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村供电所管理 创建一流县供电企业
2005-10-21 13:49: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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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多年来,曲阜供电局在农电管理上,特别是在农村供电所管理上,认真落实集团公司"改造工作,提升管理、创新发展"的部署和要求,以创一流为载体,坚持管理创新和从严管理并举,强化、深化、细化农村供电所各项管理,把激励约束机制引入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并结合实际提出"充分发挥优势,弥补差距,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努力向管理要效益、要市场竞争力,使农村供电营业所的各项工作指标创出较高水平。 1997年被授予"山东省一流供电企业"和"国家电力公司双文明单位",2001年又被国电公司授予"一流县供电企业"等荣誉称号。
一、建立动态的管理机制,强化人本管理
在供电所管理上,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企业管理以"物"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的转变,注重培养人、激励人、凝聚人。
1. 设立变、供合一的供电所。对乡(镇)供电站改革,我们起步较早,在设计变电站时,就按照变供合一的模式进行设计、建设。1999年底完成了全市13个局属乡(镇)供电站"站改所"的任务,13个供电所中,有南辛、息陬等7个供电所为35千伏变电站与供电所合一的供电所,王庄、姚村供电所为110千伏变供合一的供电所,所有变电站实现无人值班。在体制上,供电所是局的基层单位,其人、财、物全部归局。在岗位设置上,为适?五统一、四到户"的要求,我们在原来"五大员"管理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设置了8个专责岗位,全部为局正式职工担任。在制度上,按照一流企业标准,编制了供电所标准化管理制度,全局按统一标准,进行考核与监管。在管理方面,实行对供电所指标承包,分项考核,三保一调节,同奖同罚,每季按《供电所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对供电所考核一次,当月兑现。在农电工的管理上,成立49个电工组,由供电所按照《电工组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每月与农电工工资兑现,局每季或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由供电所当月或当季兑现。从而理顺了供电所的基本管理程序。
2. 加强农电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队伍的素质。农电工是农电管理的基础力量,提升农电企业管理水平,加快农电企业发展的关键在于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农电干部职工和电工队伍。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职工和农电工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学习班,认真学习省集团公司和济宁电业局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重要工作部署,把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集团公司及市局的工作部署上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全局工作标准和管理水平。加强对农电工的管理,一直是我们做好服务工作的重点,农电工是我局实现"四到户"服务的主体,为使他们尽快履行职责,我们加强对他们的"职业化、正规化、专业化、合同化"管理。一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让农电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供电企业有关行风、职业道德的规定,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业务训练,更加明确保证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小指标考核,推行末位淘汰制,根据我局制定的《农电工考核管理办法》,将电量、线损、抄表准确率、电费回收率、劳动纪律等指标与工资挂钩。同时,每年按10%的比例对电工进行末位淘汰,从社会上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高考落榜生,充实到农电工队伍,逐步实现农电工队伍素质的置换。三是严格合同管理,保持农电工队伍的稳定。按照当地乡镇企业技术工人的收入,核定农电工工资,并参加社会保险,使广大农电工有了归属感,从而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二、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
1. 强化安全生产的超前管理。牢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针对供电所管理面广和人员素质特点,我们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突出一个"严"字,即责任严肃,措施严密,督察严格,奖惩严明。我们针对供电所制定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和《经济责任制合同考核细则》中详细明确了各项安全责任,坚决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的奖惩力度以及反装置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力度。同时在全局实行了安全目标管理,局领导给各供电所逐一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狠抓了现场安全管理,各级安监人员下一线到现场实施安全监察。农网改造中,各供电所按照结合实际对农网改造"三措"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每年在局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年度《供电设备检修质保大纲》。供电所在检修工作中,落实了现场安全风险分析制度,使现场安全风险点始终处于"可控"状态。供电所每月开展一次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和反事故演习,供电所和电工组结合实际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活动。严格加强"两票"管理和填写标准,实现了"责任、压力、操作、监督"四到
一、建立动态的管理机制,强化人本管理
在供电所管理上,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企业管理以"物"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的转变,注重培养人、激励人、凝聚人。
1. 设立变、供合一的供电所。对乡(镇)供电站改革,我们起步较早,在设计变电站时,就按照变供合一的模式进行设计、建设。1999年底完成了全市13个局属乡(镇)供电站"站改所"的任务,13个供电所中,有南辛、息陬等7个供电所为35千伏变电站与供电所合一的供电所,王庄、姚村供电所为110千伏变供合一的供电所,所有变电站实现无人值班。在体制上,供电所是局的基层单位,其人、财、物全部归局。在岗位设置上,为适?五统一、四到户"的要求,我们在原来"五大员"管理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设置了8个专责岗位,全部为局正式职工担任。在制度上,按照一流企业标准,编制了供电所标准化管理制度,全局按统一标准,进行考核与监管。在管理方面,实行对供电所指标承包,分项考核,三保一调节,同奖同罚,每季按《供电所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对供电所考核一次,当月兑现。在农电工的管理上,成立49个电工组,由供电所按照《电工组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每月与农电工工资兑现,局每季或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由供电所当月或当季兑现。从而理顺了供电所的基本管理程序。
2. 加强农电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队伍的素质。农电工是农电管理的基础力量,提升农电企业管理水平,加快农电企业发展的关键在于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农电干部职工和电工队伍。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职工和农电工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学习班,认真学习省集团公司和济宁电业局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重要工作部署,把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集团公司及市局的工作部署上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全局工作标准和管理水平。加强对农电工的管理,一直是我们做好服务工作的重点,农电工是我局实现"四到户"服务的主体,为使他们尽快履行职责,我们加强对他们的"职业化、正规化、专业化、合同化"管理。一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让农电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供电企业有关行风、职业道德的规定,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业务训练,更加明确保证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小指标考核,推行末位淘汰制,根据我局制定的《农电工考核管理办法》,将电量、线损、抄表准确率、电费回收率、劳动纪律等指标与工资挂钩。同时,每年按10%的比例对电工进行末位淘汰,从社会上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高考落榜生,充实到农电工队伍,逐步实现农电工队伍素质的置换。三是严格合同管理,保持农电工队伍的稳定。按照当地乡镇企业技术工人的收入,核定农电工工资,并参加社会保险,使广大农电工有了归属感,从而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二、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
1. 强化安全生产的超前管理。牢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针对供电所管理面广和人员素质特点,我们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突出一个"严"字,即责任严肃,措施严密,督察严格,奖惩严明。我们针对供电所制定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和《经济责任制合同考核细则》中详细明确了各项安全责任,坚决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的奖惩力度以及反装置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力度。同时在全局实行了安全目标管理,局领导给各供电所逐一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狠抓了现场安全管理,各级安监人员下一线到现场实施安全监察。农网改造中,各供电所按照结合实际对农网改造"三措"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每年在局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年度《供电设备检修质保大纲》。供电所在检修工作中,落实了现场安全风险分析制度,使现场安全风险点始终处于"可控"状态。供电所每月开展一次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和反事故演习,供电所和电工组结合实际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活动。严格加强"两票"管理和填写标准,实现了"责任、压力、操作、监督"四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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