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供电开展党风建设岗位责任自检自查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保彦江 报道 “很快就年底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按照公司开展党风建设岗位责任自检自查的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通知书,全面梳理个人及部门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并按时上报给监察审计部”,11月13日,在陆良供电有限公司机关党支部“一周一学”会议现场,身兼机关党支部书记和监察审计部主任的郭陆川对参会的部门负责人发出“友情提示”。
为全面考核评价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知书、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通知书所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自11月1日开始,陆良公司要求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基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公司纪委委员、各党(总)支部负责人及领导班子、供电所所长等相关人员认真对个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的情况开展自检自查,并确保查找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具体到位,不走过场。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自检查自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着重以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为重要内容,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对照《陆良供电有限公司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知书》、《陆良供电有限公司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通知书》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形成个人自查报告”,陆良公司监察审计部纪检专责朱吉芬介绍到。
自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两个责任”以来,陆良公司严格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工作要求,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针对一些基层党支部在如何发挥监督责任上存在的困惑,该公司党委及时解疑释惑,提出基层党支部在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问题上一定要注重发挥好支委会纪检委员的作用,加强对党员、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引导,强化廉洁从业意识,从根本上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据了解,陆良供电公司在党风建设岗位责任自检自查工作中,明确要求,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逐一对照岗位职责的要求,深入查找问题,做到查摆问题不空洞,制定整改措施不敷衍了事,对于思想上未能完全重视,查找问题不到位的人员,该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或问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周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