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更新观念加强管理规范经营 促进供电所规范稳健发展
2012-04-16 16:04: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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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从大多数供电所现有的管理水平来看,与国网公司“三集五大”的要求不相适应,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制度执行差。在供电所管理人员中,不尽职、不尽责的大有人在,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笔者认为,要实现供电所安全稳健发展,必须要转变观念,强化管理,规范经营,从而达到管理上水平,规范上质量,业务上台阶,促进和推动供电所的安全发展、稳健发展、跨越发展。
一、转变观念,增强责任意识。什么是观念?观念是人类支配行为的主观意识,是自身知觉、意识、思想、理智的对象。人的行为都是受其思想观念支配的,不同的思想观念,会产生不同的行为结果;人的思想观念的形成和发展,又受客观环境和社会实践的制约,人们必须根据客观形势的要求,及时调整和转变自己不适应现实的观念,才能促进个体行为和社会环境的良性互动发展。
时代不断进步,观念要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就是要求要从传统的、陈旧的、自我封闭的思维模式中解放出来,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最起码的、最基础的要做到“三知”,即知己、知足、知责。
在现实供电所管理人员中,主流是好的,但不愿干工作的懒人有之,不会做工作的庸人有之。有个别同志不认识自己,摆不对自己的位置,也就是说不知道自己是干啥的,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担任什么责任,完成什么任务,这就叫不知己、不知足、不知责。工作上只图安逸,不求进步;生活上只要待遇,不讲奉献;加班加点嫌累,工作应付交差,不讲质量、不讲效率。这种局面不扭转,形势不允许、企业不允许、制度不允许,职工不答应。这些问题不解决,就很难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很难实现供电所的规范化管理。因此,每一位职工都应当去换位思考,都应积极转变观念,都应做到知己、知足、知责。
说实在话,社会上羡慕我们单位的人很多,不仅工资待遇高,而且大部分子弟都有了谋生之路,不仅我们这一代人吃供电公司的饭,而且几代人还在吃供电公司的饭。“吃供电公司的饭,就得落供电公司的家”,这是常理,也是一个人从事职业道德之需要。一个职工,就是供电大家庭的一员,只有所有的同志都能够知足、知责,才能够自觉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尽到自己的责任,完成好所担负的任务。所有成员都做好了,工作自然而然就上去了,供电所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因此,我们必须转变思想观念,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入手,很好的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思想观念教育,找准人生坐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合格员工;要全面加强组织纪律的整顿,加强工作作风的整顿,加强所容所貌坏境卫生的整治,加强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的整顿,全方位的实行综合治理。通过整顿,使供电所机关作风来个大变样,所容所貌有个大改观,服务质量有个大提升,营造出一个团结向上、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工作氛围,发挥团队精神,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强化管理,发挥两个积极性。管理就是通过计划工作、组织工作、指挥及控制工作的诸多过程来协调所有资源,以便实现既定的目标。管理在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著名学者、管理科学家朱则荣在讲到管理作用时说:管理就是使工作标准化,管理过程自动化。因而管理的作用只有一个,那就是防止失误的发生。从字眼上讲,管就是过问、干预、约束;理就是物质组织的条纹,很条理的东西,是道理、是说理。
县级供电公司的中层领导干部和基层供电所所长,不仅是供电公司的重要骨干力量,而且都承担着管理责任。特别是供电所所长,是供电所的“一家之主”,所谓所长就是负主要责任的人。因此,有权力、有义务、有责任看好自己的“家”(供电所)、带好自己的队伍、做好自己的工作。但有个别供电所所长“官”不大到是很“僚”,管理松散不到位,工作漂浮不扎实,甚至违规违章的也有之。可想而知,怎能带好队伍、做好工作呢?因此而言,供电所所长岗位很重要,要把哪些会管理、善经营、专心谋事、勇于干事、踏实做事的人选拔上来,给想干事的人创造机会、能干事的人提供平台、干成事的人给予地位,确确实实抓好班子队伍建设,这应作为县级供电公司领导班子的用人方略。
作为所长就要处处做表率,事事起带头,严于律己,做给下级看,带着下级干,发挥好领导作用。同时,要发挥好领导的服务作用,既要加强职工教育,又要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在岗位安心、工作起来舒心、干起活来有信心,充分调动领导与员工的两个积极性,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亲和力,使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职工的潜能得到最大释放。
三、规范经营,促进健康发展。凡是都有个规矩,“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规范就是标准、是法式。换句话说,就是规章、规程、制度。它是人们的行为规则,是关于人们的权力、义务和禁忌的规定。
在实际工作中,不规范的东西很多,不严格执行制度、不按规章办事、不按规程操作的现象屡见不鲜,去年省市公司组织的重点业务排查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同时具有普遍性。从排查出的问题看,属于人为形成的因素很多。追溯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不按制度办、不按规章办、不按操作流程办,视制度为儿戏,置规章于不顾。在制度执行上、在操作流程上个别同志随意性很大,想怎干就怎干,致使形成案件,酿成血的教训。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不能挨打不计数。因此,必须在抓规范上下大力气,坚决克服工作上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要规范经营行为,规范操作流程,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以减少工作失误,严防各类违规违章案件的发生。
讲规范就是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各项规章制度是行为的准则,具有很强的约束力,是“高压线”、是“红灯区”。因此,在执行制度上来不得半点马虎,容不得半点私心。不能因为人情、关系或上级领导而放弃原则,置制度于不顾,一旦失足后悔晚也。因此,解决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是规范经营的重点环节,要全面加强各项内控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强化事后监督,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期,确保无一违规现象发生。对违规违章者,应按照《公司职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严惩不贷。
实现规范经营必须要加强学习。要学政策、学法规、学规章、学业务、学微机。特别是随着SG186和生产MIS业务的上线、定岗定责制的实行,不学习就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了。有句话说的好:做人要知足,做事要知不足,唯有学习要永知不足。所以,每个同志、每个员工都应做理发师的徒弟――从头学起,靠理论知识武装头脑,靠专业知识丰富充实自己,使每位同志、每个员工都能够成为 “一专多能”的供电专业人才,成为懂法律、会管理、善经营的合格供电员工,为供电所的规范化管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总之,每位供电员工都要积极转变观念,振作精神、同舟共济、团结拼搏,以更新的理念、更高的起点、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为供电所规范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田光辉)
一、转变观念,增强责任意识。什么是观念?观念是人类支配行为的主观意识,是自身知觉、意识、思想、理智的对象。人的行为都是受其思想观念支配的,不同的思想观念,会产生不同的行为结果;人的思想观念的形成和发展,又受客观环境和社会实践的制约,人们必须根据客观形势的要求,及时调整和转变自己不适应现实的观念,才能促进个体行为和社会环境的良性互动发展。
时代不断进步,观念要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就是要求要从传统的、陈旧的、自我封闭的思维模式中解放出来,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最起码的、最基础的要做到“三知”,即知己、知足、知责。
在现实供电所管理人员中,主流是好的,但不愿干工作的懒人有之,不会做工作的庸人有之。有个别同志不认识自己,摆不对自己的位置,也就是说不知道自己是干啥的,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担任什么责任,完成什么任务,这就叫不知己、不知足、不知责。工作上只图安逸,不求进步;生活上只要待遇,不讲奉献;加班加点嫌累,工作应付交差,不讲质量、不讲效率。这种局面不扭转,形势不允许、企业不允许、制度不允许,职工不答应。这些问题不解决,就很难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很难实现供电所的规范化管理。因此,每一位职工都应当去换位思考,都应积极转变观念,都应做到知己、知足、知责。
说实在话,社会上羡慕我们单位的人很多,不仅工资待遇高,而且大部分子弟都有了谋生之路,不仅我们这一代人吃供电公司的饭,而且几代人还在吃供电公司的饭。“吃供电公司的饭,就得落供电公司的家”,这是常理,也是一个人从事职业道德之需要。一个职工,就是供电大家庭的一员,只有所有的同志都能够知足、知责,才能够自觉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尽到自己的责任,完成好所担负的任务。所有成员都做好了,工作自然而然就上去了,供电所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因此,我们必须转变思想观念,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入手,很好的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思想观念教育,找准人生坐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合格员工;要全面加强组织纪律的整顿,加强工作作风的整顿,加强所容所貌坏境卫生的整治,加强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的整顿,全方位的实行综合治理。通过整顿,使供电所机关作风来个大变样,所容所貌有个大改观,服务质量有个大提升,营造出一个团结向上、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工作氛围,发挥团队精神,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强化管理,发挥两个积极性。管理就是通过计划工作、组织工作、指挥及控制工作的诸多过程来协调所有资源,以便实现既定的目标。管理在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著名学者、管理科学家朱则荣在讲到管理作用时说:管理就是使工作标准化,管理过程自动化。因而管理的作用只有一个,那就是防止失误的发生。从字眼上讲,管就是过问、干预、约束;理就是物质组织的条纹,很条理的东西,是道理、是说理。
县级供电公司的中层领导干部和基层供电所所长,不仅是供电公司的重要骨干力量,而且都承担着管理责任。特别是供电所所长,是供电所的“一家之主”,所谓所长就是负主要责任的人。因此,有权力、有义务、有责任看好自己的“家”(供电所)、带好自己的队伍、做好自己的工作。但有个别供电所所长“官”不大到是很“僚”,管理松散不到位,工作漂浮不扎实,甚至违规违章的也有之。可想而知,怎能带好队伍、做好工作呢?因此而言,供电所所长岗位很重要,要把哪些会管理、善经营、专心谋事、勇于干事、踏实做事的人选拔上来,给想干事的人创造机会、能干事的人提供平台、干成事的人给予地位,确确实实抓好班子队伍建设,这应作为县级供电公司领导班子的用人方略。
作为所长就要处处做表率,事事起带头,严于律己,做给下级看,带着下级干,发挥好领导作用。同时,要发挥好领导的服务作用,既要加强职工教育,又要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在岗位安心、工作起来舒心、干起活来有信心,充分调动领导与员工的两个积极性,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亲和力,使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职工的潜能得到最大释放。
三、规范经营,促进健康发展。凡是都有个规矩,“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规范就是标准、是法式。换句话说,就是规章、规程、制度。它是人们的行为规则,是关于人们的权力、义务和禁忌的规定。
在实际工作中,不规范的东西很多,不严格执行制度、不按规章办事、不按规程操作的现象屡见不鲜,去年省市公司组织的重点业务排查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同时具有普遍性。从排查出的问题看,属于人为形成的因素很多。追溯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不按制度办、不按规章办、不按操作流程办,视制度为儿戏,置规章于不顾。在制度执行上、在操作流程上个别同志随意性很大,想怎干就怎干,致使形成案件,酿成血的教训。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不能挨打不计数。因此,必须在抓规范上下大力气,坚决克服工作上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要规范经营行为,规范操作流程,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以减少工作失误,严防各类违规违章案件的发生。
讲规范就是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各项规章制度是行为的准则,具有很强的约束力,是“高压线”、是“红灯区”。因此,在执行制度上来不得半点马虎,容不得半点私心。不能因为人情、关系或上级领导而放弃原则,置制度于不顾,一旦失足后悔晚也。因此,解决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是规范经营的重点环节,要全面加强各项内控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强化事后监督,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期,确保无一违规现象发生。对违规违章者,应按照《公司职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严惩不贷。
实现规范经营必须要加强学习。要学政策、学法规、学规章、学业务、学微机。特别是随着SG186和生产MIS业务的上线、定岗定责制的实行,不学习就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了。有句话说的好:做人要知足,做事要知不足,唯有学习要永知不足。所以,每个同志、每个员工都应做理发师的徒弟――从头学起,靠理论知识武装头脑,靠专业知识丰富充实自己,使每位同志、每个员工都能够成为 “一专多能”的供电专业人才,成为懂法律、会管理、善经营的合格供电员工,为供电所的规范化管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总之,每位供电员工都要积极转变观念,振作精神、同舟共济、团结拼搏,以更新的理念、更高的起点、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为供电所规范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田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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