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群防群治破解电力设施盗窃难题,建长效管理机制
2010-11-29 09:43:02 来源: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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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随电力企业不断的改革更新中,政治制度权力的淡化,义务服务面就随之加大,现行的电力企业对于电力设施的保护更是难上加难。因此,老的管理模式制度已经不适应现代企业飞速的发展。所以只有建立长效的防范管理机制,把这项工作的开展融入于群众当中,防范面的加大,也更有利于新型防盗模式的运作,在原有的基础上更有针对性。
1、队伍建设面向群众,预防盗窃有保障。
10年线路工区对外力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严重的地区加大了护线员的人数,并对每年在电力设施管理上有突出贡献的义务护线员进行奖励与表彰,专派运行人员下乡对聘请的义务护线员进行法律法规及电力安全基础知识的讲解,群众护线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由企业行为向群众动员转变,由事后打击向事前预防转变,逐步向群众为主导、部门配合的良性方向发展。工作开展至今,也涌现出了不少问题,从事电力设施保护的义务护线员大多都是以年龄层偏大为多数,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对电器基本知识能熟练掌握的专业年轻人员更是少上加少,这项工作必须具备电力法律知识,有敏锐的法律辨别能力,碰到重大盗窃外力破坏事故要有要有一定的协调能力。总体上说明群众护线队还有待改善,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2、在迎难斗险中开拓进取
电力企业经过不断的发展改革后,政企合一的运转模式已不负存在,已成为独立企业,进而企业效益逐步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没有了行政执法权,也不得不使企业把保护电力设施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开展,几年来,我市的电力设施盗窃案件有增无减,如何遏制住这股势头,乃至更好的去防范盗窃,使我们的电力设施得到更多更好的保护,这不仅是我们电力企业,也是广大群众就如何保护电力设施所要思考的问题,由电力企业牵头,合理的组织群众加大对电力设施防范技术的培训,并强化技术防范措施管理工作,积极采取先进、有效的技术防范手段,切实保障电力设施安全,通过大量的人力物力的投入,从源头上刹住盗窃电力设施日趋上升的发展势头。
3、政府配合,群众动员
近年来,嘉兴市公、检、法机关以保护电力设施安全为己任,成立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专案组,专案组以市公安局、嘉兴电力局的名义在全市发布通告,设立举报电话,严厉打击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积极探索逐步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的社会网络,警、政、企联手行动机制,“打防结合、以防为主”,联合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行为;要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商,整治取缔非法电力盗窃器材收购点;同时协助电力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深入百姓家中,对他们讲解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以及应当承担的社会义务,形成全社会都来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氛围,使更多的百姓参与到保护电力设施的行列中来。尝试电力设施的保护“有偿服务”。根据群众的工作劳动时间、工作范围、维护质量、企业安全效益综合评定,合理合法的解决,使群众护线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从而使电力设施保护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法律化迈进;电力企业要不断提高电力设施的自防自卫能力,不断加强技术更新改造,对拉线、塔材、变压器等设施安装防盗等设备。(陈捷)
1、队伍建设面向群众,预防盗窃有保障。
10年线路工区对外力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严重的地区加大了护线员的人数,并对每年在电力设施管理上有突出贡献的义务护线员进行奖励与表彰,专派运行人员下乡对聘请的义务护线员进行法律法规及电力安全基础知识的讲解,群众护线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由企业行为向群众动员转变,由事后打击向事前预防转变,逐步向群众为主导、部门配合的良性方向发展。工作开展至今,也涌现出了不少问题,从事电力设施保护的义务护线员大多都是以年龄层偏大为多数,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对电器基本知识能熟练掌握的专业年轻人员更是少上加少,这项工作必须具备电力法律知识,有敏锐的法律辨别能力,碰到重大盗窃外力破坏事故要有要有一定的协调能力。总体上说明群众护线队还有待改善,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2、在迎难斗险中开拓进取
电力企业经过不断的发展改革后,政企合一的运转模式已不负存在,已成为独立企业,进而企业效益逐步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没有了行政执法权,也不得不使企业把保护电力设施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开展,几年来,我市的电力设施盗窃案件有增无减,如何遏制住这股势头,乃至更好的去防范盗窃,使我们的电力设施得到更多更好的保护,这不仅是我们电力企业,也是广大群众就如何保护电力设施所要思考的问题,由电力企业牵头,合理的组织群众加大对电力设施防范技术的培训,并强化技术防范措施管理工作,积极采取先进、有效的技术防范手段,切实保障电力设施安全,通过大量的人力物力的投入,从源头上刹住盗窃电力设施日趋上升的发展势头。
3、政府配合,群众动员
近年来,嘉兴市公、检、法机关以保护电力设施安全为己任,成立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专案组,专案组以市公安局、嘉兴电力局的名义在全市发布通告,设立举报电话,严厉打击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积极探索逐步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的社会网络,警、政、企联手行动机制,“打防结合、以防为主”,联合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行为;要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商,整治取缔非法电力盗窃器材收购点;同时协助电力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深入百姓家中,对他们讲解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以及应当承担的社会义务,形成全社会都来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氛围,使更多的百姓参与到保护电力设施的行列中来。尝试电力设施的保护“有偿服务”。根据群众的工作劳动时间、工作范围、维护质量、企业安全效益综合评定,合理合法的解决,使群众护线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从而使电力设施保护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法律化迈进;电力企业要不断提高电力设施的自防自卫能力,不断加强技术更新改造,对拉线、塔材、变压器等设施安装防盗等设备。(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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