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起草提速 有望在2006年年底之前形成草案
2006-02-22 09:04:40 来源:新京报/谢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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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能源法》的制定要符合中国国情。本报记者康亚风摄
按照规划,我国面临的能源形势是“每两年就要建一个三峡水电站”、光运煤“就还得新建10条大秦线”……这就注定了中国《能源法》的特殊性
-提要
近几年,能源需求持续升温。中央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准备采取立法措施加以引导。专家认为,应以《能源法》制定为契机,更新思维模式,制定清晰、持续和协调的能源政策,并最终确立更为有效的市场调控和激励机制,保证国家的能源安全和战略安全。
-进程
●2005年5月,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在京召开《中国能源法体系框架研究》课题开题会。该课题由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委托。在10月10日召开的第二次课题会上,徐锭明同志首先在会上传达了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并作重要讲话。并表示,课题研究已不是一般的研究,实际上是为起草我国能源法作了超前性的前期准备和铺垫。
●2005年10月20日,为进一步落实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关于组织研究起草《能源法》的批示精神,国家能源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在京召开了研究起草《能源法》座谈会。
●2006年1月2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定,国家能源办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在北京召开会议,成立《能源法》起草组,拉开了我国《能源法》起草工作的序幕。会议明确,为加强对《能源法》起草工作的领导,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起草工作,国务院已批准成立跨部门的《能源法》起草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国家能源办主任马凯同志担任组长。国家能源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环保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环资委和中编办共15家单位为起草组成员单位,参与起草工作。
《能源法》的起草工作正在悄然提速。
继1月24日《能源法》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宣布成立以来,一个包括能源、经济、法律、公共管理在内的起草专家小组已于日前基本组成完毕,相关工作已次第展开。2月15日,作为该法的主要负责机构,国家能源办召集专家组成员就能源战略和政策问题进行了讨论。而此前5天,国家发改委主任兼国家能源办主任马凯曾亲临小组讲话,布置有关起草进度事宜。
起草进展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曾表示,《能源法》有望在2006年年底之前形成草案。
公开资料显示,能源办系副部级协调性机构。该办一位人士介绍,能源办的成员多为兼职。最初的27名编制,全部为各大部委里的司局级干部。后来虽增设专职工作人员,但人数很少。因此,具体的起草工作将交由专家进行。具体程序将是先由专家组提出一个初稿,然后工作组将根据该法案进行修改、论证。然后,将向各部门征求意见,由国务院法制办来进行立法协调。
“《能源法体系框架研究》的研究结果将是《能源法》起草的重要基础。”2月18日,《能源法体系框架研究》课题组一位成员告诉记者。据其介绍,作为工作组的智囊机构,《能源法》起草专家小组除了包括上述课题组的部分成员外,还吸收了一些经济学和公共管理的学者,人数在13名左右。而能源办的工作目前则集中在相关的调研,其中包括对各国的能源法进行翻译。
《能源法体系框架研究》系由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接受发改委能源局委托进行的一项研究,始于2005年5月。来自发改委的消息显示,各分课题组目前已完成10多万字的报告初稿,正就一些重要问题做进一步论证。本月底前,将提交报告初稿,3月底汇报课题初步成果。
此前,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曾表示,《能源法》有望在2006年年底之前形成草案。
但据《能源法》专家组一位成员透露,该法的起草工作实际上大约要到四五月底才能开始,目前仍停留在讨论阶段。《能源法》(草案)在2006年年底之前出台并不乐观。
此前的1月12日,国家能源办副主任马富才曾在“中国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能源法》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要突出战略性、全局性、原则性以及对各具体能源领域法律制度的协调。其内容将“涵盖能源资源勘探、研究开发、生产运输、贸易与消费、利用与节约、对外合作、能源安全与监管等诸多环节。”
“这并不简单,能源法既着眼于协调,就必须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意见”,中国政法大学马燕教授表示。
知情人士透露,在上述2月15日的会议上,各能源领域的专家就行业间的能源政策协调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但“分歧很多”。
徐锭明“算账”
数据显示,仅2003、2004年两年,我国就新装发电机组8500万千瓦,相当于一个英国的电力工业。
分歧源于能源问题的复杂性。
此前,发改委能源局长徐锭明曾感叹,中国能源立法的首要障碍是专家匮乏。能源法专家不仅要精通法律,更要
按照规划,我国面临的能源形势是“每两年就要建一个三峡水电站”、光运煤“就还得新建10条大秦线”……这就注定了中国《能源法》的特殊性
-提要
近几年,能源需求持续升温。中央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准备采取立法措施加以引导。专家认为,应以《能源法》制定为契机,更新思维模式,制定清晰、持续和协调的能源政策,并最终确立更为有效的市场调控和激励机制,保证国家的能源安全和战略安全。
-进程
●2005年5月,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在京召开《中国能源法体系框架研究》课题开题会。该课题由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委托。在10月10日召开的第二次课题会上,徐锭明同志首先在会上传达了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并作重要讲话。并表示,课题研究已不是一般的研究,实际上是为起草我国能源法作了超前性的前期准备和铺垫。
●2005年10月20日,为进一步落实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关于组织研究起草《能源法》的批示精神,国家能源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在京召开了研究起草《能源法》座谈会。
●2006年1月2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定,国家能源办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在北京召开会议,成立《能源法》起草组,拉开了我国《能源法》起草工作的序幕。会议明确,为加强对《能源法》起草工作的领导,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起草工作,国务院已批准成立跨部门的《能源法》起草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国家能源办主任马凯同志担任组长。国家能源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环保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环资委和中编办共15家单位为起草组成员单位,参与起草工作。
《能源法》的起草工作正在悄然提速。
继1月24日《能源法》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宣布成立以来,一个包括能源、经济、法律、公共管理在内的起草专家小组已于日前基本组成完毕,相关工作已次第展开。2月15日,作为该法的主要负责机构,国家能源办召集专家组成员就能源战略和政策问题进行了讨论。而此前5天,国家发改委主任兼国家能源办主任马凯曾亲临小组讲话,布置有关起草进度事宜。
起草进展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曾表示,《能源法》有望在2006年年底之前形成草案。
公开资料显示,能源办系副部级协调性机构。该办一位人士介绍,能源办的成员多为兼职。最初的27名编制,全部为各大部委里的司局级干部。后来虽增设专职工作人员,但人数很少。因此,具体的起草工作将交由专家进行。具体程序将是先由专家组提出一个初稿,然后工作组将根据该法案进行修改、论证。然后,将向各部门征求意见,由国务院法制办来进行立法协调。
“《能源法体系框架研究》的研究结果将是《能源法》起草的重要基础。”2月18日,《能源法体系框架研究》课题组一位成员告诉记者。据其介绍,作为工作组的智囊机构,《能源法》起草专家小组除了包括上述课题组的部分成员外,还吸收了一些经济学和公共管理的学者,人数在13名左右。而能源办的工作目前则集中在相关的调研,其中包括对各国的能源法进行翻译。
《能源法体系框架研究》系由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接受发改委能源局委托进行的一项研究,始于2005年5月。来自发改委的消息显示,各分课题组目前已完成10多万字的报告初稿,正就一些重要问题做进一步论证。本月底前,将提交报告初稿,3月底汇报课题初步成果。
此前,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曾表示,《能源法》有望在2006年年底之前形成草案。
但据《能源法》专家组一位成员透露,该法的起草工作实际上大约要到四五月底才能开始,目前仍停留在讨论阶段。《能源法》(草案)在2006年年底之前出台并不乐观。
此前的1月12日,国家能源办副主任马富才曾在“中国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能源法》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要突出战略性、全局性、原则性以及对各具体能源领域法律制度的协调。其内容将“涵盖能源资源勘探、研究开发、生产运输、贸易与消费、利用与节约、对外合作、能源安全与监管等诸多环节。”
“这并不简单,能源法既着眼于协调,就必须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意见”,中国政法大学马燕教授表示。
知情人士透露,在上述2月15日的会议上,各能源领域的专家就行业间的能源政策协调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但“分歧很多”。
徐锭明“算账”
数据显示,仅2003、2004年两年,我国就新装发电机组8500万千瓦,相当于一个英国的电力工业。
分歧源于能源问题的复杂性。
此前,发改委能源局长徐锭明曾感叹,中国能源立法的首要障碍是专家匮乏。能源法专家不仅要精通法律,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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