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供电“严、细、实、恒”确保电费回收“双结零”
2008-10-31 15:16: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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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上饶县供电公司严格按照省公司关于电费回收工作的相关规定,在电费回收工作中注重“严、细、实、恒”,对外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弘扬“三千”精神取信于客户,对内明确责任,完善指标绩效考核,实行风险共担保障每一度电“颗粒归仓”。据统计,截止08年10月份累计回收当年新发生电费23482.4万元,陈欠电费70.68万元,实现了1-9月份新增、陈欠电费回收100%双结零的目标。
“严”字当头,制度建设是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保障和前提。该公司通过构建电费回收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营业抄核收管理细则》、《大客户用户磁卡电费管理办法》、《电费回收考核管理办法》按照当月电费、年度电费回收率100%,以及上级公司下达年度陈欠电费的考核指标,实行层层分解,并将当年电费及收陈欠电费完成指标纳入基层负责人的年薪考核。设立电费回收专项奖励基金70万元,按照当月电费回收完成的情况,实行当月考核。公司确立当月23日之前电费结零给予人均50元的奖励;24日结零给予人均30元的奖励;25日结零不奖不罚;26日以后实现当月结零的,根据出台对应的考核细则进行处罚,并追加责任人的电费违约金,同时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奖罚兑现。
“细”化和创新电费回收工作流程,实行基层供电所(分公司)电费回收“721”模式终身负责制,把当年、当月新发生及陈欠电费的各项未完成指标,按照供电所(分公司)所长70%、分管营销的副所长20%、具体的台区管理员10%的比例责任细化落实到人,根据签订电费回收真实结零承诺书,对未按时完成电费回收的单位,由其负责人在当月营销分析会上说明原因,并及时采取相应有效的补救措施。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当月电费回收任务的单位负责人,视具体情况采取戒勉谈话、调离岗位及降职等行政处罚;台区管理员给予正式工待岗,聘用工解聘的处分,并将未按规定完成电费回收的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划入“721”模式个人对应的帐户往来,实施终身负责。
务“实’大客户预缴电费IC卡管理。深层次完善大工业客户电费回收管理工作,将经营风险减小到最低层次。公司根据电费回收周期性工作的具体情况,多次修订和完善了《大客户用户磁卡电费管理办法》,明确以磁卡用户输卡单价以及该用户实际用电性质单价为准,按每月抄表日结算出该用户线损、变损、无功奖罚、基本电费等,由核算员统一收取,开具收据给客户,并于当日上交公司帐户。对已执行磁卡用户出现流程管理失职的相关当事人,处于2000元一次的处罚。2008年1-9月份仅上饶县所辖的天峰建材厂、饶城水泥厂、荣兴钢厂三个大工业用户通过IC卡缴纳电费2676.4万元,在实行IC卡用户中08年1-9月份共实际缴纳电费3100.46万元.在所有IC卡44户用户中,平均每户电费约为70.47万元。
持之以“恒”,攻坚克难,确保老大难回收电费工作顺利进展。方法总比困难多,针对涉及新欠和陈欠的部分老大难用户,公司成立了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催收小组。采取了分片包干,分组包干,人盯人责任到户的工作思路,一方面通过加大电是商品、缴纳电费义务等方面宣传工作,并加强与各个层面的沟通协调,并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同时通过采取换位思考,定期上门催收等各种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另一方面,针对少数“钉子”户,充分运用《电力供应使用条例》、《电力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细则,因地制宜、超前谋划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陈蔚华)
上饶县供电公司严格按照省公司关于电费回收工作的相关规定,在电费回收工作中注重“严、细、实、恒”,对外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弘扬“三千”精神取信于客户,对内明确责任,完善指标绩效考核,实行风险共担保障每一度电“颗粒归仓”。据统计,截止08年10月份累计回收当年新发生电费23482.4万元,陈欠电费70.68万元,实现了1-9月份新增、陈欠电费回收100%双结零的目标。
“严”字当头,制度建设是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保障和前提。该公司通过构建电费回收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营业抄核收管理细则》、《大客户用户磁卡电费管理办法》、《电费回收考核管理办法》按照当月电费、年度电费回收率100%,以及上级公司下达年度陈欠电费的考核指标,实行层层分解,并将当年电费及收陈欠电费完成指标纳入基层负责人的年薪考核。设立电费回收专项奖励基金70万元,按照当月电费回收完成的情况,实行当月考核。公司确立当月23日之前电费结零给予人均50元的奖励;24日结零给予人均30元的奖励;25日结零不奖不罚;26日以后实现当月结零的,根据出台对应的考核细则进行处罚,并追加责任人的电费违约金,同时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奖罚兑现。
“细”化和创新电费回收工作流程,实行基层供电所(分公司)电费回收“721”模式终身负责制,把当年、当月新发生及陈欠电费的各项未完成指标,按照供电所(分公司)所长70%、分管营销的副所长20%、具体的台区管理员10%的比例责任细化落实到人,根据签订电费回收真实结零承诺书,对未按时完成电费回收的单位,由其负责人在当月营销分析会上说明原因,并及时采取相应有效的补救措施。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当月电费回收任务的单位负责人,视具体情况采取戒勉谈话、调离岗位及降职等行政处罚;台区管理员给予正式工待岗,聘用工解聘的处分,并将未按规定完成电费回收的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划入“721”模式个人对应的帐户往来,实施终身负责。
务“实’大客户预缴电费IC卡管理。深层次完善大工业客户电费回收管理工作,将经营风险减小到最低层次。公司根据电费回收周期性工作的具体情况,多次修订和完善了《大客户用户磁卡电费管理办法》,明确以磁卡用户输卡单价以及该用户实际用电性质单价为准,按每月抄表日结算出该用户线损、变损、无功奖罚、基本电费等,由核算员统一收取,开具收据给客户,并于当日上交公司帐户。对已执行磁卡用户出现流程管理失职的相关当事人,处于2000元一次的处罚。2008年1-9月份仅上饶县所辖的天峰建材厂、饶城水泥厂、荣兴钢厂三个大工业用户通过IC卡缴纳电费2676.4万元,在实行IC卡用户中08年1-9月份共实际缴纳电费3100.46万元.在所有IC卡44户用户中,平均每户电费约为70.47万元。
持之以“恒”,攻坚克难,确保老大难回收电费工作顺利进展。方法总比困难多,针对涉及新欠和陈欠的部分老大难用户,公司成立了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催收小组。采取了分片包干,分组包干,人盯人责任到户的工作思路,一方面通过加大电是商品、缴纳电费义务等方面宣传工作,并加强与各个层面的沟通协调,并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同时通过采取换位思考,定期上门催收等各种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另一方面,针对少数“钉子”户,充分运用《电力供应使用条例》、《电力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细则,因地制宜、超前谋划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陈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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