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公司:“三位一体”实现电费资金集约管控
11月25日,笔者获悉,国网黑龙江哈尔滨供电公司申报的《供电企业“三位一体”电费资金集约化管理》,获得“省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2013年,为从根本上转变电网企业发展方式,提升企业财务管控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实现资金的高速归集和规模效益,哈尔滨供电公司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管理手段,探索出适合该公司实际的“一个账套、两个银行、三方对账”收入资金管理模式,加强与银行业务合作,建立统一的收入资金管理平台;加强财务与营销的业务协作,建立“三方对账”电费收入资金管理模式,持续规范和理顺收入业务管理方式和流程;加强财务部门内部业务协作,全面提升收入资金管理质效。
据介绍,“一个账套、两个银行、三方对账”收入资金管理模式,其中“一个账套”即撤并二级会计核算机构,实行全公司电费资金“一本账”核算和管理。“两个银行”即市区业务依托工商银行,城效业务依托农业银行,构建以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为主,以其他商业银行和代收机构为辅的电费资金管理平台。“三方对账”即建立财力集约化和“大营销”模式下营销网点、营销部、财务部三方对账。
两年来,因市区用户多、营销网点多、电费结算账户多,导致哈尔滨供电公司电费业务衔接不畅,会计控制不到位,电费管理成本高,该公司勇于排除无法使用一个电费账户办理所有用户的电费结算业务等难题,清理电费结算账户,推行电费收入资金“一行一户”管理,推广应用中国工商银行收款管家卡,一举撤并原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的10个电费收入账户,有效缩短电费收入资金结算链条,优化资金归集路径。引入新型金融产品,搭建统一、高效的电费资金结算平台,开通“银行集中代收付系统”电子托收、中行小额批量代扣、邮政缴费“一站通”、家家通公司代收、农行、建行POS机收费、电费充值卡、同城购电、营业厅自助缴费机及支付宝、微信缴费等业务,极大满足客户购电需求的同时,也确保了电费资金安全回收。
哈尔滨供电公司加强横向业务协同,明确“三方对账”管理模式的职责分工,按照用电客户所属营销网点,用户编号、坐收人员编号等信息,实行用户缴费信息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夯实电费收入基础管理。深化应收电费往来款项清理,全面实现电费收入资金集中核算和管理,在全省率先撤销21个营销机构的全部会计账套和会计机构,将全部电费资金业务集中到公司本部进行“一本账”核算和管理。建立用户退费业务电费收入会计、收入管理、主管副主任“三级审核”制度,加强重点业务环节管控。将日常电费收入业务处理与加强资金管理、预算管理相结合,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为上级公司资金归集和运作提供了有力支撑,每年可为企业增加直接经济效益300余万元。
经过两年多运行,哈尔滨供电公司电费资金收入管控水平稳步提升,电费资金集中管理指标从上半年全省第6名跃居全省第1名,多次获得黑龙江电力公司财务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会计基础管理规范化评估达标单位等荣誉称号,《创新管控手段全面加强电费资金集中管理经验》被评为黑龙江电力公司同业对标管理典型经验,并被纳入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财务专业同业对标典型经验库。(陶丹丹 付强)
信息来源: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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