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副市长杜晓航就加快抚顺市电网建设问题答记者问
2008-05-09 08:42: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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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记者:为了配合和支持抚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沈抚同城化建设,抚顺地区先后启动了一批重要的电网建设工程。恰逢此时,省政府出台了辽政办发【2008】12号文件《关于加快全省电网建设的通知》,您认为,该文件的出台,对抚顺地区的电网建设有什么样的推动意义?
杜晓航: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沈抚同城化的历史性机遇,呈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这当中,电力的支持功不可没,贡献突出。当前,我们更面临着国际产业转移、南资北移、东北振兴、沈抚同城化、百万吨乙烯建设、沈抚轻轨建设等六大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为了抓住机遇,抚顺地区先后启动了一批重要的电网建设工程,进行电网战略升级,为抚顺实现超常规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电力能源支持。
在这样一个关键的时期,辽宁省政府12号文件的出台,对加快抚顺地区电网建设速度,实现电网科学规划、合理发展,营建电网建设良好软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把电网建设放在地方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加快电网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给予了更加清晰的定位;二是首次正式提出把电网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了电网规划和其他规划的有效衔接和同步实施,将使电网布点更加合理、网架更加坚强,有利于科学合理地建设电网;三是优化了电网建设环境,为征地、审批程序等各种困绕电网建设的问题,梳理了解决途径,提供了政策支持。
记者:市政府在落实、执行省政府12号文件精神过程中,将采取哪些必要措施?
杜晓航:我们接到省政府12号文件后,迅速召开了有关会议,对文件精神进行了贯彻传达。成立了市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经委设置了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同时,市政府把文件转发到全市各区、县政府,要求做好文件精神的层层落实,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电网建设协调专责人制度,加强对全市电网建设的整体领导和协调。特别是抓住今年我市“环境年”建设契机,提高政府部门对电网建设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市政府将从4个方面采取措施,切实贯彻落实好12号文件精神。
一是由市电网建设办公室牵头,协调完成把抚顺地区电网规划纳入城市电网的整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工作。对国家或省政府已经批复的,先前未考虑电网建设用地的规划性电网建设工程,及时做好对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动态调整。
二是规范和简化电网建设项目征地、动迁、林地砍伐等核准和审批程序,建立便捷高效的工作流程,实行电网建设手续优先办理制度,畅通共同推进电网建设的“绿色通道”。
三是积极协调解决电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严肃查处恶意获取赔偿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征地,动迁补偿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查处为获取私利造假欺骗、漫天要价、阻挠施工的行为。
四是将电网安全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高危用户的管理,加大对电力设施的保护,保证抚顺地区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记者:您刚才提到,政府要规范和简化电网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林木、环保等方面的核准和审批程序,为电网建设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据了解,今后3年为了满足发展需求,抚顺地区将实施1座500千伏变电所、4座220千伏变电所、9座66千伏变电所和500多公里输电线路的电网建设工程及一定规模的老旧电网改造工程。在解决这些项目的征地、审批方面,在协助推进地区重点电网项目建设方面,市政府将会采取哪些支持性的举措?
杜晓航:当前影响和制约电网建设速度的因素确实比较多,尤其是在审批程序,变电所和输电线路走廊用地、绿化补偿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市政府将通过切实落实上面已经提到的措施,落实省政府12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法规,从4个方面,尽力解决和协调好这些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为这些电网建设工程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
第一,对这些新建和改造的电网建设工程,在项目涉及的土地、林木、环保等核准和审批上,一律优先办理,简化程序。
第二,市规划部门要和供电部门做一次沟通,把这些重点项目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中,对存在问题的,共同拿出修订意见,经市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依法补充修改。
第三,确定各区、县、乡的电网建设协调专责人,负责本地区电网建设工程的具体协调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影响电网工程施工的各类问题,保证工程正常进行。
 
杜晓航: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沈抚同城化的历史性机遇,呈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这当中,电力的支持功不可没,贡献突出。当前,我们更面临着国际产业转移、南资北移、东北振兴、沈抚同城化、百万吨乙烯建设、沈抚轻轨建设等六大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为了抓住机遇,抚顺地区先后启动了一批重要的电网建设工程,进行电网战略升级,为抚顺实现超常规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电力能源支持。
在这样一个关键的时期,辽宁省政府12号文件的出台,对加快抚顺地区电网建设速度,实现电网科学规划、合理发展,营建电网建设良好软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把电网建设放在地方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加快电网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给予了更加清晰的定位;二是首次正式提出把电网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了电网规划和其他规划的有效衔接和同步实施,将使电网布点更加合理、网架更加坚强,有利于科学合理地建设电网;三是优化了电网建设环境,为征地、审批程序等各种困绕电网建设的问题,梳理了解决途径,提供了政策支持。
记者:市政府在落实、执行省政府12号文件精神过程中,将采取哪些必要措施?
杜晓航:我们接到省政府12号文件后,迅速召开了有关会议,对文件精神进行了贯彻传达。成立了市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经委设置了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同时,市政府把文件转发到全市各区、县政府,要求做好文件精神的层层落实,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电网建设协调专责人制度,加强对全市电网建设的整体领导和协调。特别是抓住今年我市“环境年”建设契机,提高政府部门对电网建设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市政府将从4个方面采取措施,切实贯彻落实好12号文件精神。
一是由市电网建设办公室牵头,协调完成把抚顺地区电网规划纳入城市电网的整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工作。对国家或省政府已经批复的,先前未考虑电网建设用地的规划性电网建设工程,及时做好对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动态调整。
二是规范和简化电网建设项目征地、动迁、林地砍伐等核准和审批程序,建立便捷高效的工作流程,实行电网建设手续优先办理制度,畅通共同推进电网建设的“绿色通道”。
三是积极协调解决电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严肃查处恶意获取赔偿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征地,动迁补偿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查处为获取私利造假欺骗、漫天要价、阻挠施工的行为。
四是将电网安全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高危用户的管理,加大对电力设施的保护,保证抚顺地区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记者:您刚才提到,政府要规范和简化电网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林木、环保等方面的核准和审批程序,为电网建设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据了解,今后3年为了满足发展需求,抚顺地区将实施1座500千伏变电所、4座220千伏变电所、9座66千伏变电所和500多公里输电线路的电网建设工程及一定规模的老旧电网改造工程。在解决这些项目的征地、审批方面,在协助推进地区重点电网项目建设方面,市政府将会采取哪些支持性的举措?
杜晓航:当前影响和制约电网建设速度的因素确实比较多,尤其是在审批程序,变电所和输电线路走廊用地、绿化补偿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市政府将通过切实落实上面已经提到的措施,落实省政府12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法规,从4个方面,尽力解决和协调好这些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为这些电网建设工程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
第一,对这些新建和改造的电网建设工程,在项目涉及的土地、林木、环保等核准和审批上,一律优先办理,简化程序。
第二,市规划部门要和供电部门做一次沟通,把这些重点项目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中,对存在问题的,共同拿出修订意见,经市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依法补充修改。
第三,确定各区、县、乡的电网建设协调专责人,负责本地区电网建设工程的具体协调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影响电网工程施工的各类问题,保证工程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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