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通知
2005-10-24 10:15:49 来源:
A-
A+
电力18讯: 国电农[1998]667号
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电力集团公司,福建电力局,山东、云南电力集团公司,天津、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目前各省的“两改一同价”方案已经基本审批完毕,国家计委正在分批下达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新开工项目计划。截止到11月底,全国第一批农网改造工程约完成投资50亿元,占计划的45%,预计全年可完成投资计划的70%以上。部分省区市已经开工建设第二批工程项目。为了推进、督促“两改一同价”工作的开展,公司组织检查组对10个省区市的农网改造工程进行了检查,11月23目一27日分别听取了18个省区市的工作汇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听取了检查与汇报会的情况报告。为了进一步加强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现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主动高效地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98]134号文转发了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的请示后,各网、省电力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对“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领导,认识普遍有所提高。但从这次检查和汇报的情况看,各省“两改一同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很不平衡,并集中反映出各网、省电力公司“一把手”对“两改一同价”工作的认识与重视程度对“两改一同价”工作的开展起着决定性的影响。有些单位对农电体制改革的认识不统一,至今没有形成改革的思路和可操作的方案措施,反映出有畏难情绪,持等待观望态度,以至工作毫无进展;有些单位对农网改造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农网改造工作放在扩大内需、拉动经济、造福农民、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高度来认识,不从长远和全局的高度看问题,过分强调眼前和局部利益,对存在的问题不能积极去协调解决,致使第一批项目现在还迟迟不能开工;有的至今还没有得到物价部门对电价政策的承诺;有的对“五制”执行很不规范,措施不力。为此,要求各网、省电力公司要进一步提高对“两改一同价”工作的认识,强化对“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高效地工作。国家电力公司要求各网、省电力公司主要领导:要亲自布置、检查、协调“两改一同价”工作;要亲自挂帅组织一个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对内、对外统一协调“两改一同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对“两改一同价”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和将要生产的经济、社会、安全效益等做到心中有数;要层层建立责任制,明确各级“一把手”是“两改一同价”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二、建立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
“两改一同价”的内容包括了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和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三大目标,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各网、省电力公司必须统筹部署、统一安排、协调运作,分工负责,确保将“两改一同价”的整体工作做好。要确定农网改造、体制改革、同网同价三大目标各自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按分工建立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加强农电部门的力量,使其能够真正担当起牵头部门的责任。
三、坚持“三公”,贯彻“五制”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是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电力公司牵头的工作,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圆满完成这一利国利民的伟大事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国家电力公司的部署,网、省电力公司不仅是直供直管县农网改造工程的项目法人,多数还是泵售县农网改造工程的统一项目法人。要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设备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五制),做到每一项工作都要有人负责,规范运作,特别是合同管理制,要将保证质量、降低造价作为核心内容,用准确、明确的条款体现出来;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三公)的原则,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取信于民。总之,要以“五制”来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用“三公”的管理,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承担起法人的责任与义务。
四、依靠政府,协调关系,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
“两改一同价”是电力企业的一项中心工作,也是地方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网、省电力公司不仅要加强管理,协调运作,将自己的事情办好,同时要紧紧依靠地方政府,与计委、经委、物价、财政、银行、土地等部门密切合作、通力配合,主动地去协调关系,争取支持,为“两改一同价”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要消极等待,错过良好的发展机遇。
五、加强监督,完善制度,确保农网改造工程质量
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各网、省电力公司要周密计划、加强监督、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要发挥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作用,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各种腐败和违纪违规现<
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电力集团公司,福建电力局,山东、云南电力集团公司,天津、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目前各省的“两改一同价”方案已经基本审批完毕,国家计委正在分批下达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新开工项目计划。截止到11月底,全国第一批农网改造工程约完成投资50亿元,占计划的45%,预计全年可完成投资计划的70%以上。部分省区市已经开工建设第二批工程项目。为了推进、督促“两改一同价”工作的开展,公司组织检查组对10个省区市的农网改造工程进行了检查,11月23目一27日分别听取了18个省区市的工作汇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听取了检查与汇报会的情况报告。为了进一步加强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现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主动高效地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98]134号文转发了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的请示后,各网、省电力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对“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领导,认识普遍有所提高。但从这次检查和汇报的情况看,各省“两改一同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很不平衡,并集中反映出各网、省电力公司“一把手”对“两改一同价”工作的认识与重视程度对“两改一同价”工作的开展起着决定性的影响。有些单位对农电体制改革的认识不统一,至今没有形成改革的思路和可操作的方案措施,反映出有畏难情绪,持等待观望态度,以至工作毫无进展;有些单位对农网改造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农网改造工作放在扩大内需、拉动经济、造福农民、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高度来认识,不从长远和全局的高度看问题,过分强调眼前和局部利益,对存在的问题不能积极去协调解决,致使第一批项目现在还迟迟不能开工;有的至今还没有得到物价部门对电价政策的承诺;有的对“五制”执行很不规范,措施不力。为此,要求各网、省电力公司要进一步提高对“两改一同价”工作的认识,强化对“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高效地工作。国家电力公司要求各网、省电力公司主要领导:要亲自布置、检查、协调“两改一同价”工作;要亲自挂帅组织一个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对内、对外统一协调“两改一同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对“两改一同价”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和将要生产的经济、社会、安全效益等做到心中有数;要层层建立责任制,明确各级“一把手”是“两改一同价”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二、建立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
“两改一同价”的内容包括了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和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三大目标,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各网、省电力公司必须统筹部署、统一安排、协调运作,分工负责,确保将“两改一同价”的整体工作做好。要确定农网改造、体制改革、同网同价三大目标各自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按分工建立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加强农电部门的力量,使其能够真正担当起牵头部门的责任。
三、坚持“三公”,贯彻“五制”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是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电力公司牵头的工作,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圆满完成这一利国利民的伟大事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国家电力公司的部署,网、省电力公司不仅是直供直管县农网改造工程的项目法人,多数还是泵售县农网改造工程的统一项目法人。要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设备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五制),做到每一项工作都要有人负责,规范运作,特别是合同管理制,要将保证质量、降低造价作为核心内容,用准确、明确的条款体现出来;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三公)的原则,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取信于民。总之,要以“五制”来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用“三公”的管理,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承担起法人的责任与义务。
四、依靠政府,协调关系,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
“两改一同价”是电力企业的一项中心工作,也是地方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网、省电力公司不仅要加强管理,协调运作,将自己的事情办好,同时要紧紧依靠地方政府,与计委、经委、物价、财政、银行、土地等部门密切合作、通力配合,主动地去协调关系,争取支持,为“两改一同价”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要消极等待,错过良好的发展机遇。
五、加强监督,完善制度,确保农网改造工程质量
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各网、省电力公司要周密计划、加强监督、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要发挥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作用,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各种腐败和违纪违规现<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