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供电公司获山东省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2012-12-07 15:42:27 来源:于纳 李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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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12月4日,山东省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表彰大会在济南召开。会上,对全省消费者满意单位进行了表彰。费县供电公司被授予 “山东省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费县供电公司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强化全员自觉为消费者服务意识,抓发展、抓管理、抓队伍、创一流,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重点,擦亮窗口,服务百姓,定期组织窗口人员开展礼仪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深入实施彩虹工程与95598光明服务工程,落实“三个十条”,开展营业普查、用电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供用电秩序。参加县电台行风热线节目,及时解决客户在用电方面的实际困难,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争创群众满意单位”活动 “四比四看”活动,对各类投诉举报坚持一查到底不转办。公开电力政策,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加强沟通交流,维护消费者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行风建设水平。坚持开放透明工作,健全与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联系沟通机制。连续11年保持全县行风评议领先,被评为“临沂市群众满意的县区部门”。
近年来,费县供电公司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强化全员自觉为消费者服务意识,抓发展、抓管理、抓队伍、创一流,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重点,擦亮窗口,服务百姓,定期组织窗口人员开展礼仪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深入实施彩虹工程与95598光明服务工程,落实“三个十条”,开展营业普查、用电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供用电秩序。参加县电台行风热线节目,及时解决客户在用电方面的实际困难,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争创群众满意单位”活动 “四比四看”活动,对各类投诉举报坚持一查到底不转办。公开电力政策,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加强沟通交流,维护消费者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行风建设水平。坚持开放透明工作,健全与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联系沟通机制。连续11年保持全县行风评议领先,被评为“临沂市群众满意的县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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