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新区供电所及时化解电费纠纷
2016-02-26 00:00:00 来源:英大网 张运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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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商品房的户主和租住户因在电费缴纳方面未及时做好原始发票的留存,导致户主和租住户在最终电费结算中产生分歧。2月25日上午,租住太仓市新区四通路67号2幢的王师傅就因为这个专程前往太仓新区供电所寻求帮助。
负责接待王师傅的是新区供电所核算员陈方红,看到王师傅急匆匆的跑来,连忙招呼他坐下慢慢说。
王师傅将事情原委细细告诉陈方红:王师傅从2011年3月份开始就租住了四通路67号2幢102室的房子,当时与房东商量电费按照每年付几百块钱给房东,等到不租了再一并结算,可现在过了5年了,他自己都搞不清楚到底用了多少电量。今年1月25日,他正式搬了出来,可以前的电费发票也都没留存,因此与房东电费结算的事情起了分歧。
“这事不难,您稍等,我这就帮您查清楚”。陈方红熟练地打开营销系统将2011年3月至2016年1月的电费清单打了出来,电度结算到6812度。同时,因为王师傅1月份住到25日,陈方红又通过用采系统查询了1月份每天的用电量清单。
经过陈方红的一番解释说明,王师傅拿着用电量清单,心里终于有了底,感激地说道:“现在的供电服务真是高效,本来我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没想到这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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