荆州公司规范电费社会化代收管理
2008-11-26 15:04: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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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由于现有营销系统程序的原因,电费社会化代收(主要指“阳光电力服务站”代收电费)无法与金融网点一样,按月完成对金额和笔数的详细统计。针对这一情况,近日荆州供电公司出台五项措施,积极规范社会化代收电费工作,防范经营风险。
一是逐步将“阳光电力服务站”推向社会化经营。在条件成熟的情况,逐步将“阳光电力服务站”推向社会化经营,由属地供电单位与其签订规范的电费代收协议和合同,明确职责,有效规避资金风险。
二是严格社会化代收机构的人员和作息管理。按照“谁签订协议,谁负责”的原则,由属地供电单位统一管理电费代收工作,要求各网点的收费人员必须相对固定,且不得随意更换;网点收费人员在营销账务系统建立专用代码,且与供电单位内部营业网点的收费员代码有明显区别;社会化代收时间统一固定。
三是强化代收电费资金安全。在代收协议中明确各代收机构应对电费资金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代点收费人员发生任何电费差错由本人和代收机构负责。另外属地供电单位应加强社会化代收资金的日常监管和指导,确保电费资金安全、及时回笼。
四是强化代收电费票据管理。属地供电单位必须加强社会化代收的发票管理,建立专用领取登记簿,实现领购、使用、收取、保管、缴销的闭环管理。同时要求代收点做好发票存根联装订保管和作废发票的清理登记。
五是强化电费代收手续费用管理。明确支付依据,要求代收手续费由属地供电单位统一结算,相关印证资料和支付手续必须齐全,并符合省公司规定标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手续费等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
本网讯 由于现有营销系统程序的原因,电费社会化代收(主要指“阳光电力服务站”代收电费)无法与金融网点一样,按月完成对金额和笔数的详细统计。针对这一情况,近日荆州供电公司出台五项措施,积极规范社会化代收电费工作,防范经营风险。
一是逐步将“阳光电力服务站”推向社会化经营。在条件成熟的情况,逐步将“阳光电力服务站”推向社会化经营,由属地供电单位与其签订规范的电费代收协议和合同,明确职责,有效规避资金风险。
二是严格社会化代收机构的人员和作息管理。按照“谁签订协议,谁负责”的原则,由属地供电单位统一管理电费代收工作,要求各网点的收费人员必须相对固定,且不得随意更换;网点收费人员在营销账务系统建立专用代码,且与供电单位内部营业网点的收费员代码有明显区别;社会化代收时间统一固定。
三是强化代收电费资金安全。在代收协议中明确各代收机构应对电费资金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代点收费人员发生任何电费差错由本人和代收机构负责。另外属地供电单位应加强社会化代收资金的日常监管和指导,确保电费资金安全、及时回笼。
四是强化代收电费票据管理。属地供电单位必须加强社会化代收的发票管理,建立专用领取登记簿,实现领购、使用、收取、保管、缴销的闭环管理。同时要求代收点做好发票存根联装订保管和作废发票的清理登记。
五是强化电费代收手续费用管理。明确支付依据,要求代收手续费由属地供电单位统一结算,相关印证资料和支付手续必须齐全,并符合省公司规定标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手续费等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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