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能源制定“两个清单”落实“三年行动”
10月份以来,按照国家、集团公司和地方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国家能源集团胜利能源结合公司实际,围绕目标任务制定了消除安全隐患和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认真落实专项整治步骤,形成标本兼治、重在落实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该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集团公司相关会议精神、制定行动方案、设立管理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将管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每一个班子成员、每一个部门、每一级领导、每一个班组和每一个岗位。按照“一年抓建设,两年重推进,三年见成效”的思路,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期限和分管领导,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在统筹协调做好今冬明春生产经营和区域能源保供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该公司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专项整治流于形式。分级分批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
同时由党群办、党政办两个部门牵头,该公司组织安全环保部、纪委办公室、总调度室等13个机关部门开展“双整顿 双提升”专项整治,并把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总部机关化问题等项目纳入重点整治范畴,对在整治中重复出现问题、出现重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加大问责。在此基础上,定期总结“三年行动”推进成果,并逐步转化为下一步安全管理中的行动纲领,不定期组织拉网式的隐患排查,严格按照“三定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流于形式,能取得真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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