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化解风险 保障电费足额回收
电费回收是供电企业生产全过程的最后环节,也是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受当前经济新常态、售电增速持续减缓影响,新疆乌鲁木齐地区个别客户利用出卖优良资产、破产等手段逃避电费债务,致使供电企业债权落空。面临严峻考验,乌鲁木齐供电公司依法维权,积极防范风险,及时挽回损失,保障企业运营安全健康。
依法维权 挽回损失
2015年7月19日,乌鲁木齐供电公司辖区内某民营企业小型钢材加工厂法人代表马某携款逃跑,恶意逃欠电费200余万元。该公司立即启动电费回收应急预案,一方面向政府部门汇报,赢得理解、支持与协调。另一方面,从法律维权角度进行咨询,将本案列入恶意欠费案件,全面做好法律起诉准备。2015年9月,当地法院判决被告小型钢材加工厂于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原告乌鲁木齐供电公司所有拖欠电费。当年11月,乌鲁木齐供电公司申请对法院查封物品进行强制执行,挽回此次恶意欠费损失。
事断于法,国之大道。此案发生后,如何利用法律手段催收电费,维护企业正当利益,成为乌鲁木齐供电公司面临的一个课题。为有效规范供用电双方的行为,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减少电费回收纠纷,2016年,乌鲁木齐供电公司首次邀请专业法律顾问,全面开展电费核算与回收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分析,以有效控制上述领域的风险,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
分析过程中,乌鲁木齐公司综合分析企业内外两方面因素可能引起的法律风险,针对“电费核算与回收”的制度、流程控制、实物法律以及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通过部门调查、现场讨论、过程跟踪等环节,地毯式排查。针对当前电费回收工作中存在的疑点,法律顾问结合最新的有关电费法律司法解释以及实际案例,给予具体、有针对性的讲解。
目前,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已初步编制《电费回收法律风险防范手册》,集中梳理所涉及的《电力法》《担保法》等5种法律法规中的22项具体条款,对电费回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制定了22项防范措施。
多管齐下 防范电费回收风险
乌鲁木齐供电公司营销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运用法律手段只是防范电费风险的方式之一。
目前,为确保电费及时回收,防范经营风险,乌鲁木齐供电公司针对辖区内钢铁、铁合金、水泥行业出现的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等迹象,逐户调查摸底用户生产经营状况,全面分析上述情况对供电公司售电量和电费回收的影响。对欠费多发的钢铁、水泥、电解铝企业,政府淘汰落后产能、产能过剩、大气污染治理需关停及流动性较大的中小企业,乌鲁木齐供电公司成立了电费回收小组,同时成立基层单位一把手主抓的电费风险管控小组,采用“一户一策”政策,有效防范电费风险。
同时,乌鲁木齐供电公司通过多个渠道加强与各兵团、区(县)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沟通,促使付费购电政策早日落地。对于地方新引进的重点高风险电费企业,采取推荐并落实政府或其他方式提供担保的方式,促使其签订电费风险承诺函。
预付费购电也是防范电费风险的有力手段之一。2015年1月12日,乌鲁木齐供电公司获悉,新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需破产重组。在了解客户生产经营、用电性质、负荷状况等情况后,该公司多次走访,开展预付电费政策宣传,于当月与客户签订《电费付费购电协议》。同年10月,该房地产公司濒临破产,企业管理混乱无序,无法履行协议。为防止电费风险,乌鲁木齐供电公司立刻组织工作人员现场蹲守。经过不懈努力,该公司5台专用变压器截至到破产日预收电费2万余元,未产生欠费情况。
依托“五位一体”建设,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各单位构建起多部门联动的电费回收风险防范体系。在催收电费过程中,留存电费催缴、停电通知单等信息,遇客户拒绝签收时第一时间内与相关部门联动,送达电费催缴、停电通知单。同时,定期主动向政府及主管部门汇报情况,赢得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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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回收常见风险
及应对举措
■常规欠费
针对居民、商户常规欠费,供电公司会首先派专人走访,充分了解客户需求,在允许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解决客户困难,同时派专人定点催收,确保电费及时达账。
■破产、无力偿还欠费
针对破产、无力偿还客户,供电公司主要采取预付上年度单月最大电费方式进行预收,对于预付电费困难的单位,采取分次结算,与客户签订资产抵押协议并在公证处公证,防范电费回收风险。
■恶意欠费
针对恶意欠费的客户,供电公司会与当地区(县)政府、经信委等部门沟通报备争取理解与支持,同时与客户沟通。在客户仍然继续恶意欠费的情况下,在履行停电通知等正常程序后,供电公司将依法采取停电催费方式。此外,恶意欠费客户通常拒绝欠费停电通知书,供电公司可采取公证送达方式,将停电通知书送达客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