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供电确保电费“颗粒归仓”
2008-11-05 11:53: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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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通讯员颜欣 缪愚报道 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动荡不稳的时期,国内经济面临着内外部经济、自然环境的双重打击情况下,许多企业濒临倒闭破产的危机,供电企业电费回收很大压力。面对如此困难的局势现状,重庆璧山供电局就进一步提高电费风险防控能力制定紧急措施,确保电费“颗粒归仓”。
10月24日,璧山供电局召开电费风险防范专题会议,对如何防范电费风险作了布置。要求就预付费、分次付费协议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清理统计、分析和讨论,提出抵御电费风险的防范措施:对已签订并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的用户由专人进行监控,对已签订却只部分执行协议内容的用户派专人进行督促,对未签订协议的用户落实专人进行签订。同时必须注意在新投运和续签供用电合同时,务必将预付费、分次付费协议融入合同之中进行完善。各班长、专责在工作中通力配合,共同协作,加大预存和分次付费的宣传力度,积极与客户协调沟通,确保其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力争在12月底全面攻克协议全部签订的艰巨任务。
此外,璧山局要求由专人建全电费明细台账和电费风险台帐,对有存在有潜在电费风险的客户进行预警分析,同时尽最大努力对高耗能客户实行资产抵押,要求三个客户服务中心在2008年内要完成电费资产抵押、担保3-5户,钢厂要力求100%资产抵押,确保电费风险防范万无一失。同时积极开展客户走访工作,收集整理大客户和重要客户的生产经营销售情况,对有异常情况的客户及时进行汇报,采取多种防范风险的措施,从而改变以往风险防范措施手段单一,电费风险防控能力有限的不良局面。
在本次电费回收风险防范行动中,璧山局不仅严格明确各人员职责,而且全面落实考核责任制。对负责协议签订的牵头人和承办人各自承担相应考核责任,对未签订和签订不到位的责任人严格进行考核,从而确保电费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执行到位,取得实效。
本网讯 通讯员颜欣 缪愚报道 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动荡不稳的时期,国内经济面临着内外部经济、自然环境的双重打击情况下,许多企业濒临倒闭破产的危机,供电企业电费回收很大压力。面对如此困难的局势现状,重庆璧山供电局就进一步提高电费风险防控能力制定紧急措施,确保电费“颗粒归仓”。
10月24日,璧山供电局召开电费风险防范专题会议,对如何防范电费风险作了布置。要求就预付费、分次付费协议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清理统计、分析和讨论,提出抵御电费风险的防范措施:对已签订并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的用户由专人进行监控,对已签订却只部分执行协议内容的用户派专人进行督促,对未签订协议的用户落实专人进行签订。同时必须注意在新投运和续签供用电合同时,务必将预付费、分次付费协议融入合同之中进行完善。各班长、专责在工作中通力配合,共同协作,加大预存和分次付费的宣传力度,积极与客户协调沟通,确保其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力争在12月底全面攻克协议全部签订的艰巨任务。
此外,璧山局要求由专人建全电费明细台账和电费风险台帐,对有存在有潜在电费风险的客户进行预警分析,同时尽最大努力对高耗能客户实行资产抵押,要求三个客户服务中心在2008年内要完成电费资产抵押、担保3-5户,钢厂要力求100%资产抵押,确保电费风险防范万无一失。同时积极开展客户走访工作,收集整理大客户和重要客户的生产经营销售情况,对有异常情况的客户及时进行汇报,采取多种防范风险的措施,从而改变以往风险防范措施手段单一,电费风险防控能力有限的不良局面。
在本次电费回收风险防范行动中,璧山局不仅严格明确各人员职责,而且全面落实考核责任制。对负责协议签订的牵头人和承办人各自承担相应考核责任,对未签订和签订不到位的责任人严格进行考核,从而确保电费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执行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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