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供电公司:农村临时用电问题分析及对策
2010-11-24 13:13:34 来源:田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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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收入逐步提高,生活水平从温饱型向小康水平发展。修路、架桥、村村通公路,解决行路难措施,已在农村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正在向深度发展;改水、改厕――从根本上改善农民饮水质量和生活环境的举措方兴未艾。而上述工作的落实和开展,都需要电能这个清洁、高效的能源。并且为农民、为农业、为农村经济服务,是供电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然而,随着各项工程的开展,农村基层供电所在给用电客户提供临时供电源管理问题上,许多问题以及用电安全隐患逐渐暴露出来,并且成为供电单位一个很棘手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临时用电安全存在严重隐患
临时用电客户用电安全隐患较多,造成的电力事故时有发生,是困扰基层供电所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据当前情况看,农村临时用电从行业上可划分为建筑类、农业生产类;从时间上则主要集中在春、夏、秋三季节。首先,建筑类临时用电客户主要是农民建房、农村“村村通”道路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等等。虽然这类工程建设规模一般较小,工程量不大,但由于建筑队伍大多是由无建设资质的农民建筑工组成,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并且,其临时用电设备(电机)都未按期进行校试,绝缘导线长期使用未定期进行检查,临时架设的施工线路未达到电力规程要求,极容易发生触电、倒杆事故。其次,农业生产类临时用电,主要是农民在春、夏两季进行临时排灌育秧、育苗用电和秋季进行的电动脱粒用电。这类用户绝大多数是违章在田间地头私自增加用电设备。春、夏为多雨季节,空气湿度较大,加之多数用户缺乏安全用电常识,春、夏两季进行临时排灌育秧、育苗用电导致触电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秋季脱粒的用户,由于大多在田间地头私自临时架设的线路,既不规范,也无安全措施,其安全隐患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二、供电企业营销人员安全难于保障
农村临时用电具有季节性的,并且有报装用户多、用电时间短、报装分散、任务集中的特点。加之部分农村基层供电所还存在混岗、一人多岗的现象,部分台区管理员既要完成抄表收费工作,又要承担低压装表接电任务,还要随时为客户用电维修服务。由于任务紧、工作忙、头绪多,难免出现无操作票、无工作票、无工作监护人而进行登杆装表接电工作现象,这样以来,供电企业人员很容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三、易于发生营业管理上的漏洞
首先表现为仓促应付、草率行事。《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提供临时电源。供电企业在受理用户的临时用电申请后,供电企业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供电方案。在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供电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送电。但在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临时用电客户对供电企业的报装流程及服务规范不了解,往往是上午报装,下午就要求送电。此外,上级对农村基层供电所报装接电率有指标考核任务,为完成考核指标任务,一些供电所就对现场勘查步骤省略或走过场的问题就在所难免了。其次临时用电容易留下管理上的疏漏。在对临时用电管理中我们发现,部分工作人员对临时用电业务工作单不按规定时限处理,也未按标准管理,造成用户当月电量不能当月开具发票,当月收缴电费,造成了当月线损波动及线损指标考核的失真。少数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收取临时用电电费预购金,造成电费收入的流失。少数用户由于临时用电的计量装置安装不规范、安装位置不当与用电负荷不配套等原因,造成了供电企业计量装置烧毁或丢失。有的台区管理员高价低接,利用电价差,从中获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临时用电电价类别的严格区分及价格标准执行,给供电企业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再有给少数违纪者造成可乘之机。个别营业管理人员在接线送电时,接受临时用电客户的宴请或收受客户的礼品、礼金,有的甚至乘机向客户索要物质,放松对临时用电的管理,或丧失原则,既容易引发供电营业服务事故,又严重地损害供电企业的良好形象。在临时用电管理中我们还发现,极少数台区管理员不按报装流程要求办事,自作主张给临时用电客户装表接电,个别台区管理员私自允许客户无表用电,借机搞关系电,送人情电,有的甚至违犯用电管理政策和纪律,将收取的临时用电电费窃为已有,中饱私囊。
总之,临时用电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农村用电客户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给供电企业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给客户和供电企业员工造成了人身、设备安全风险,让供电企业承受了巨大社会压力。上述问题既是客观存在,又是我们必须面对且不容回避的。供电企业要搞好基层供电所的供电营业管理,就必须解决好农村临时用电管理问题。要做好如何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呢?作为一名基层供电管理人员,在多年来的管理工作实践中,对农村临时用电管理工作有一点粗浅的认识和心得,现提出来与大家商榷。
四、对临时用电管理的对策
我以为,从供电企业基层供电营业管理的实际出发,在办理临时用电业务及后期管理时,应从“把好三关、四个到位、五项考核”着手,从而保证临时用电客户安全用电,促进供电企业安全供电管理,为增加供电企业的管理效益,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和谐发展。
一是把好“三关”。首先,是对申请临时用电的单位或个人把好“准入关”。用电单位或个人申请临时用电时,必须向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客户的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并按供电企业规定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及办理所需手续。如:农村建房户的临时用电,必须向供电企业提供当地土管所批准的土地使用证,城建部门批准的准建证。“村村通”工程要有上级交通部门下发的文件等依据。如申请临时用电的单位或个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明,不能确定其申请用电资料的真实依据时,供电企业应当说明情况,拒绝受理客户的用电申请,待上述各种手续齐全后再予受理。其次,是把好现场勘查关。供电所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快安排技术能力强、职业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及时确定供电方案,及时制定出合理的供电方案。特别是要合理确定计量装置的安装点。核实临时用电类别,为签订临时供用电合同打好基础。其三,把好合同签订关。必须与客户签定《临时供用电合同》和《电费合同》。《临时供用电合同》中必须明确标明供用电双方的产权分界点。一般情况下,计量装置应安装在产权分界点处。因实际情况,计量装置不便安装产权分界点处时,就明确:用户的产权就是用户出资安装的架设线路,T接点作为分界点。签约时应用文字和线路走向图明确界定,避免发生事故后互相推诿。同时在《临时供用电合同中》还应对临时用电客户使用的电器设备、操作设备进行明确的要求。临时用电电器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按期试验。操作人员要有相关操作证。定期对临时用电客户进行安全用电检查,纠正违章,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明确临时用电到期时间,到期后按合同进行停电、销户。以上合同条款,能够有效地减少农村临时用电触电事故,减轻供电企业法律责任。《电费合同》就是要求临时用电客户交纳足够的电费预购金,避免基层供电所电费风险。
二是四个“到位”。1、市县级供电企业应给基层供电所配足临时用电所需的合格流动计量装置到位。目前县(市)公司给基层供电所配置的流动计量装置一般为10套,远远不能满足临时用电客户报装需求,上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配置和补差。因为按临时用电实际报装客户需求配置计量装置,可以有效的杜绝无表用电,杜绝营业责任事故和差错的发生,同时,流动计量箱内安装有漏电开关,可以有效的保护人和设备的安全。2、人员配置到位。农村基层供电所人员缺乏,编制不够。以某供电所为例,其供电区域达500多平方公里,而外线班成员仅4人,加上调休、事假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等,一般到位的值班人员仅为1 3人。这样就导致了“现场勘查无人看,装表接电一人干”的现象,既不利于安全管理,也影响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所以,配齐配足基层供电所一线工作人员是当务之急的事情。3、供电所外线班要对低压线路、控制箱等设备维护到位。控制箱内开关容量要满足负荷要求。要保证进出线与开关用接线鼻紧密连接,以保证漏电开关正常动作;低压线路的歪杆、破损瓷瓶要及时处理;线路及设备维护确实保证到位。如此,既可保证临时用电客户正常用电,又能较好的保护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4、对农村供电所员工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到位。农村供电所员工一部分是由原乡村电工招聘进来的,一部分是供电企业员工的子女,还有一部分是对外公开招聘而来,其业务素质普遍不高,责任心欠缺。而原乡村电工业务技术素质却普遍较高,工作责任心较强,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供电企业员工的内部子女,由于大部分家中经济条件较好,所以部分人员怕苦怕累、比待遇、比工作条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对外公开招聘的人员,基本上能胜任本职工作,但缺少敬业精神、业务技术水平差,已严重影响到基层供电所安全生产及经营指标的完成。因此,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培训工作迫在眉睫。
三是五项“考核”。基层供电所对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必须进行认真的考核和严格奖惩兑现。对临时用电的管理亦应如此。第一,严格对线损指标的考核。线损考核是各供电营业的一项最基本的指标考核。许多供电所对此项考核失之于宽,造成许多问题。通过对线损管理的严格考核,可以发现营业管理人员对临时用电客户是否管理到位,是否装表用电或是否如实抄表,是不存在关系电、人情电,可以防止营业管理人员利用临时用电贪污电费,防止电量、电费的流失。第二,严格对售电均价的严格考核。售电均价的考核,也是供电企业一项必要的考核内容,通过对各营业管理人员所管理的供电台区均价的严格考核,可以发现台区管理人员是否存在高电价折算成低电价或来完成线损任务,防止违反供电纪律,从电价中捞取个人好处的行为。第三,严格对电费回收率指标的严格考核。对有临时用电的台区,要检查是否签有《电费合同》,是否收有电费预购金,要严格考核其当月电费结零指标,同时要严格考核其电费回收率,以确保临时用电产生的电费不流失。第四,严格对安全管理指标的考核。通过考核,促使供电所外线班成员加强对台区的管理,加大对临时用电客户的管理力度,促使其维护好公用线路、设备及漏电开关,确保不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第五,严格对优质服务指标的考核。临时用电具有突发性和用电时间短(不超过6个月)的特点。这就要求报装接电人员及时、主动地为客户服务。不能借临时供电之机搞关系电,送人情电,更不能因为手中有临时用电的处理权,而对临时用电客户进行吃、拿、卡、要。要尽可能详尽地制订临时用电服务和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用电管理人员的行为,把优质服务落到实处。
农村临时用电管理,是一项长期并且十分复杂的工作,也是长期困扰基层供电管理人员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是,只要我们解放思想,从客观实际出发,把好如上所述的“三关”,做到“四个到位”,搞好“五项考核”,我们就能确保供电企业安全供电,确保供电经济效益,确保客户安全、可靠用电,实现供电企业、用电客户和谐氛围,实现供用电的双赢!(田光辉)
一、临时用电安全存在严重隐患
临时用电客户用电安全隐患较多,造成的电力事故时有发生,是困扰基层供电所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据当前情况看,农村临时用电从行业上可划分为建筑类、农业生产类;从时间上则主要集中在春、夏、秋三季节。首先,建筑类临时用电客户主要是农民建房、农村“村村通”道路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等等。虽然这类工程建设规模一般较小,工程量不大,但由于建筑队伍大多是由无建设资质的农民建筑工组成,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并且,其临时用电设备(电机)都未按期进行校试,绝缘导线长期使用未定期进行检查,临时架设的施工线路未达到电力规程要求,极容易发生触电、倒杆事故。其次,农业生产类临时用电,主要是农民在春、夏两季进行临时排灌育秧、育苗用电和秋季进行的电动脱粒用电。这类用户绝大多数是违章在田间地头私自增加用电设备。春、夏为多雨季节,空气湿度较大,加之多数用户缺乏安全用电常识,春、夏两季进行临时排灌育秧、育苗用电导致触电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秋季脱粒的用户,由于大多在田间地头私自临时架设的线路,既不规范,也无安全措施,其安全隐患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二、供电企业营销人员安全难于保障
农村临时用电具有季节性的,并且有报装用户多、用电时间短、报装分散、任务集中的特点。加之部分农村基层供电所还存在混岗、一人多岗的现象,部分台区管理员既要完成抄表收费工作,又要承担低压装表接电任务,还要随时为客户用电维修服务。由于任务紧、工作忙、头绪多,难免出现无操作票、无工作票、无工作监护人而进行登杆装表接电工作现象,这样以来,供电企业人员很容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三、易于发生营业管理上的漏洞
首先表现为仓促应付、草率行事。《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提供临时电源。供电企业在受理用户的临时用电申请后,供电企业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供电方案。在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供电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送电。但在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临时用电客户对供电企业的报装流程及服务规范不了解,往往是上午报装,下午就要求送电。此外,上级对农村基层供电所报装接电率有指标考核任务,为完成考核指标任务,一些供电所就对现场勘查步骤省略或走过场的问题就在所难免了。其次临时用电容易留下管理上的疏漏。在对临时用电管理中我们发现,部分工作人员对临时用电业务工作单不按规定时限处理,也未按标准管理,造成用户当月电量不能当月开具发票,当月收缴电费,造成了当月线损波动及线损指标考核的失真。少数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收取临时用电电费预购金,造成电费收入的流失。少数用户由于临时用电的计量装置安装不规范、安装位置不当与用电负荷不配套等原因,造成了供电企业计量装置烧毁或丢失。有的台区管理员高价低接,利用电价差,从中获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临时用电电价类别的严格区分及价格标准执行,给供电企业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再有给少数违纪者造成可乘之机。个别营业管理人员在接线送电时,接受临时用电客户的宴请或收受客户的礼品、礼金,有的甚至乘机向客户索要物质,放松对临时用电的管理,或丧失原则,既容易引发供电营业服务事故,又严重地损害供电企业的良好形象。在临时用电管理中我们还发现,极少数台区管理员不按报装流程要求办事,自作主张给临时用电客户装表接电,个别台区管理员私自允许客户无表用电,借机搞关系电,送人情电,有的甚至违犯用电管理政策和纪律,将收取的临时用电电费窃为已有,中饱私囊。
总之,临时用电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农村用电客户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给供电企业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给客户和供电企业员工造成了人身、设备安全风险,让供电企业承受了巨大社会压力。上述问题既是客观存在,又是我们必须面对且不容回避的。供电企业要搞好基层供电所的供电营业管理,就必须解决好农村临时用电管理问题。要做好如何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呢?作为一名基层供电管理人员,在多年来的管理工作实践中,对农村临时用电管理工作有一点粗浅的认识和心得,现提出来与大家商榷。
四、对临时用电管理的对策
我以为,从供电企业基层供电营业管理的实际出发,在办理临时用电业务及后期管理时,应从“把好三关、四个到位、五项考核”着手,从而保证临时用电客户安全用电,促进供电企业安全供电管理,为增加供电企业的管理效益,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和谐发展。
一是把好“三关”。首先,是对申请临时用电的单位或个人把好“准入关”。用电单位或个人申请临时用电时,必须向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客户的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并按供电企业规定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及办理所需手续。如:农村建房户的临时用电,必须向供电企业提供当地土管所批准的土地使用证,城建部门批准的准建证。“村村通”工程要有上级交通部门下发的文件等依据。如申请临时用电的单位或个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明,不能确定其申请用电资料的真实依据时,供电企业应当说明情况,拒绝受理客户的用电申请,待上述各种手续齐全后再予受理。其次,是把好现场勘查关。供电所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快安排技术能力强、职业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及时确定供电方案,及时制定出合理的供电方案。特别是要合理确定计量装置的安装点。核实临时用电类别,为签订临时供用电合同打好基础。其三,把好合同签订关。必须与客户签定《临时供用电合同》和《电费合同》。《临时供用电合同》中必须明确标明供用电双方的产权分界点。一般情况下,计量装置应安装在产权分界点处。因实际情况,计量装置不便安装产权分界点处时,就明确:用户的产权就是用户出资安装的架设线路,T接点作为分界点。签约时应用文字和线路走向图明确界定,避免发生事故后互相推诿。同时在《临时供用电合同中》还应对临时用电客户使用的电器设备、操作设备进行明确的要求。临时用电电器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按期试验。操作人员要有相关操作证。定期对临时用电客户进行安全用电检查,纠正违章,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明确临时用电到期时间,到期后按合同进行停电、销户。以上合同条款,能够有效地减少农村临时用电触电事故,减轻供电企业法律责任。《电费合同》就是要求临时用电客户交纳足够的电费预购金,避免基层供电所电费风险。
二是四个“到位”。1、市县级供电企业应给基层供电所配足临时用电所需的合格流动计量装置到位。目前县(市)公司给基层供电所配置的流动计量装置一般为10套,远远不能满足临时用电客户报装需求,上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配置和补差。因为按临时用电实际报装客户需求配置计量装置,可以有效的杜绝无表用电,杜绝营业责任事故和差错的发生,同时,流动计量箱内安装有漏电开关,可以有效的保护人和设备的安全。2、人员配置到位。农村基层供电所人员缺乏,编制不够。以某供电所为例,其供电区域达500多平方公里,而外线班成员仅4人,加上调休、事假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等,一般到位的值班人员仅为1 3人。这样就导致了“现场勘查无人看,装表接电一人干”的现象,既不利于安全管理,也影响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所以,配齐配足基层供电所一线工作人员是当务之急的事情。3、供电所外线班要对低压线路、控制箱等设备维护到位。控制箱内开关容量要满足负荷要求。要保证进出线与开关用接线鼻紧密连接,以保证漏电开关正常动作;低压线路的歪杆、破损瓷瓶要及时处理;线路及设备维护确实保证到位。如此,既可保证临时用电客户正常用电,又能较好的保护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4、对农村供电所员工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到位。农村供电所员工一部分是由原乡村电工招聘进来的,一部分是供电企业员工的子女,还有一部分是对外公开招聘而来,其业务素质普遍不高,责任心欠缺。而原乡村电工业务技术素质却普遍较高,工作责任心较强,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供电企业员工的内部子女,由于大部分家中经济条件较好,所以部分人员怕苦怕累、比待遇、比工作条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对外公开招聘的人员,基本上能胜任本职工作,但缺少敬业精神、业务技术水平差,已严重影响到基层供电所安全生产及经营指标的完成。因此,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培训工作迫在眉睫。
三是五项“考核”。基层供电所对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必须进行认真的考核和严格奖惩兑现。对临时用电的管理亦应如此。第一,严格对线损指标的考核。线损考核是各供电营业的一项最基本的指标考核。许多供电所对此项考核失之于宽,造成许多问题。通过对线损管理的严格考核,可以发现营业管理人员对临时用电客户是否管理到位,是否装表用电或是否如实抄表,是不存在关系电、人情电,可以防止营业管理人员利用临时用电贪污电费,防止电量、电费的流失。第二,严格对售电均价的严格考核。售电均价的考核,也是供电企业一项必要的考核内容,通过对各营业管理人员所管理的供电台区均价的严格考核,可以发现台区管理人员是否存在高电价折算成低电价或来完成线损任务,防止违反供电纪律,从电价中捞取个人好处的行为。第三,严格对电费回收率指标的严格考核。对有临时用电的台区,要检查是否签有《电费合同》,是否收有电费预购金,要严格考核其当月电费结零指标,同时要严格考核其电费回收率,以确保临时用电产生的电费不流失。第四,严格对安全管理指标的考核。通过考核,促使供电所外线班成员加强对台区的管理,加大对临时用电客户的管理力度,促使其维护好公用线路、设备及漏电开关,确保不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第五,严格对优质服务指标的考核。临时用电具有突发性和用电时间短(不超过6个月)的特点。这就要求报装接电人员及时、主动地为客户服务。不能借临时供电之机搞关系电,送人情电,更不能因为手中有临时用电的处理权,而对临时用电客户进行吃、拿、卡、要。要尽可能详尽地制订临时用电服务和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用电管理人员的行为,把优质服务落到实处。
农村临时用电管理,是一项长期并且十分复杂的工作,也是长期困扰基层供电管理人员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是,只要我们解放思想,从客观实际出发,把好如上所述的“三关”,做到“四个到位”,搞好“五项考核”,我们就能确保供电企业安全供电,确保供电经济效益,确保客户安全、可靠用电,实现供电企业、用电客户和谐氛围,实现供用电的双赢!(田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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