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法律部主任邓建利: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 推动依法治企再上新台阶
2009-11-23 10:08:40 来源:国家电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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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王金枝
“在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的过程中,公司领导重视是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按照国资委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广泛开展法制需求调研,摸清现状,明确职能定位,是落实目标要求的关键;找准落实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针对性措施,是落实目标要求的保证。”
记者: 2008年5月,国务院国资委向中央企业提出“一个核心、三项指标”法制工作三年目标。按照国资委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国家电网公司提出了公司法制工作的三年目标,请问公司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邓建利:公司以国资委法制工作三年目标为指导,围绕“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提出了公司的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即以建立健全适应公司“四化”要求的经济法律管理模式为核心,全面提升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力争到2010年,在组织保障方面,公司重要子企业独立法律机构达到75%;重要子企业全部配备总法律顾问,其中70%以上为专职总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具有执业资格的比例达到80%。在业务要求方面,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在检验标准方面,杜绝因违法经营发生新的重大诉讼纠纷,基本解决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诉讼纠纷。
记者:公司为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做出了哪些部署?
邓建利:公司认真分析形势,制定了落实国资委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的工作思路,即坚持把国资委法制工作要求与公司发展改革的法制需求相结合,坚持把企业法制建设的理论与电网企业的法制实践相结合。公司将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作为坚持依法从严治企的重要内容,2009年年初,公司党组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依法从严治企活动;刘振亚总经理在公司一届四次职代会、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职工代表大会上,先后三次强调要依法从严治企,要求全面落实国资委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将组织落实国资委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列为2009年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工作,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将全面落实国资委相关要求纳入党组整改措施。
记者:在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过程中,工作重点是什么,有没有遇到一些困难,难点有哪些?
邓建利:为摸清公司法制工作现状,分析落实三年目标要求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找准解决问题的主要抓手和突破口,公司开展了为期近三个月的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调研,充分了解系统各单位三年目标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摸清需求,督促后续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充分听取被调研单位关于三年目标要求落实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与要求存在的差距;与被调研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深入了解被调研单位对法律工作的需求;与系统法律顾问交流互动,全面了解法制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充分听取基层法律顾问的建议和意见。
通过调研,理清了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的重点难点问题,即公司在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法律机构队伍建设以及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三个方面与三年目标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记者:针对上述重点难点问题,公司出台了哪些具体政策?
邓建利:在摸清公司法制工作现状,认清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的重点难点问题后,针对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公司出台了总法律顾问后备人才培养政策,遴选具备一定条件的电力专业人员和法律人员作为后备人才,为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做好干部储备。针对独立法律机构建设,公司出台了网省公司机构设置意见,将独立的法律机构列为备选部门,为网省公司建立独立法律机构提供了政策依据。针对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按照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公司制定《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实施细则》,为法律顾问职业发展提供了技术职级上升通道,鼓舞了法律顾问的干劲。
记者: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功效,关键在于落实,在推动上述政策落实上,公司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邓建利:依照上述部署和政策,公司总部和33家重要子企业全部按要求制定了三年目标和工作计划;总部通过整理分析各项指标和数据,要求各单位对三年目标工作任务进行年度分解,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公司建立进度跟踪机制,紧抓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进行中期考评的时机,要求系统各单位自查自评。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法律顾问,引进优秀法律人才的同时,加大对总法律顾问后备人才培养力度,从公司系统遴选一批具有管理经验、电力专业知识的领导干部,集中培训三个月法律知识,选拔一批高学历、副处级别以上的法律人员,赴地市供电公司挂职锻炼一年,作为总法律顾问后备人选。公司还集中举办多期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和实务处理能力培训班,以提高系统法律顾问的整体资质和工作水平。公司还发布了第一批依法治企三项成果,内容包括公司6项主要业务法律风险防范读本、20种合同统一文本和7类典型案例实务指南,为公司系统开展依法治企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指导。
记者: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公司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取得了哪些明显成效?
邓建利:目前,公司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取得了良好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机构建设上,目前,公司33家重要子企业已有25家设立了独立法律机构,占比76%,提前完成了国资委相关要求。
在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上,公司通过全球招聘,为国网国际发展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能源开发公司配备了专职总法律顾问,其他部分重要子企业也任命了高职级的专职总法律顾问。目前公司已经从系统选拔了60名优秀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或挂职锻炼,总法律顾问后备人才培训工作全面启动。
在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上,目前,公司系统专职法律顾问人数由去年的741名增加到852名,增长14.98%。其中,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由304人增加到410人,增长34.87%,企业法律顾问具有执业资格的比例也由去年的41%提升到48%,公司法律顾问的数量和资质水平较之前有了较大的提高。
在法律审核把关上,公司系统大部分单位将规章制度归口法律机构管理,并建立制度或设计流程保障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把关,极大地改变了之前多数单位归口不一、法律审核把关不严的现象,规章制度法律审核把关取得明显进展。总部合同的法律审核把关率已达到100%,重要子企业合同的法律审核把关率也都在99%以上,基本达到100%的三年目标要求。去年下半年,公司在江苏、福建两省电力公司开展了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试点。目前,这两家公司都已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形成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的常态化,严格执行依法决策的考核和问责制度,保证重大经营决策做到合法、合规、合程序,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试点取得成功经验。
一年多来,公司系统未发现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大部分单位基本解决了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案件纠纷管理逐步实现从个案处理向典型案例研究的转变,从事务处理向整体管理的转变,效益、效率都不断提高。通过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公司法制工作实现了风险关口前移,由事中控制、事后救济为主转变为事前预防为主。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健全,法律顾问队伍不断壮大,法律工作水平得到了有力提升。
“在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的过程中,公司领导重视是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按照国资委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广泛开展法制需求调研,摸清现状,明确职能定位,是落实目标要求的关键;找准落实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针对性措施,是落实目标要求的保证。”
记者: 2008年5月,国务院国资委向中央企业提出“一个核心、三项指标”法制工作三年目标。按照国资委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国家电网公司提出了公司法制工作的三年目标,请问公司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邓建利:公司以国资委法制工作三年目标为指导,围绕“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提出了公司的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即以建立健全适应公司“四化”要求的经济法律管理模式为核心,全面提升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力争到2010年,在组织保障方面,公司重要子企业独立法律机构达到75%;重要子企业全部配备总法律顾问,其中70%以上为专职总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具有执业资格的比例达到80%。在业务要求方面,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在检验标准方面,杜绝因违法经营发生新的重大诉讼纠纷,基本解决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诉讼纠纷。
记者:公司为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做出了哪些部署?
邓建利:公司认真分析形势,制定了落实国资委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的工作思路,即坚持把国资委法制工作要求与公司发展改革的法制需求相结合,坚持把企业法制建设的理论与电网企业的法制实践相结合。公司将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作为坚持依法从严治企的重要内容,2009年年初,公司党组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依法从严治企活动;刘振亚总经理在公司一届四次职代会、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职工代表大会上,先后三次强调要依法从严治企,要求全面落实国资委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将组织落实国资委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列为2009年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工作,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将全面落实国资委相关要求纳入党组整改措施。
记者:在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过程中,工作重点是什么,有没有遇到一些困难,难点有哪些?
邓建利:为摸清公司法制工作现状,分析落实三年目标要求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找准解决问题的主要抓手和突破口,公司开展了为期近三个月的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调研,充分了解系统各单位三年目标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摸清需求,督促后续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充分听取被调研单位关于三年目标要求落实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与要求存在的差距;与被调研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深入了解被调研单位对法律工作的需求;与系统法律顾问交流互动,全面了解法制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充分听取基层法律顾问的建议和意见。
通过调研,理清了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的重点难点问题,即公司在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法律机构队伍建设以及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三个方面与三年目标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记者:针对上述重点难点问题,公司出台了哪些具体政策?
邓建利:在摸清公司法制工作现状,认清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的重点难点问题后,针对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公司出台了总法律顾问后备人才培养政策,遴选具备一定条件的电力专业人员和法律人员作为后备人才,为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做好干部储备。针对独立法律机构建设,公司出台了网省公司机构设置意见,将独立的法律机构列为备选部门,为网省公司建立独立法律机构提供了政策依据。针对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按照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公司制定《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实施细则》,为法律顾问职业发展提供了技术职级上升通道,鼓舞了法律顾问的干劲。
记者: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功效,关键在于落实,在推动上述政策落实上,公司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邓建利:依照上述部署和政策,公司总部和33家重要子企业全部按要求制定了三年目标和工作计划;总部通过整理分析各项指标和数据,要求各单位对三年目标工作任务进行年度分解,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公司建立进度跟踪机制,紧抓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进行中期考评的时机,要求系统各单位自查自评。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法律顾问,引进优秀法律人才的同时,加大对总法律顾问后备人才培养力度,从公司系统遴选一批具有管理经验、电力专业知识的领导干部,集中培训三个月法律知识,选拔一批高学历、副处级别以上的法律人员,赴地市供电公司挂职锻炼一年,作为总法律顾问后备人选。公司还集中举办多期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和实务处理能力培训班,以提高系统法律顾问的整体资质和工作水平。公司还发布了第一批依法治企三项成果,内容包括公司6项主要业务法律风险防范读本、20种合同统一文本和7类典型案例实务指南,为公司系统开展依法治企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指导。
记者: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公司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取得了哪些明显成效?
邓建利:目前,公司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取得了良好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机构建设上,目前,公司33家重要子企业已有25家设立了独立法律机构,占比76%,提前完成了国资委相关要求。
在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上,公司通过全球招聘,为国网国际发展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能源开发公司配备了专职总法律顾问,其他部分重要子企业也任命了高职级的专职总法律顾问。目前公司已经从系统选拔了60名优秀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或挂职锻炼,总法律顾问后备人才培训工作全面启动。
在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上,目前,公司系统专职法律顾问人数由去年的741名增加到852名,增长14.98%。其中,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由304人增加到410人,增长34.87%,企业法律顾问具有执业资格的比例也由去年的41%提升到48%,公司法律顾问的数量和资质水平较之前有了较大的提高。
在法律审核把关上,公司系统大部分单位将规章制度归口法律机构管理,并建立制度或设计流程保障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把关,极大地改变了之前多数单位归口不一、法律审核把关不严的现象,规章制度法律审核把关取得明显进展。总部合同的法律审核把关率已达到100%,重要子企业合同的法律审核把关率也都在99%以上,基本达到100%的三年目标要求。去年下半年,公司在江苏、福建两省电力公司开展了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试点。目前,这两家公司都已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形成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的常态化,严格执行依法决策的考核和问责制度,保证重大经营决策做到合法、合规、合程序,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试点取得成功经验。
一年多来,公司系统未发现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大部分单位基本解决了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案件纠纷管理逐步实现从个案处理向典型案例研究的转变,从事务处理向整体管理的转变,效益、效率都不断提高。通过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公司法制工作实现了风险关口前移,由事中控制、事后救济为主转变为事前预防为主。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健全,法律顾问队伍不断壮大,法律工作水平得到了有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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