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乡县供电公司电费回收实现100%
2011-05-17 15:40:24 来源:徐峥 杨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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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月度电费回收率、上缴率100%。在规定的时间内每降低1%扣5分,上缴率实现100%奖部门10分。季度电费回收率100%。未完成季度电费回收率100%指标扣责任部门10分,责任部门负责人予以降职处理,责任人予以待岗处理,并由公司领导班子对相关部门予以连带责任考核”。这是今年以来,河北平乡县供电公司针对电费回收工作实现重奖重罚而做出的一项新举措。截止目前,该公司电费回收率、上缴率均实现了100%,确保了企业经济效益的稳定增长。
为保证电费回收任务的顺利完成,该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首先进一步落实电费回收责任制,加强电费回收管理和正确执行电价政策考核力度,健全和完善电费回收激励、考核机制,充分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了用电抄、核、收管理办法,强化了抄表、核算、收费各个环节的细节管理;将电费回收工作作为衡量供电所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把任务和压力分解到岗位、到个人,将陈欠电费指标落实到户、到人,保证电费月清月结;大力推广预付费电表,并与客户签订使用预付费电表协议;加强用电交费宣传,通过县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电力法》等法律法规,耐心讲解“电是商品,用电缴费”的道理,使客户依法用电,依法交费。
“月度电费回收率、上缴率100%。在规定的时间内每降低1%扣5分,上缴率实现100%奖部门10分。季度电费回收率100%。未完成季度电费回收率100%指标扣责任部门10分,责任部门负责人予以降职处理,责任人予以待岗处理,并由公司领导班子对相关部门予以连带责任考核”。这是今年以来,河北平乡县供电公司针对电费回收工作实现重奖重罚而做出的一项新举措。截止目前,该公司电费回收率、上缴率均实现了100%,确保了企业经济效益的稳定增长。
为保证电费回收任务的顺利完成,该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首先进一步落实电费回收责任制,加强电费回收管理和正确执行电价政策考核力度,健全和完善电费回收激励、考核机制,充分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了用电抄、核、收管理办法,强化了抄表、核算、收费各个环节的细节管理;将电费回收工作作为衡量供电所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把任务和压力分解到岗位、到个人,将陈欠电费指标落实到户、到人,保证电费月清月结;大力推广预付费电表,并与客户签订使用预付费电表协议;加强用电交费宣传,通过县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电力法》等法律法规,耐心讲解“电是商品,用电缴费”的道理,使客户依法用电,依法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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