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供电局电费回收实现“4个100%”
中电新闻网通讯员 吴国聘 罗可杨 报道 在今年经济下行,企业经营困难,电费回收风险随之增加的情况下,江门恩平局在做好预控风险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全力以赴,确保电费颗粒归仓。至2015年12月31日,该局电费回收首次实现 “4个100%”,分别是“当年电费回收率”“1年期陈欠电费回收率”“2-3年期陈欠电费回收率”“3年期以上陈欠电费回收率” 100%。
防,预收电费占应收电费七成。
过去数年,该局把预付费装置当成防范电费风险的有效手段,不遗余力地宣传推广使用。在实施过程中,该局重视做好预付装置合法性和适用性的宣传,做好预付费装置的“售后”服务。“首先,我们在报装源头把关,对非居民用户提前介入预购电模式,实现新装专变用户100%使用预付费装置。”该局营业部计量专责罗可杨说道。这样有效杜绝发生新用户发生欠费的现象。在日常管理中,该局通过大力宣传推广,对315kVA及以上客户、10kV专变用户、临时租赁户全部安装预付费表,超过80%的C类信用评价的用户安装了预付费装置。装置投运后,利用装置测负荷、算电量、分时段的特点为厂企提供电压质量监控、节能增效等建议,在确保客户正常用电之余实现共赢。如2015年6月,该局检测到恩平市祥达陶瓷厂在上半年的峰谷期用电规律和特点后,马上派出专人到现场指导,向用户讲解应如何进行移峰填谷,争取在谷期多用电提高经济效益。祥达陶瓷厂通过采纳供电部门的意见,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该局深入宣传推广和“电保姆”式的贴心服务,加快预付费装置的使用。2015年,全局共安装使用预付费2689套,通过预付费装置收取电费达11.41亿元,占全年应收电费的70.3%,有效实现售电前在途缴费,较大程度上实现了“先交费、后用电”的管理模式,大大降低了电费欠费风险。
控,实施第三方手段确保电费不跑漏。
不仅如此,该局还重点对流动性较大的第三产业、抵御经济波动能力较差的企业广泛实施存款担保、银行预存电费、多次抄表结算等各种有效降低风险的方式,全面控制电费回收风险。
2015年4月,恩城所人员在走访保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存在拖欠电费风险,但客户以各种原因拒绝安装预付费电表。该公司与银行来往密切,并因业务需要在邮政银行有存款,胡哲平所长得知情况及时与客户、银行充分协商,让公司实施定额存款担保的方式缴费,既让客户放心用电,也降低电费风险。据悉,该局共有120多户不能安装预付电费的用户实施信誉和存款担保。
同时,该局将电费回收窗口前移,加强银行预收电费管理,针对漂染、制革等高耗以及一些信用较差的普通用户,在无法安装预付电费表的情况下,要求用户在用电前在银行存入足够的预付电费,由该局营业部人员及供电所营业员实施专人动态跟踪,定时查看电量使用情况,对于电量较大的企业实行多次抄表结算。2015年,该局通过走访协商等手段,共收取该类客户预付电费500多万元。在厂企倒闭或客户消失后还有最后的“防线”,实现经济下行的形势下没有新增重大欠费的目标。另外,该局将在2016年开始,联合银行对信用度较差的用户纳入征信系统,从而扩展电费回收的方式,确保电费回收可控在控。
硬,运用法律手段为电费回收保驾护航。
该局善于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电费回收全过程进行保护和补充。主要方式是完善签订供用电合同、挂号追费、发出律师函、法院起诉等。在日常管理中,该局发现部分购售电合同有界权不分、购电方式不清等缺陷,迅速组织人员清查并开展治理工作,共纠正64份购售电合同。对一些恶意拖欠电费、长期欠费的用户,通过寄送挂号、快递、律师函等方式,督促、震慑欠费用户及时缴交电费。在常规手段失效的情况下,及时启动法律保护程序。如该局在多次催收恩平市煤炭公司拖欠电费未果的情况,迅速起诉至法院,并积极配合院方收集证据,走访协商客户。在审判阶段,出示相关证据,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房屋土地等财产,法院根据证据最终在2015年8月进行判决,该局通过本次诉讼,成功追回陈欠电费62.52万元。该局法律专责蓝玉群兴奋地说:“法律的手段虽然繁琐,但成功率最高,催费最有效!是保护企业利益的利器!”
另外该局通过严抓抄核收,电费回收倒逼机制和员工绩效考核,加快电费结零。
周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