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电所对农村电工有关工作考核的思考
2005-10-22 15:27: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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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电工管理工作,切实搞好农村安全用电、降损增效、优质服务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农电工的管理职能,根据《供电所经济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及有关管理细则,特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实行到所上班制度,工作统一调度、安排
1、农村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上下班出勤制度,星期天休息,但抄表收费星期天照样实施修理要及时到位。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待批准后方可休息,请假期间按照日平均工资扣除请假天数的工资。不请假无故旷工1天以3天工资处罚,五天以上旷工作自动下岗处理。
2、上班实行签到制度,,(以所上班时间)推迟15分钟按各人实际到所时间签到,有特殊情况立即与所联系说明,一个月内上班迟到早退5次以上每次1元,以签到为准,没有签到的作旷工处理,特殊天气除外。
3、营业抄收工作统一规定时间,每月最后4天,抄表、做表时间统一3天,交报表时间为每月2日上午上班为止,迟交一天扣除一天工资,收费时间每月10号至14号,20号前电费结清,超过20号每天按千分之三考核,超过30号停发工作作待岗处理。
二、农村电工的各项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
1、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
⑴安全目标,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电方针,负责好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所管辖区内无触电伤亡事故、无人为电气设备损坏事故、无施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
⑵按周期正常做好线路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保护好管辖范围内的电力设施,防止被盗和人为破坏。及时处理电力设施的清障工作,发现危及安全行为立即制止处理,并及时向所汇报,做好记录。
⑶加强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运行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做测试工作,并做好记录,严禁漏电保护器退出运行和人为卡死或保护器带故障运行。严禁无保护器的线路设备供电,发现家用保护器不灵应及时更换。各辖区内家用漏电保护器安装率必须达到100%。
⑷负责好辖区内的安全用电宣传工作,每月一次广播宣传,并列入考核,少一篇扣2元。严禁用户私拉乱接,检查督促好用户的安全用电,发现用户私拉乱接等违章用电坚决制止、取缔。
⑸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一切违章作业行为。在电力设施和电气设备上工作,按规定到供电所办理停电工作票,经所长或安全技术员许可后,办理好操作票后,做好安全技术措施,按"两票"内容、地点进行按步操作,工作时正确使用好安全工具,工作时严禁吃酒、保证酒后不操作。严格做到"三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⑹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行驶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遵章守纪,谨慎驾驶,保证酒后不开车,酒后不坐车。杜绝一切交通事故的发生,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任何责任均由当事人自负。
2、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1)严格执行安全工用具管理管理制度,正常检查工具用的校验周期对安全工用具不得挪作自用,发现一次罚10元,(中心配电房令克棒、绝缘手套绝缘靴、登高板及脚扣、安全带、400V接地线、灭火机)
(2)确保辖区内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到位,平时要做好线路设备的检查,在三相四线供电线路和计量箱中的零线要经常开箱检查,确保其接触良好。一旦发生事故,按责任大小,属管理责任,由当事人赔偿事故的一切损失。如零线开路损坏用户的电器,按家用电气损坏赔偿办法规定,由当事人负责,供电所不负担任何费用。
(3)严格执行漏电保护器管理制度必须正常测试及时记录,发现少一次记录,罚款5元,保护器不灵敏不及时更换,一次罚款20元。属人为卡死或退出运行一经查实一次罚款200元,并要作出书面检查,如屡教不改者作待岗处理。家用保护器安装率必须达到100%,家用保护器两个月必须试跳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发现不灵敏就及时及时处理更换,凡检查到家用漏电保护器不灵敏每只罚款2元,少检测一次每台2元,用户无漏电保护器用电罚款5元。
(4)在线路和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先与供电所申请,办理好低压工作票、操作票,做好验电、挂好警告牌,挂个人保安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实行专人监护,方可工作,如不办理"两票"、工作不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严禁酒后操作电器和登杆工作,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好、戴牢安全帽,登杆前要仔细检查好安全工具,杆上作业一定要系好、系牢双孔保险带,发现一次违章,罚款50元。
(7)对于思想意识差,严重忽视安全工作屡教不改的人员要进行重罚,凡一个月中累计发生三次违章作业者作警告处分;发生三次以上者作待岗处理。
3、用电营业管理责任目标
①严格执行《供电营业规则》,加强抄、核、收管理,每月定期抄表,报表准时上交,抄表本与公布榜核对无误后方可微机开票,如开票后发现错票每张错票罚<
一、实行到所上班制度,工作统一调度、安排
1、农村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上下班出勤制度,星期天休息,但抄表收费星期天照样实施修理要及时到位。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待批准后方可休息,请假期间按照日平均工资扣除请假天数的工资。不请假无故旷工1天以3天工资处罚,五天以上旷工作自动下岗处理。
2、上班实行签到制度,,(以所上班时间)推迟15分钟按各人实际到所时间签到,有特殊情况立即与所联系说明,一个月内上班迟到早退5次以上每次1元,以签到为准,没有签到的作旷工处理,特殊天气除外。
3、营业抄收工作统一规定时间,每月最后4天,抄表、做表时间统一3天,交报表时间为每月2日上午上班为止,迟交一天扣除一天工资,收费时间每月10号至14号,20号前电费结清,超过20号每天按千分之三考核,超过30号停发工作作待岗处理。
二、农村电工的各项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
1、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
⑴安全目标,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电方针,负责好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所管辖区内无触电伤亡事故、无人为电气设备损坏事故、无施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
⑵按周期正常做好线路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保护好管辖范围内的电力设施,防止被盗和人为破坏。及时处理电力设施的清障工作,发现危及安全行为立即制止处理,并及时向所汇报,做好记录。
⑶加强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运行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做测试工作,并做好记录,严禁漏电保护器退出运行和人为卡死或保护器带故障运行。严禁无保护器的线路设备供电,发现家用保护器不灵应及时更换。各辖区内家用漏电保护器安装率必须达到100%。
⑷负责好辖区内的安全用电宣传工作,每月一次广播宣传,并列入考核,少一篇扣2元。严禁用户私拉乱接,检查督促好用户的安全用电,发现用户私拉乱接等违章用电坚决制止、取缔。
⑸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一切违章作业行为。在电力设施和电气设备上工作,按规定到供电所办理停电工作票,经所长或安全技术员许可后,办理好操作票后,做好安全技术措施,按"两票"内容、地点进行按步操作,工作时正确使用好安全工具,工作时严禁吃酒、保证酒后不操作。严格做到"三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⑹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行驶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遵章守纪,谨慎驾驶,保证酒后不开车,酒后不坐车。杜绝一切交通事故的发生,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任何责任均由当事人自负。
2、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1)严格执行安全工用具管理管理制度,正常检查工具用的校验周期对安全工用具不得挪作自用,发现一次罚10元,(中心配电房令克棒、绝缘手套绝缘靴、登高板及脚扣、安全带、400V接地线、灭火机)
(2)确保辖区内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到位,平时要做好线路设备的检查,在三相四线供电线路和计量箱中的零线要经常开箱检查,确保其接触良好。一旦发生事故,按责任大小,属管理责任,由当事人赔偿事故的一切损失。如零线开路损坏用户的电器,按家用电气损坏赔偿办法规定,由当事人负责,供电所不负担任何费用。
(3)严格执行漏电保护器管理制度必须正常测试及时记录,发现少一次记录,罚款5元,保护器不灵敏不及时更换,一次罚款20元。属人为卡死或退出运行一经查实一次罚款200元,并要作出书面检查,如屡教不改者作待岗处理。家用保护器安装率必须达到100%,家用保护器两个月必须试跳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发现不灵敏就及时及时处理更换,凡检查到家用漏电保护器不灵敏每只罚款2元,少检测一次每台2元,用户无漏电保护器用电罚款5元。
(4)在线路和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先与供电所申请,办理好低压工作票、操作票,做好验电、挂好警告牌,挂个人保安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实行专人监护,方可工作,如不办理"两票"、工作不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严禁酒后操作电器和登杆工作,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好、戴牢安全帽,登杆前要仔细检查好安全工具,杆上作业一定要系好、系牢双孔保险带,发现一次违章,罚款50元。
(7)对于思想意识差,严重忽视安全工作屡教不改的人员要进行重罚,凡一个月中累计发生三次违章作业者作警告处分;发生三次以上者作待岗处理。
3、用电营业管理责任目标
①严格执行《供电营业规则》,加强抄、核、收管理,每月定期抄表,报表准时上交,抄表本与公布榜核对无误后方可微机开票,如开票后发现错票每张错票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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