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将全面公开供电等公用事业收费
2006-08-07 10:37:56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A-
A+
电力18讯: 本网讯 近日从长沙市政府获悉,长沙市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的通知》提出,要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特别是将用电等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通知》要求,供电等单位要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办事纪律、投诉渠道等内容。这些要求公开的内容要通过新闻发布会、中国长沙网、长沙市政务公开网、《长沙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报刊、电视以及各种行业网站等形式广泛向社会公开。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供电等公用事业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公开的事项如有变更、撤销或终止的,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通知》特别强调,要对供电等公用事业办事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认真落实奖惩和问责追究制,对工作不力,不按规定实施公开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搞形式主义、虚假公开的,要严肃批评;对严重侵犯群众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高强)
《通知》要求,供电等单位要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办事纪律、投诉渠道等内容。这些要求公开的内容要通过新闻发布会、中国长沙网、长沙市政务公开网、《长沙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报刊、电视以及各种行业网站等形式广泛向社会公开。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供电等公用事业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公开的事项如有变更、撤销或终止的,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通知》特别强调,要对供电等公用事业办事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认真落实奖惩和问责追究制,对工作不力,不按规定实施公开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搞形式主义、虚假公开的,要严肃批评;对严重侵犯群众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高强)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热点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