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局全年电费回收达99.99%
本网讯 2016年,贵阳供电局通过强化电费回收过程管理,加强用户差异化管理,实施陈欠电费、预付电费的清理,严控营销成本,实现电费回收率达99.99%,非现比例达95%。
基础管理提升 理清“糊涂账”
能够取得好成绩,不是只靠决策,只靠少数几个人就能完成,更多的是通过管理提升,把企业所有“元素”激活,发挥出个体力量,汇众聚力,实现企业效益提升。在贵阳供电局,以强化电费回收过程管理,从制度规避回收风险、完善回收举措入手,重点落实领导责任制,落实电费回收压力传递。加强用户差异化管理,完善“一厂一册”编制,提前做好回收风险管控。实现每月均超额完成回收月度及季度任务, 11月提前完成年度任务。同时加强各级人员法律支撑意识,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利,努力开展电费和陈欠电费追收。
管理中,利用新营销系统实施多轮次实收、对账、流程推进等培训,并开展陈欠电费、预付电费的清理。由于历史原因,贵阳供电局部分用户10几年账龄的陈欠电费并未进入营销系统进行维护,造成营销财务对账不平的问题。2016年初,借助新系统数据迁移的机会,贵阳供电局提前2个月开展陈欠用户清理,及时完善营销系统数据,使得财务与营销对账不再造成差异。与此同时,针对以前预付电费只有纸质台账容易丢失以及财务预付数据大于营销数据的问题,提前1个月开展精确到户的预付费清理,使营销、财务部门间掌握准确的预付费情况,避免了用户电费冲转、预付费退费无数据等问题的发生,营销系统数据清理得到贵州电网公司认可,不再是一笔“糊涂账”。
背靠契机开展追缴 外控成本新技术引领
在实施电费回收工作中,贵阳供电局清醒认识到需要转变“重新欠、轻陈欠”的催收观念,充分重视、利用利用直接交易契机开展陈欠电费回收,提升缴偿额度。贵州水晶集团旧欠电费2185万元,自2007年法院判决偿付后一直以无钱执行为由拒绝支付旧欠,在对水晶集团多次阐述直接交易规则后,追回旧欠190万元,占旧欠总额9%。贵州宏宇公司旧欠电费77万元,一直以企业无法正常生产为由拒偿支付,同样依靠直接交易契机,2016年追回14万元,占旧欠电费总额18%。
对于不参与直接交易的用户,贵阳供电局还通过协商沟通、业务配合等途径开展追收。金关动力站旧欠电费157万元,经过努力追回36万元,占旧欠总额23%。
内控管理,外控成本,贵阳供电局将强对营销成本的管理力度,特别是对于外部合作单位的电费代收手续费支付标准,和邮政银行、银联两家电费代收方进行商谈,最终使得邮政银行代收手续费由原来执行的“按代收金额的1%”标准变更为“农村每笔1.9元、城市每笔1.5元”收取,只此一项每年就可节约支付成本约500万元。而POS代收电费手续费则由原来的“按代收金额1.5%或2%”标准改为“统一按代收金额的0.8%”,每年可再节约支付成本约500万元。
为更大限度规避欠费风险,贵阳供电局运用非现金缴费等新兴技术网络通道,加强非现金业务办理比例。在贵州电网公司支持下,实现新增拓展中信银行、招行等电费代收业务合作,借助支付宝开展年终有奖活动,配合政府宣传微信支付方式,使非现比例达到93.83%,同比提升3.31个百分点,在全省名列第一。
靠法律 转观念
而对于无法追收的旧欠,贵阳供电局按照欠费性质,通过司法追讨和呆坏账核销两种途径进行处置。在对铝、钢等行业欠费大户实施法律追讨上,针对铝加工企业挂账欠费,进行内部收集相关起诉资料,对钢铁业的巨额旧欠开展法律追讨准备,收集债权确认书、旧欠还款协议、履行情况等资料,以便开启司法追讨流程。对支付有争议的,先行对金额进行核对并做好双方确认,再进行司法追讨流程。对于结束司法追讨流程的,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实施追收。
截止2016年底,贵阳供电局纳入司法追讨流程的欠费本金达6451万元,通过积极对旧欠电费相关资料的收集进入呆坏账最终审核流程的欠费本金达到4094万元。
同时,贵阳供电局积极协调相关用户,落实2009年超发电让利政策。中铝贵州分公司和龙里隆腾公司,贯彻执行贵州省经信委超发电量让利政策要求,产生的部分电费合计1265万元,贵阳供电局通过签订“电厂超发让利于应收电费抵消协议”得到解决,截止2016年12月,通过该协议的签订,为贵阳供电局减少期初陈欠电费1265万元。
实施陈欠电费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确认,能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合理追收的,签订还款协议并严格监督执行这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在2016年得到充分论证,使得对于无法通过协商进行追收的,有了解决途径,就算是主体已不存在或无法找寻的欠费主体,也可以通过完善相关资料后继续力争通过呆坏账核销方式进行处理。
2016年的励精图治,获得丰收,为2017年做好铺垫。有效的管理方式将在新的一年里得到延续。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