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字号”公司的“阳谋”与“红利”
2006-01-06 17:46:38 来源:南风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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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为中国最大的一项惠民工程,历时7年的农网改造已经进入“收官”阶段,虽然国家发改委的综合验收结果还没有对外发布,但是,围绕农网改造的各种争议已经超越了工程自身。
中国能源网CEO韩小平认为,从现实情况看,农网改造及其推进的相应的电力体制改革并不成功,其投入和产出并不对等。
农网改造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降低农村电价来启动农村消费品市场,拉动内需,但现状并非想象中的乐观。农村电价确实大幅度下降了,但是农民的用电数量却没有相应地大幅度上升。有数据表明,农网改造完成后,农村的用电量平均仅增加了10%,通过启动农村市场来拉动内需的战略依旧面临严峻的考验。
从最初预算1900亿元到超过3000亿元的实际投入,农网改造全国总盘子的膨胀遭遇了众多的诘问。至今没有清晰的图表呈现在人们面前。
2005年12月初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向外界传递出一个信息:农网改造还没有结束,农网改造和投入还得继续。梳理农网改造7年来的脉络,谁是最大的获利群体:地方政府?农民?相关的产业集群还是“国”字号的电网公司?韩小平认为,厘清这一问题,下一步的农网投资才能真正投到“点”上。
从两网到一网 大规模的投资和利益调整,往往会成就新格局下另一个利益集团的崛起和强大。农网改造也不例外。
在1998年6月开始农网改造之前,全国的电网由国家和地方两大电网构成。全国2400多个县级供电企业中,约有1/3为直管直供县、1/3为趸售县、1/3为自管自供县。直管直供县供电企业,其配电网资产主要属于中央财政,趸售县和自管自供县供电企业,其配电网资产主要属于地方财政。
两网并存的格局,也给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提供了“低电价”的优势和动力。
这种局面随着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力推的农网改造项目开始,很快即被打破。一位参与国家农网改造的资深水电专家透露,两网并存且平分秋色的利益局面一直让原“国电”公司意欲“一统”市场,而农网改造则是“国电” “借路”完成对全国电力市场垄断而精心下出的一步棋。不断向原国家相关部门和中央领导陈述农网改革所带来的各种好处,电力公司最终促成了这一计划的出笼。国家同意进行农网改造后,原“国电”领导也自然成为了国家农网改革领导小组的负责人之一。其后国家制定的农网改造政策,包括“一省一贷”、“上划”、“代管”等显然均有利于“国电”的利益。
“一省一贷”主要是指以国家电网为主的省,贷款主体和项目法人以原“国电”省级分公司为主。在农网改造初期,全国执行的都是此政策。由于在改造过程中,“一省一贷”政策遭到了部分省、市的强烈反弹并上书中央。此后,国家以“补充意见”的形式增加了“一省两贷”政策。“一省两贷”是指两网并存的省,省级地方电网和原“国电”公司省级分公司均可作为农网改造项目的法人及其贷款主体。
“一省一贷”政策的出台,为原国家电力公司建立一张垄断全国的电网提供了一个机会,而手握农网改造巨资,则成为与地方政府谈判“上划”“代管”地方配电网资产的“政治筹码”。
基于这种优势,“国电”提出了要保证农网改造的顺利开展,必须“先改制后改造”的思路。在福建,因为省电力公司主张对趸售县全面实行上划、代管,从而引发了该省有关部门对一省“两贷”还是“一贷”的激烈争议,导致省政府决定的地方所属的农网改建工程无法实施,并形成省政府以省长办公会议纪要否定了省政府文件(关于一省两贷)的结局。最终,“国电”方胜出。
在农网改造中,原国家电力公司是各省、区、市电力公司的企业法人和项目法人,虽并不是电力项目资产和农网改造项目的出资人,但却用“虚设产权”、“干股控股”、“低估地方资产”或者“限制地方产权”,“超低价收购农村小水电及其电网资产”和用行政手段等上划、代管、控股趸售县及自管自供县供电企业。
为争取到农网改造资金,早日完成这一“政治任务”,各地许多县都先后与省“国电”签订代管协议。最后的结果是,农网改造完成了,随着代管的开始,地方小水电(地方电网的电源配置主要是以小水电为主)却逐渐失去了在供电网络上的发言权。
在贵州,随着供电区域被划走,小水电成为只发不供的发电企业,其上网电价和上网量受电网控制。除电网经营企业自办的电站达到0.25元/千瓦时外,大部分地方中小电站的上网电价仅为0.12元/千瓦时。不仅价格低,而且上网电量受到限制,40%的水白白浪费。贵州水利部门数据显示,自2000年来,因弃水造成的电费收入损失超过10亿元。
损失不仅仅是电费。由于“代管”,省“国电”执行的统一销售电价较高,同时不准中小水电站直供企业,使企业的用电成本大幅度上升。贵州铜仁地区玉屏县是1990年建成的电气化县,电价低是该县过去招商中的最大卖点,“代管”后该县电价上升,造成9.7亿元投资迟迟不能落户。地方政府失去电量、
中国能源网CEO韩小平认为,从现实情况看,农网改造及其推进的相应的电力体制改革并不成功,其投入和产出并不对等。
农网改造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降低农村电价来启动农村消费品市场,拉动内需,但现状并非想象中的乐观。农村电价确实大幅度下降了,但是农民的用电数量却没有相应地大幅度上升。有数据表明,农网改造完成后,农村的用电量平均仅增加了10%,通过启动农村市场来拉动内需的战略依旧面临严峻的考验。
从最初预算1900亿元到超过3000亿元的实际投入,农网改造全国总盘子的膨胀遭遇了众多的诘问。至今没有清晰的图表呈现在人们面前。
2005年12月初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向外界传递出一个信息:农网改造还没有结束,农网改造和投入还得继续。梳理农网改造7年来的脉络,谁是最大的获利群体:地方政府?农民?相关的产业集群还是“国”字号的电网公司?韩小平认为,厘清这一问题,下一步的农网投资才能真正投到“点”上。
从两网到一网 大规模的投资和利益调整,往往会成就新格局下另一个利益集团的崛起和强大。农网改造也不例外。
在1998年6月开始农网改造之前,全国的电网由国家和地方两大电网构成。全国2400多个县级供电企业中,约有1/3为直管直供县、1/3为趸售县、1/3为自管自供县。直管直供县供电企业,其配电网资产主要属于中央财政,趸售县和自管自供县供电企业,其配电网资产主要属于地方财政。
两网并存的格局,也给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提供了“低电价”的优势和动力。
这种局面随着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力推的农网改造项目开始,很快即被打破。一位参与国家农网改造的资深水电专家透露,两网并存且平分秋色的利益局面一直让原“国电”公司意欲“一统”市场,而农网改造则是“国电” “借路”完成对全国电力市场垄断而精心下出的一步棋。不断向原国家相关部门和中央领导陈述农网改革所带来的各种好处,电力公司最终促成了这一计划的出笼。国家同意进行农网改造后,原“国电”领导也自然成为了国家农网改革领导小组的负责人之一。其后国家制定的农网改造政策,包括“一省一贷”、“上划”、“代管”等显然均有利于“国电”的利益。
“一省一贷”主要是指以国家电网为主的省,贷款主体和项目法人以原“国电”省级分公司为主。在农网改造初期,全国执行的都是此政策。由于在改造过程中,“一省一贷”政策遭到了部分省、市的强烈反弹并上书中央。此后,国家以“补充意见”的形式增加了“一省两贷”政策。“一省两贷”是指两网并存的省,省级地方电网和原“国电”公司省级分公司均可作为农网改造项目的法人及其贷款主体。
“一省一贷”政策的出台,为原国家电力公司建立一张垄断全国的电网提供了一个机会,而手握农网改造巨资,则成为与地方政府谈判“上划”“代管”地方配电网资产的“政治筹码”。
基于这种优势,“国电”提出了要保证农网改造的顺利开展,必须“先改制后改造”的思路。在福建,因为省电力公司主张对趸售县全面实行上划、代管,从而引发了该省有关部门对一省“两贷”还是“一贷”的激烈争议,导致省政府决定的地方所属的农网改建工程无法实施,并形成省政府以省长办公会议纪要否定了省政府文件(关于一省两贷)的结局。最终,“国电”方胜出。
在农网改造中,原国家电力公司是各省、区、市电力公司的企业法人和项目法人,虽并不是电力项目资产和农网改造项目的出资人,但却用“虚设产权”、“干股控股”、“低估地方资产”或者“限制地方产权”,“超低价收购农村小水电及其电网资产”和用行政手段等上划、代管、控股趸售县及自管自供县供电企业。
为争取到农网改造资金,早日完成这一“政治任务”,各地许多县都先后与省“国电”签订代管协议。最后的结果是,农网改造完成了,随着代管的开始,地方小水电(地方电网的电源配置主要是以小水电为主)却逐渐失去了在供电网络上的发言权。
在贵州,随着供电区域被划走,小水电成为只发不供的发电企业,其上网电价和上网量受电网控制。除电网经营企业自办的电站达到0.25元/千瓦时外,大部分地方中小电站的上网电价仅为0.12元/千瓦时。不仅价格低,而且上网电量受到限制,40%的水白白浪费。贵州水利部门数据显示,自2000年来,因弃水造成的电费收入损失超过10亿元。
损失不仅仅是电费。由于“代管”,省“国电”执行的统一销售电价较高,同时不准中小水电站直供企业,使企业的用电成本大幅度上升。贵州铜仁地区玉屏县是1990年建成的电气化县,电价低是该县过去招商中的最大卖点,“代管”后该县电价上升,造成9.7亿元投资迟迟不能落户。地方政府失去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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