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筹划成立新办公室深入研究电力体制改革
2006-07-26 09:02:19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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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电改三年半:下一个“堡垒”还是垄断体制
背后速读
电力改革开始至今已经三年半,接下来的改革将在电力管理体制层面展开,包括电力资产划分、主辅分离等问题,以及定价权和审批权的归属,都将是改革重点,而重中之重是打破现有的行政垄断格局
7月19日,电监会发布了“十五”期间投产电力工程项目造价监管信息,“十五”期间投产的火力发电厂的单位造价,从2001年的4800元/千瓦左右,下降到2005年的3600元/千瓦左右,下降幅度约25%。
始于2002年底的电力体制改革,至今已经三年半时间,上述成本的降低,只是诸多成果之一。
而近一周有消息表明,国务院最近筹划成立了一个新的办公室,这个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对电力体制改革进行深入研究,机构名称可能定名为电力体制改革研究办公室,办公室将由一位副总理主管。
如果该机构设立,三年半电改遗留下的问题,将进入对策研究和执行细节落实的关键阶段。此项成果和问题并存的改革,也由此进入攻坚。
三年半电改
为什么要在此时成立一家研究电力体制改革的办公室呢?消息人士告诉记者,2006年4月,国家电监会曾经就“十一五”期间的电力体制改革规划,向高层进行了专题汇报,而近期高层对此进行了批示。
成立该办公室,其重要任务之一是制定“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规划的细节措施。。
始于2002年底的电改,成绩斐然。
首先,上万亿资产的原国家电力公司在2002年底被分拆成为了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家辅业集团。而分拆的目的是引入竞争机制,促进电力行业生产运营效率的提高。
此外,电改后电力企业较好地控制了生产成本,提高了运营效率,电力企业的整体利润水平也在提升。
据国家电监会的一位人士介绍,在电改之前,国家电力公司的年毛利润还不到200亿元,净利润则只有几十亿元。而2005年,中国的电力企业的毛利润已经超过了1000亿元,净利润约500多亿元。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在近三年,电力设备价格大约上涨了15%;而电厂基础建设所使用的水泥、钢铁等建筑材料的价格也上涨了大约40%等情况下取得的。
电改中没有下完的“棋”
但是,三年半的改革,也暴露了大量问题。
“‘十五’期间电力改革确定的部分任务没有落实,是因为各个部门对改革的认识没有完全统一,触及自身利益时会有不同看法。”国家电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强坦言。
没有完成改革任务,主要指2002年国务院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5号文件中提及的电力资产的分清划拨和主辅分离。
2002年底,国家电力公司被分拆,但是有些资产和债务的归属,却存在着纠纷,一些电力资产没有完全划分完毕。比如有的电厂由于设备老化等原因,已经停止发电了,电厂也已经报废被处理了,本身已经是一个空壳电厂,但是这一类电厂也被列为正常的需要移交的电厂等,中间的许多问题没有解决。
资产纠纷,有关部门并没有进行详细处理,采取的是先维持现状,保证电力供给和电网安全,当然这对于有的发电集团不公平。
而以上两项内容,将会在“十一五”期间继续推进。国家电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王强透露,目前,国家电监会正在制定2006年以及“十一五”期间电力改革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和措施安排。
下一步改革的八项核心内容和重点任务中,除进行输配分开的研究和推行试点以外,还包括处理厂网分开的遗留问题、加快建设区域电力市场、深化农村电力改革、电力法和配套法规修订、电力企业重组、输配电价改革、政府监管体制和对电力行业规划体制的完善等。王强还表示,在厂网分开之后,下一步将进行输配分开的研究试点工作。
实际上,对于电力体制改革来说,未来的几年可能是一个非常好的时机。“因为电力从今年开始就基本充足了。而这个时候,正是引入竞争的好机会。”
“我感觉高层对于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的动力还是比较足的。”一位相关官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但是在目前的好时机下,对于电力体制改革应该如何改,在电力体制改革的“十一五”规划确定后,需要研究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而这也可能是成立这个办公室的重要原因。”
变革电力管理体制
而业内人士也指出,实施上述两项改革,还有赖于体制层面的革新。
“由于目前的电价和投资体制存着缺陷,按照目前的体制,电力很可能会在几年之后再出现短缺的情况。”曾参与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设计的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所以林伯强认为,在输配改革之前,应该先进行电价和电力行业投资体制的改革。
林伯强说,实际上,当初在设计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时候,基本上没有考虑到电价和投融资体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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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革开始至今已经三年半,接下来的改革将在电力管理体制层面展开,包括电力资产划分、主辅分离等问题,以及定价权和审批权的归属,都将是改革重点,而重中之重是打破现有的行政垄断格局
7月19日,电监会发布了“十五”期间投产电力工程项目造价监管信息,“十五”期间投产的火力发电厂的单位造价,从2001年的4800元/千瓦左右,下降到2005年的3600元/千瓦左右,下降幅度约25%。
始于2002年底的电力体制改革,至今已经三年半时间,上述成本的降低,只是诸多成果之一。
而近一周有消息表明,国务院最近筹划成立了一个新的办公室,这个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对电力体制改革进行深入研究,机构名称可能定名为电力体制改革研究办公室,办公室将由一位副总理主管。
如果该机构设立,三年半电改遗留下的问题,将进入对策研究和执行细节落实的关键阶段。此项成果和问题并存的改革,也由此进入攻坚。
三年半电改
为什么要在此时成立一家研究电力体制改革的办公室呢?消息人士告诉记者,2006年4月,国家电监会曾经就“十一五”期间的电力体制改革规划,向高层进行了专题汇报,而近期高层对此进行了批示。
成立该办公室,其重要任务之一是制定“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规划的细节措施。。
始于2002年底的电改,成绩斐然。
首先,上万亿资产的原国家电力公司在2002年底被分拆成为了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家辅业集团。而分拆的目的是引入竞争机制,促进电力行业生产运营效率的提高。
此外,电改后电力企业较好地控制了生产成本,提高了运营效率,电力企业的整体利润水平也在提升。
据国家电监会的一位人士介绍,在电改之前,国家电力公司的年毛利润还不到200亿元,净利润则只有几十亿元。而2005年,中国的电力企业的毛利润已经超过了1000亿元,净利润约500多亿元。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在近三年,电力设备价格大约上涨了15%;而电厂基础建设所使用的水泥、钢铁等建筑材料的价格也上涨了大约40%等情况下取得的。
电改中没有下完的“棋”
但是,三年半的改革,也暴露了大量问题。
“‘十五’期间电力改革确定的部分任务没有落实,是因为各个部门对改革的认识没有完全统一,触及自身利益时会有不同看法。”国家电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强坦言。
没有完成改革任务,主要指2002年国务院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5号文件中提及的电力资产的分清划拨和主辅分离。
2002年底,国家电力公司被分拆,但是有些资产和债务的归属,却存在着纠纷,一些电力资产没有完全划分完毕。比如有的电厂由于设备老化等原因,已经停止发电了,电厂也已经报废被处理了,本身已经是一个空壳电厂,但是这一类电厂也被列为正常的需要移交的电厂等,中间的许多问题没有解决。
资产纠纷,有关部门并没有进行详细处理,采取的是先维持现状,保证电力供给和电网安全,当然这对于有的发电集团不公平。
而以上两项内容,将会在“十一五”期间继续推进。国家电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王强透露,目前,国家电监会正在制定2006年以及“十一五”期间电力改革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和措施安排。
下一步改革的八项核心内容和重点任务中,除进行输配分开的研究和推行试点以外,还包括处理厂网分开的遗留问题、加快建设区域电力市场、深化农村电力改革、电力法和配套法规修订、电力企业重组、输配电价改革、政府监管体制和对电力行业规划体制的完善等。王强还表示,在厂网分开之后,下一步将进行输配分开的研究试点工作。
实际上,对于电力体制改革来说,未来的几年可能是一个非常好的时机。“因为电力从今年开始就基本充足了。而这个时候,正是引入竞争的好机会。”
“我感觉高层对于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的动力还是比较足的。”一位相关官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但是在目前的好时机下,对于电力体制改革应该如何改,在电力体制改革的“十一五”规划确定后,需要研究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而这也可能是成立这个办公室的重要原因。”
变革电力管理体制
而业内人士也指出,实施上述两项改革,还有赖于体制层面的革新。
“由于目前的电价和投资体制存着缺陷,按照目前的体制,电力很可能会在几年之后再出现短缺的情况。”曾参与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设计的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所以林伯强认为,在输配改革之前,应该先进行电价和电力行业投资体制的改革。
林伯强说,实际上,当初在设计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时候,基本上没有考虑到电价和投融资体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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