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电力市场化改革启示(一):从国外电力改革中学什么(下)
2002-09-03 17:09: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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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电力市场化改革要具备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
电力的市场化改革除需要有正确的、适合市场经济规则和电力工业特点的指导思想外,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这些基本条件包括:
---系统必须有足够的规模(容量):系统中要有若干的竞争主体,而且每一主体都能达到其经济规模。
---系统要有充足的备用容量:这既是市场化改革的原因之一(追求系统的价值最大化),也是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保证改革期间的安全稳定供电)。
---要有高质量的输配电网络系统。
---要有与市场化改革相配套的电力法和完备的基于激励机制的监管法规。
---要有健全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输电配电过网费的计算原则和办法。
---要有切合实际的长期电力规划(每年滚动编制一次),并明确组织实施规划的责任主体及办法。
---要有保证发、输、配电设施发展的措施办法。
---要明确系统运营机构负责发、输、配电间运行调度工作,确保系统运行安全。
---建立完善的电力市场运营规则,明确现货市场和长期、中期、短期合同的关系及管理办法。
---改革过程中原有电厂沉淀成本(因执行国家能源政策致使造价较高,缺乏竞争力)处理办法。
---新能源及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水电等)发电补偿办法。
---要有成熟的信息技术系统支持。
---要有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实现灵活的进入退出。
周密设计改革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
电力市场化改革方案的设计包括:一、电力立法。审查现有的电力立法、准备立法咨询文件、起草修改后的电力法、通过修订的新电力法。二、经济财务分析。建立详细的经济模型,资产(企业)价值评估,准备过渡期合同,制定输配电价格。三、批发市场设计。制定系统安全标准,建立电力库定价,期货市场定价和对冲市场,检验电力库规则,建立信息技术系统和结算系统。四、形成具体监管法规。界定监管的范围,起草监管法规,通过监管法规,正式组建监管机构。
在经济和财务分析方面要做更详细的设计:要检讨国际电力改革的经验教训;建立批发市场/电力系统模型;完成电力各环节的财务模型;建立供电价格对用户经济影响模型,包括设计市场和产业结构;确立和处理过渡期主要问题,包括补贴、沉淀资产、各环节收入的重新调整、过渡性的供电协议、新投资的需求;对电价结构和监管法规的详细设计。
电力改革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不会在一次改革后就停滞不前,技术的更新、市场的成熟及改革以前未察觉的问题,都需要对改革方案进行不断调整。在这个持续的演进过程中,可能要伴随着一些重大事项的发生,比如行业结构的重新调整、股份化改造、修改监管机制、大型公司交易(兼并、收购、重组),因此方案的不断调整是客观要求。英国改革12年后放弃电力库交易模式,今年起改用新电力交易规则(NETA)便是一例。
电价核定应该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
虽然各国在电力工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电价核定的原则有所不同,比如正处于发展中的电力市场,电价的核定原则要与改革的首要目标相一致,电价水平要使股东有较高的回报,吸引投资,加快电力建设;对于成熟的电力市场,电价的核定要有利于提高效率,让用户分享提高效率的成果。
但各国在电价核定中都能共同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一是成本补偿原则。电价能够补偿合理的成本支出。二是合理报酬原则。电价能够让股东有合理回报。三是公平负担原则。用户负担的电价应是成本加利润,取消交叉补贴。
在正进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国家,竞争环节的电价,由市场决定;垄断环节的电价,由监管机构或政府核定并受监管。
定价原则是否正确,是影响电力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美国加州管死了销售电价,而放开发电批发电价,因供不应求,批发电价猛升,造成两个电网公司破产,发生了严重危机。
建立独立的、专业的电力行业监管机构
电力行业监管机构监管机构的独立性,是指独立于本行业的任何一家经营者,被充分授权监督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例如制定或改变价格。
对电力行业有效的监管,要求监管机构对本行业具有详尽的专业知识:有能力获取详细和准确的行业信息,包括财务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能克服监管者和市场经营者之间信息的不均衡性;
电力市场化改革要具备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
电力的市场化改革除需要有正确的、适合市场经济规则和电力工业特点的指导思想外,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这些基本条件包括:
---系统必须有足够的规模(容量):系统中要有若干的竞争主体,而且每一主体都能达到其经济规模。
---系统要有充足的备用容量:这既是市场化改革的原因之一(追求系统的价值最大化),也是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保证改革期间的安全稳定供电)。
---要有高质量的输配电网络系统。
---要有与市场化改革相配套的电力法和完备的基于激励机制的监管法规。
---要有健全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输电配电过网费的计算原则和办法。
---要有切合实际的长期电力规划(每年滚动编制一次),并明确组织实施规划的责任主体及办法。
---要有保证发、输、配电设施发展的措施办法。
---要明确系统运营机构负责发、输、配电间运行调度工作,确保系统运行安全。
---建立完善的电力市场运营规则,明确现货市场和长期、中期、短期合同的关系及管理办法。
---改革过程中原有电厂沉淀成本(因执行国家能源政策致使造价较高,缺乏竞争力)处理办法。
---新能源及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水电等)发电补偿办法。
---要有成熟的信息技术系统支持。
---要有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实现灵活的进入退出。
周密设计改革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
电力市场化改革方案的设计包括:一、电力立法。审查现有的电力立法、准备立法咨询文件、起草修改后的电力法、通过修订的新电力法。二、经济财务分析。建立详细的经济模型,资产(企业)价值评估,准备过渡期合同,制定输配电价格。三、批发市场设计。制定系统安全标准,建立电力库定价,期货市场定价和对冲市场,检验电力库规则,建立信息技术系统和结算系统。四、形成具体监管法规。界定监管的范围,起草监管法规,通过监管法规,正式组建监管机构。
在经济和财务分析方面要做更详细的设计:要检讨国际电力改革的经验教训;建立批发市场/电力系统模型;完成电力各环节的财务模型;建立供电价格对用户经济影响模型,包括设计市场和产业结构;确立和处理过渡期主要问题,包括补贴、沉淀资产、各环节收入的重新调整、过渡性的供电协议、新投资的需求;对电价结构和监管法规的详细设计。
电力改革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不会在一次改革后就停滞不前,技术的更新、市场的成熟及改革以前未察觉的问题,都需要对改革方案进行不断调整。在这个持续的演进过程中,可能要伴随着一些重大事项的发生,比如行业结构的重新调整、股份化改造、修改监管机制、大型公司交易(兼并、收购、重组),因此方案的不断调整是客观要求。英国改革12年后放弃电力库交易模式,今年起改用新电力交易规则(NETA)便是一例。
电价核定应该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
虽然各国在电力工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电价核定的原则有所不同,比如正处于发展中的电力市场,电价的核定原则要与改革的首要目标相一致,电价水平要使股东有较高的回报,吸引投资,加快电力建设;对于成熟的电力市场,电价的核定要有利于提高效率,让用户分享提高效率的成果。
但各国在电价核定中都能共同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一是成本补偿原则。电价能够补偿合理的成本支出。二是合理报酬原则。电价能够让股东有合理回报。三是公平负担原则。用户负担的电价应是成本加利润,取消交叉补贴。
在正进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国家,竞争环节的电价,由市场决定;垄断环节的电价,由监管机构或政府核定并受监管。
定价原则是否正确,是影响电力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美国加州管死了销售电价,而放开发电批发电价,因供不应求,批发电价猛升,造成两个电网公司破产,发生了严重危机。
建立独立的、专业的电力行业监管机构
电力行业监管机构监管机构的独立性,是指独立于本行业的任何一家经营者,被充分授权监督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例如制定或改变价格。
对电力行业有效的监管,要求监管机构对本行业具有详尽的专业知识:有能力获取详细和准确的行业信息,包括财务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能克服监管者和市场经营者之间信息的不均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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