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供电做好电价调整执行宣贯工作
2016-01-20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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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吕朝阳 李闯 报道 1月13日,平顶山供电公司组织5家县供电企业营销服务人员和业扩报装人员,利用周末时间在新华路供电营业厅对省发改委的通知,即我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从1月1日起下调的具体要求做集中学习,以便于办理窗口业务时能准确对客户解释到位。
据悉,根据省发改委的通知,我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从1月1日起下调。与电价下调前相比,我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降低0.0446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降低0.0557元/千瓦时。另外,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由0.015元/千瓦时提高至0.019元/千瓦时。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继续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
一直以来,平顶山公司着重强化供电服务五项制度执行,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认真组织开展营业普查工作,重点关注窗口和一线服务。在2015年4月20日电价调整中,积极开展市、县公司对大工业用户(除电气化铁路外)和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非普工业用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核实整改工作,县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之前全部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同时开展营销系统电价梳理工作,确保系统电价版本清晰、有效,政策档案完备,完善营销系统档案缺失信息,核对现场数据与营销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坚决杜绝“明停实运”现象,对运行容量做到“应收必收,颗粒归仓”。
周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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