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华:可再生能源规划目标应由“千瓦”转向“千瓦时”
2009-08-25 10:09:21 来源:《能源》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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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对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我们应该积极提供系统性实质性的支持,但不应拔苗助长。
文 | 本刊记者 巢新蕊
7月4日,“全球智库峰会”能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分会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傅成玉邀请陈新华首先发言。“中国在二氧化碳排放量方面的承诺,在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目标的制定上,应该更现实一点。”陈新华直言。
在中国上下都在快马加鞭赶路新能源投资的时候,陈新华发出了“保守”的见解。或许,作为曾在国际能源署等机构供职,目前又兼任中国欧盟商会能源委员会主席的权威专家,他确实有很多话要说。
陈新华对《能源》杂志记者表示,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我们的发展理念也应转变过来,不再仅着眼于产业链中某一环节的繁荣。应把整个能源系统进行优化,扶持整个新能源产业链发展,把“千瓦时”而不是“千瓦”作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评定标准,更加注重实际效果。
变“千瓦”为“千瓦时”
《能源》:我国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十一五”发展规划》均规定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的目标,这也是我国政府出台相应政策的惯例。您为何建议政府在鼓励风电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千瓦时(实际发电量),而不能紧盯千瓦(电力装机容量)?
陈新华:我最近参加中央二台《新能源、新问号》的对话节目,看到做煤炭的、做房地产的企业都争先恐后地跑去从事新能源发电,感慨良多。新能源发展确实是世界潮流,但另一侧,部分企业投资新能源存在盲目性。有些企业可能还没想好,是想将新能源真正当成一个新的业务板块来做,还是想在国家提倡发展新能源的大潮下为树立企业形象露一下脸。
国家政策应该鼓励新能源作为一个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地发展起来,而企业则应该冷静思考一下,我是否有能力承担投资风险,将新能源作为一个长期可盈利的业务做下去。
我国近几年风能发电的装机容量发展很快,在2007年就超过了2010年的规划目标。听说要将到2020年的目标从3000万千瓦调高到1亿千瓦,或1.3-1.5亿千瓦。另一方面,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煤电设备年利用小时数大幅度下滑,部分电厂亏损。这时风电装机容量的大幅增加必然会与现有的煤电产生更加剧烈的竞争。如果没有强劲的政策支持,风电的发电量将不能得到保障。
此情景下,如果政策制定部门仅注重将装机容量弄上去,而不注重真实的发电量有多少,不注重风电能否上网,不注重这些电是否为消费者接受使用,就会造成已建风机的浪费。
对于电力企业,特别是国有电力企业来讲,如果只给其装机容量的目标,那么他们就可能在没有做好风力资源评估的前提下,在风力资源不足的地方上风电,或在应该安装小规模风机的地方上大规模机组,这样装机容量的目标达到了,但电力却因种种原因发不出来,造成了投资的浪费。
九十年代初,我在亚洲理工学院工作时,学校在泰国某村庄安装了太阳能照明设备,第二年我再去看时,很多设备由于维修不到位都不能用了。我国目前已装的风机不能发电的现象也很多,需要引起我们注意。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可再生能源发出来的电力,而不是装机容量,是“千瓦时”,而不是“千瓦”。
变关注点为关注链
《能源》:那么怎么实现从“千瓦”到“千瓦时”的转变呢?
陈新华:从“千瓦”到“千瓦时”的转变也意味着政府在制定新能源规划时,要将政策的着力点从仅仅支持装机容量这一点,扩大到支持整个产业链。新能源规划要更现实些,稳扎稳打地一步步推进,避免可能出现的大跃进倾向。
这是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国家应该围绕整个风电产业发展的价值链制定目标,着眼设备制造、装机、发电、上网、消费各个环节。太阳能发电也是一样。
我最担心的是上网和电价环节。大规模地风电开发必须要有电网支持。由于风电的不稳定性等因素,中国必须要有一个灵活的、能稳定承载各种接入形式的智能电网;在另一侧,风电商也要按风力预报将发电量变成可稳定预测的电量,这样才便于电网公司及时规划调度。
可以在制定“千瓦”目标的同时也制定一个“千瓦时”目标,比如,2020年的风电发展目标是2000亿千瓦时的发电量,这要求1亿千瓦装机容量加上每年2000小时的平均上网发电小时数。要宁可装机容量小一些,也要增加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
欧美的可再生能源目标未免有些激进
《能源》:您很实在,也很冷静。但目前,在各国都在抢占新能源领域制高点的背景下,中国发展新能源的步伐已不进则退。如果即将出台的新能源规划不将目标定得很高,它能够赶上全球发展的步伐吗?
陈新华:我非常支持新能源的发展,认为全球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方面所面临的严峻挑战迫切需要我们大规模地开发新的特别是可再生的能源资源。我所担心的是目前全球新能源热潮中,所定的目标是否现实可行,有无具体的政策措施来帮助落实这些目标,现有的能源体系能否有效地大规模接纳这些新能源。
除了中国之外,美国与欧盟也制定了雄心勃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美国希望在2020年有20%的电力来自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欧盟希望将可再生能源在总体能源消费中的比例由目前的8.5%左右在2020年提高到20%。在这些目标上,我们看到的是很强的政治意愿,但就目标的现实可行性来说,我认为他们未免有些激进,是在“急行军”。实现欧盟2020年的目标需要每年将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提高一个百分点,这从客观上来说存在非常大的难度。
对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我们应该积极提供系统性实质性的支持,但不应拔苗助长。按现有规划,到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占全国能源供应总量的15%,这一比例是2005年的两倍,如果再调高,我认为实现的难度会更大。
扩大清洁高效的能源供应来满足新增能源需求是中国特有的紧迫任务
《能源》:请您谈谈中国与欧美在新能源发展上的差别。国外有哪些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陈新华:一个最大的差别就是中国还是一个快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需要满足巨大的新增能源需求,而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能源需求基本上趋于饱和,近年还出现下降趋势。
欧美的新能源发展,或者是目前大家所说的绿色能源革命,是通过大幅度提高能源效率和利用可再生能源来替代化石能源,在保障现有能源供应安全的基础上,大幅度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中国除此之外还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任务,首先是要扩大清洁高效的能源供应来满足新增的能源需求,其次是要将对占总体能源供应70%的煤炭进行清洁化改造。因此,中国的绿色能源革命的优先次序应该是:(1)节能与提高能效;(2)化石能源特别是煤炭的清洁使用;(3)扩大其他清洁低碳能源的供应(天然气、核电等)来满足新的能源需求;(4)可再生能源的商业化开发。
我国已经将能源与资源节约提升到基本国策的高度,在能源政策上也一直强调节能优先。但需要将这些政策落到实处。在《能源法》征求意见时,我曾建议增加“能源生产商和供应商帮助用户降低能源消耗,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减少污染的义务”条款。这样一方面可以改变能源供应商与消费者之间力量不匹配的状况,另一方面可以使能源供应商的业务范围得以延伸,比如说电力公司就可以延伸到电表后面的用电设施。世界上有些国家如法国已经这么做了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同样,需要对目前以传统化石为主的能源运行体系,包括政策体系做出一些重大调整,来支持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开发。这些调整需要一个磨合过程,需要靠强有力的改革来打破某些体制壁垒。
刚才谈到法国,因为语言问题国内对这方面关注不够。我想与您分享一下法国在环境立法方面的一些新的做法。
法国两年前希望就应对新的全球环境问题立法,但他们改变了过去专家小组起草各部委征求意见最后提交国会审批通过的做法,而是让全国上上下下先就法国与全球的环境问题进行辩论,达成行动共识,再提炼出立法层面的条款作为立法基础。这样,经过两年的讨论,法国《全民环境共识与行动法》(Grenelle de l’Environnement)于今年2月份在国会全票通过。
这一新的做法对于我们制定新的节能减排规划与政策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因为这些事情都需要全民参与。比如,我国前年出台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方案》就可以从下到上形成,而不是由几个专家起草后政府公布。
现有风电竞争机制还应再往前走一步
《能源》:您怎样看政府补贴新能源发展?难道只能靠财政补贴我国的新能源产业才能持续前行?
陈新华:政府补贴只是一种短期过渡行为。新能源产业发展首先需要一个能够长期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框架,然后是企业的参与。目前对企业而言,风能和太阳能的发电成本还比较高,不具备与传统化石能源竞争的条件,要想实现产业发展,要么由政府财政补贴,要么让消费者接受较高的价格。
现在让消费者接受高价难度很大。但政府财政补贴也不能是个无底洞,这项补贴到底能支撑多大规模的产业发展,要补贴多少年决策者一定要搞清楚。
同时我们要逐渐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比如企业参与风电竞标,出价低者可能中标,后来国家不断完善竞标机制,在选择中标者之前会将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都去掉。现有风电竞争机制还应再往前走一步,从整个生产运行周期上通盘考虑成本,就像我脚上的意大利皮鞋可以穿十几年,有时设备初始价格高一点,但它的使用寿命更长,整个周期成本其实更低。
要不然,有些企业就可能将破铜烂铁放到风机上去,价格很低,但经常出毛病,不能产生“千瓦时”,最终成本却非常高。政府政策应从支持可再生能源长期、健康、有序发展的角度来鼓励好的产品上去,好的企业进来,为此要制定严格的行业标准。
最终我们还是要让消费者接受清洁能源,此过程中我们也需将能源价格体系理清楚,甚至在战术上还需通过征收污染费等方式适当提高化石能源的价格。
文 | 本刊记者 巢新蕊
7月4日,“全球智库峰会”能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分会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傅成玉邀请陈新华首先发言。“中国在二氧化碳排放量方面的承诺,在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目标的制定上,应该更现实一点。”陈新华直言。
在中国上下都在快马加鞭赶路新能源投资的时候,陈新华发出了“保守”的见解。或许,作为曾在国际能源署等机构供职,目前又兼任中国欧盟商会能源委员会主席的权威专家,他确实有很多话要说。
陈新华对《能源》杂志记者表示,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我们的发展理念也应转变过来,不再仅着眼于产业链中某一环节的繁荣。应把整个能源系统进行优化,扶持整个新能源产业链发展,把“千瓦时”而不是“千瓦”作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评定标准,更加注重实际效果。
变“千瓦”为“千瓦时”
《能源》:我国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十一五”发展规划》均规定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的目标,这也是我国政府出台相应政策的惯例。您为何建议政府在鼓励风电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千瓦时(实际发电量),而不能紧盯千瓦(电力装机容量)?
陈新华:我最近参加中央二台《新能源、新问号》的对话节目,看到做煤炭的、做房地产的企业都争先恐后地跑去从事新能源发电,感慨良多。新能源发展确实是世界潮流,但另一侧,部分企业投资新能源存在盲目性。有些企业可能还没想好,是想将新能源真正当成一个新的业务板块来做,还是想在国家提倡发展新能源的大潮下为树立企业形象露一下脸。
国家政策应该鼓励新能源作为一个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地发展起来,而企业则应该冷静思考一下,我是否有能力承担投资风险,将新能源作为一个长期可盈利的业务做下去。
我国近几年风能发电的装机容量发展很快,在2007年就超过了2010年的规划目标。听说要将到2020年的目标从3000万千瓦调高到1亿千瓦,或1.3-1.5亿千瓦。另一方面,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煤电设备年利用小时数大幅度下滑,部分电厂亏损。这时风电装机容量的大幅增加必然会与现有的煤电产生更加剧烈的竞争。如果没有强劲的政策支持,风电的发电量将不能得到保障。
此情景下,如果政策制定部门仅注重将装机容量弄上去,而不注重真实的发电量有多少,不注重风电能否上网,不注重这些电是否为消费者接受使用,就会造成已建风机的浪费。
对于电力企业,特别是国有电力企业来讲,如果只给其装机容量的目标,那么他们就可能在没有做好风力资源评估的前提下,在风力资源不足的地方上风电,或在应该安装小规模风机的地方上大规模机组,这样装机容量的目标达到了,但电力却因种种原因发不出来,造成了投资的浪费。
九十年代初,我在亚洲理工学院工作时,学校在泰国某村庄安装了太阳能照明设备,第二年我再去看时,很多设备由于维修不到位都不能用了。我国目前已装的风机不能发电的现象也很多,需要引起我们注意。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可再生能源发出来的电力,而不是装机容量,是“千瓦时”,而不是“千瓦”。
变关注点为关注链
《能源》:那么怎么实现从“千瓦”到“千瓦时”的转变呢?
陈新华:从“千瓦”到“千瓦时”的转变也意味着政府在制定新能源规划时,要将政策的着力点从仅仅支持装机容量这一点,扩大到支持整个产业链。新能源规划要更现实些,稳扎稳打地一步步推进,避免可能出现的大跃进倾向。
这是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国家应该围绕整个风电产业发展的价值链制定目标,着眼设备制造、装机、发电、上网、消费各个环节。太阳能发电也是一样。
我最担心的是上网和电价环节。大规模地风电开发必须要有电网支持。由于风电的不稳定性等因素,中国必须要有一个灵活的、能稳定承载各种接入形式的智能电网;在另一侧,风电商也要按风力预报将发电量变成可稳定预测的电量,这样才便于电网公司及时规划调度。
可以在制定“千瓦”目标的同时也制定一个“千瓦时”目标,比如,2020年的风电发展目标是2000亿千瓦时的发电量,这要求1亿千瓦装机容量加上每年2000小时的平均上网发电小时数。要宁可装机容量小一些,也要增加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
欧美的可再生能源目标未免有些激进
《能源》:您很实在,也很冷静。但目前,在各国都在抢占新能源领域制高点的背景下,中国发展新能源的步伐已不进则退。如果即将出台的新能源规划不将目标定得很高,它能够赶上全球发展的步伐吗?
陈新华:我非常支持新能源的发展,认为全球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方面所面临的严峻挑战迫切需要我们大规模地开发新的特别是可再生的能源资源。我所担心的是目前全球新能源热潮中,所定的目标是否现实可行,有无具体的政策措施来帮助落实这些目标,现有的能源体系能否有效地大规模接纳这些新能源。
除了中国之外,美国与欧盟也制定了雄心勃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美国希望在2020年有20%的电力来自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欧盟希望将可再生能源在总体能源消费中的比例由目前的8.5%左右在2020年提高到20%。在这些目标上,我们看到的是很强的政治意愿,但就目标的现实可行性来说,我认为他们未免有些激进,是在“急行军”。实现欧盟2020年的目标需要每年将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提高一个百分点,这从客观上来说存在非常大的难度。
对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我们应该积极提供系统性实质性的支持,但不应拔苗助长。按现有规划,到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占全国能源供应总量的15%,这一比例是2005年的两倍,如果再调高,我认为实现的难度会更大。
扩大清洁高效的能源供应来满足新增能源需求是中国特有的紧迫任务
《能源》:请您谈谈中国与欧美在新能源发展上的差别。国外有哪些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陈新华:一个最大的差别就是中国还是一个快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需要满足巨大的新增能源需求,而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能源需求基本上趋于饱和,近年还出现下降趋势。
欧美的新能源发展,或者是目前大家所说的绿色能源革命,是通过大幅度提高能源效率和利用可再生能源来替代化石能源,在保障现有能源供应安全的基础上,大幅度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中国除此之外还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任务,首先是要扩大清洁高效的能源供应来满足新增的能源需求,其次是要将对占总体能源供应70%的煤炭进行清洁化改造。因此,中国的绿色能源革命的优先次序应该是:(1)节能与提高能效;(2)化石能源特别是煤炭的清洁使用;(3)扩大其他清洁低碳能源的供应(天然气、核电等)来满足新的能源需求;(4)可再生能源的商业化开发。
我国已经将能源与资源节约提升到基本国策的高度,在能源政策上也一直强调节能优先。但需要将这些政策落到实处。在《能源法》征求意见时,我曾建议增加“能源生产商和供应商帮助用户降低能源消耗,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减少污染的义务”条款。这样一方面可以改变能源供应商与消费者之间力量不匹配的状况,另一方面可以使能源供应商的业务范围得以延伸,比如说电力公司就可以延伸到电表后面的用电设施。世界上有些国家如法国已经这么做了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同样,需要对目前以传统化石为主的能源运行体系,包括政策体系做出一些重大调整,来支持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开发。这些调整需要一个磨合过程,需要靠强有力的改革来打破某些体制壁垒。
刚才谈到法国,因为语言问题国内对这方面关注不够。我想与您分享一下法国在环境立法方面的一些新的做法。
法国两年前希望就应对新的全球环境问题立法,但他们改变了过去专家小组起草各部委征求意见最后提交国会审批通过的做法,而是让全国上上下下先就法国与全球的环境问题进行辩论,达成行动共识,再提炼出立法层面的条款作为立法基础。这样,经过两年的讨论,法国《全民环境共识与行动法》(Grenelle de l’Environnement)于今年2月份在国会全票通过。
这一新的做法对于我们制定新的节能减排规划与政策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因为这些事情都需要全民参与。比如,我国前年出台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方案》就可以从下到上形成,而不是由几个专家起草后政府公布。
现有风电竞争机制还应再往前走一步
《能源》:您怎样看政府补贴新能源发展?难道只能靠财政补贴我国的新能源产业才能持续前行?
陈新华:政府补贴只是一种短期过渡行为。新能源产业发展首先需要一个能够长期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框架,然后是企业的参与。目前对企业而言,风能和太阳能的发电成本还比较高,不具备与传统化石能源竞争的条件,要想实现产业发展,要么由政府财政补贴,要么让消费者接受较高的价格。
现在让消费者接受高价难度很大。但政府财政补贴也不能是个无底洞,这项补贴到底能支撑多大规模的产业发展,要补贴多少年决策者一定要搞清楚。
同时我们要逐渐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比如企业参与风电竞标,出价低者可能中标,后来国家不断完善竞标机制,在选择中标者之前会将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都去掉。现有风电竞争机制还应再往前走一步,从整个生产运行周期上通盘考虑成本,就像我脚上的意大利皮鞋可以穿十几年,有时设备初始价格高一点,但它的使用寿命更长,整个周期成本其实更低。
要不然,有些企业就可能将破铜烂铁放到风机上去,价格很低,但经常出毛病,不能产生“千瓦时”,最终成本却非常高。政府政策应从支持可再生能源长期、健康、有序发展的角度来鼓励好的产品上去,好的企业进来,为此要制定严格的行业标准。
最终我们还是要让消费者接受清洁能源,此过程中我们也需将能源价格体系理清楚,甚至在战术上还需通过征收污染费等方式适当提高化石能源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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