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构筑高压输电线路安全
2010-08-26 14:20:50 来源:倪乃武 ,胡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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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输电线路是供电企业的生命线,是保证电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长期以来,由输电线路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设备大都远离市区道路,沿途荒山野岭,远离人群视线,受社会人文因素和地质差别性因素影响,易发生塔材丢失、电力设施被盗、树害、鸟害、覆冰、洪涝等一系列人为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众多不安全问题,对于这些隐患或险情而言,如不及时发现和消除,是必会引发一连串的恶性电网事故,进而演变成诸多方面的社会矛盾。
依据这样一种思考,公主岭供电分公司借助《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的良机,通过调研、探索、实践等相关环节细致工作,推出“构筑高压输电网安全立体式防护体”这一综合性举措,系统的将政府各部门、人民群众和电力企业三方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形成责任利益共同体,有效规避、预防和控制了各类风险的发生,提升了高压输电网整体运行维护水平,促进了电网安全,为打造坚强、智能、安全电网奠定坚实基础。
所谓“构筑高压输电网安全立体式防护体”,是在强化和抓好供电员工自身电网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政府主导下的电力设施保护的机制建设和组织建设,为确保今后电网安全,探索适合供电企业实际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全新思路。
构筑高压输电网安全立体式防护体”的主要思路
一、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打造高压输电网安全的全新格局。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仅仅依靠电力企业自身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要依靠全社会力量,尤其是依靠当地政府的力量,才能收到最佳实践成效。为此,我们借助《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颁布这一历史机遇,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并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率先成立了公主岭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首次将电网安全纳入到市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各部门紧密协作,密切配合,实现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由电力企业独立负责型向政府主导型的方向转变,为营造平安电网和更好的履行电力先行社会责任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组建群众性的护线员队伍,通过辐射作用,构筑起更广泛的群众防控体系。依靠企业现有的运行人员,远远满足不了输电设施的防护性要求,为此,我们通过主动与乡、村、屯三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沟通,并通过举荐和毛遂自荐程序,切实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群众信任度高,责任心强,文化素质相对较好,身体健康和乐于“奉献电力设施防护工作”的村、屯有志群众,组织起来,建立分公司群众性护线队伍,有效充实分公司输电设施的巡视与维护能力,不仅提高了巡视密度,缩短了巡视周期,更重要的是全面提升了对各类隐患、险情和不安全因素的监控能力,真正实现了群众护线员与送电运行人员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工作面的零间隙对接。
三、强化正规化管理,提升群众护线员技能素质。建立群众护线队伍,光靠责任心并不能满足防护工作要求,想让其充分发挥作用,就必须将群众护线员的队伍建设纳入护线工作的管理日程。一是强化培训工作,并从实际需要出发,全面提高群众护线员的鉴别和判断能力,确保缺陷得到及时的发现、确认和消除;二是严密组织程序,对群众护线员实行动态式管理。首先要通过推荐关,其次要严把考试、考核关,最后是严格聘任关;三是通过层层选拔后,报请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并颁群众护线员证书,实现了群众护线员的正规化、程序化管理,有效规避各类安全风险。同时,还必须结合业绩考核,及时调整和补充新生力量,确保群众护线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加大“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整体防护意识。一是结合电力设备点多、线长、面广,打击防范难度大等特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面广的优势,形成以电视上有影、广播中有声、报刊上留有痕迹的立体式宣传管理新格局,进而营造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不法分子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二是深入开展“护线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政府、进村屯、进集市的“六进”活动,将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安全用电常识等专业信息及时传递给每一位民众。同时,要特别关注学生群体的积极作用,通过学生的广泛性、知识性和素质高的特点,实施“小手拉大手”工程,快速将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法规向家长和亲友进行传递,提升广大民众对电力设施的防护意识,大力营造“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构筑全民参与、警企联动的电力设施保护平台,变事后打击为事前预防。组建群众护线员队伍,虽然可以起到明显的互补作用,但从效率更大化、效果更明显的视野出发,通过与当地政府建立“政企”护线机制以及与线路所在地的乡镇派出所签定“警企护线协议”等一系列举措,构建起更加有效的电力设施保护平台,让点、面、线实现更好的有机整和,不断拓展线路防护的工作空间,为今后进一步提升全民护线意识和安全供电水平提供了无限机会。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寻求政府各责任单位的支持,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有计划的开展“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专项整治活动”,启动警企联动机制,共同宣传、共同执法,有效遏制、打击盗窃电力设施和随意收购被盗物资的各类违法行为,创造和谐、安全的电网运行环境。
六、借助乡镇农电所的地理优势和技术优势,实现供电企业的护线责任向地方农电企业自然延伸。作为县域地区的农、供两家供电企业,均隶属于市公司的统一领导,对整个电网的安全拥有共同的目标和职责。为此,通过市公司安全责任的延伸和效益的一体化原则,供电分公司将高压输电线路的事故高发区和重点区段,通过与相关农电所签定“线路共同防护责任书”的办法,既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利益,又在充分扩大护线员队伍基础上,提升了电力设施保护的整体素质,不仅降低了维护成本,也使原有的护线工作效率得到大幅提升,这是一种新的尝试。
七、为群众护线员配备必要的工具与器材,提高群众护线队伍的防护水平。为充分发挥群众护线员的最佳潜能,提升维护水平和巡视品质,供电企业除了要在物质上关心群众护线员的待遇外,还需从实际需要出发,时时关心群众护线员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类困难,努力改善其工作环境,真正把群众护线员看成是企业的一份财富,坚持投入与贡献率原则,为每名护线员配备日常急需的照相器材、望远镜和其他相关的工器具,增进他们对供电企业的认同度,不断提高凝聚力和向心力,在调动群众护线员积极性的同时,定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八、增加科技含量,为构筑坚强安全电网插上腾飞的翅膀。仅有常规的举措并不能代表电力设施防护工作的全部,还应以科技含量为先导,补充或祢补防护工作的短板和瓶颈问题。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力设施的防盗技术有了进一步提高,因此,不断的引进新技术、新举措是确保电网安全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一谈到增加科技含量,就会使人联想到大笔的资金投入,而本人想到的则是:一是远红外线测试仪要作到普及化,有了这一技术支撑,就等于为运行人员填置了第三只眼睛;二是结合分公司实际条件,本着少花钱,办实事的原则,以开发输电线路电子巡检系统为依托,通过记录巡视时间、缺陷情况,能够时时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和运行人员的实际到位水平,为提高巡视人员的工作质量提供必要的考核依据;三是为确保重点地段的输电设施得到有效的时时监控,需要提升新技术在线路防护工作中的运用水平,将电子感应监视技术运用到线路的监视之中,就是一项突破,若发现特殊险情或主要隐患,线路传感器第一时间将信息发送到监控中心进行技术处理,技术人员则根据不同的成像情况,及时通知当地群众护线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核对、勘察,一旦确认,作到快速反映,真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奖励基金。 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教育群众提高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检举、揭发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检举揭发的线索一经核实,应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并及时兑现,以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维护电力设施的自觉性。在实际操作中,受资金困扰,多半企业领导人常常忽视奖励举报人的作用,认为奖励不奖励一个样,效果不大。但恰恰相反,我们认为:现在,很多公安机关在破获一些重大案件上,都是依靠群众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奖励高达几万至数十万元。对于举报人及举报材料,应予以保密,保证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一章第七条在奖励举报人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应在实际工作中将其细化,并确保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
总之,高压输电线路的防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保证电网安全是全体供电人的神圣职责,这是安全的基石。但如果社会各方面力量有效的调动和被激发出来,对实现输电网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倪乃武 胡少华
依据这样一种思考,公主岭供电分公司借助《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的良机,通过调研、探索、实践等相关环节细致工作,推出“构筑高压输电网安全立体式防护体”这一综合性举措,系统的将政府各部门、人民群众和电力企业三方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形成责任利益共同体,有效规避、预防和控制了各类风险的发生,提升了高压输电网整体运行维护水平,促进了电网安全,为打造坚强、智能、安全电网奠定坚实基础。
所谓“构筑高压输电网安全立体式防护体”,是在强化和抓好供电员工自身电网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政府主导下的电力设施保护的机制建设和组织建设,为确保今后电网安全,探索适合供电企业实际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全新思路。
构筑高压输电网安全立体式防护体”的主要思路
一、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打造高压输电网安全的全新格局。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仅仅依靠电力企业自身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要依靠全社会力量,尤其是依靠当地政府的力量,才能收到最佳实践成效。为此,我们借助《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颁布这一历史机遇,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并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率先成立了公主岭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首次将电网安全纳入到市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各部门紧密协作,密切配合,实现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由电力企业独立负责型向政府主导型的方向转变,为营造平安电网和更好的履行电力先行社会责任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组建群众性的护线员队伍,通过辐射作用,构筑起更广泛的群众防控体系。依靠企业现有的运行人员,远远满足不了输电设施的防护性要求,为此,我们通过主动与乡、村、屯三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沟通,并通过举荐和毛遂自荐程序,切实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群众信任度高,责任心强,文化素质相对较好,身体健康和乐于“奉献电力设施防护工作”的村、屯有志群众,组织起来,建立分公司群众性护线队伍,有效充实分公司输电设施的巡视与维护能力,不仅提高了巡视密度,缩短了巡视周期,更重要的是全面提升了对各类隐患、险情和不安全因素的监控能力,真正实现了群众护线员与送电运行人员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工作面的零间隙对接。
三、强化正规化管理,提升群众护线员技能素质。建立群众护线队伍,光靠责任心并不能满足防护工作要求,想让其充分发挥作用,就必须将群众护线员的队伍建设纳入护线工作的管理日程。一是强化培训工作,并从实际需要出发,全面提高群众护线员的鉴别和判断能力,确保缺陷得到及时的发现、确认和消除;二是严密组织程序,对群众护线员实行动态式管理。首先要通过推荐关,其次要严把考试、考核关,最后是严格聘任关;三是通过层层选拔后,报请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并颁群众护线员证书,实现了群众护线员的正规化、程序化管理,有效规避各类安全风险。同时,还必须结合业绩考核,及时调整和补充新生力量,确保群众护线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加大“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整体防护意识。一是结合电力设备点多、线长、面广,打击防范难度大等特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面广的优势,形成以电视上有影、广播中有声、报刊上留有痕迹的立体式宣传管理新格局,进而营造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不法分子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二是深入开展“护线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政府、进村屯、进集市的“六进”活动,将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安全用电常识等专业信息及时传递给每一位民众。同时,要特别关注学生群体的积极作用,通过学生的广泛性、知识性和素质高的特点,实施“小手拉大手”工程,快速将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法规向家长和亲友进行传递,提升广大民众对电力设施的防护意识,大力营造“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构筑全民参与、警企联动的电力设施保护平台,变事后打击为事前预防。组建群众护线员队伍,虽然可以起到明显的互补作用,但从效率更大化、效果更明显的视野出发,通过与当地政府建立“政企”护线机制以及与线路所在地的乡镇派出所签定“警企护线协议”等一系列举措,构建起更加有效的电力设施保护平台,让点、面、线实现更好的有机整和,不断拓展线路防护的工作空间,为今后进一步提升全民护线意识和安全供电水平提供了无限机会。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寻求政府各责任单位的支持,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有计划的开展“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专项整治活动”,启动警企联动机制,共同宣传、共同执法,有效遏制、打击盗窃电力设施和随意收购被盗物资的各类违法行为,创造和谐、安全的电网运行环境。
六、借助乡镇农电所的地理优势和技术优势,实现供电企业的护线责任向地方农电企业自然延伸。作为县域地区的农、供两家供电企业,均隶属于市公司的统一领导,对整个电网的安全拥有共同的目标和职责。为此,通过市公司安全责任的延伸和效益的一体化原则,供电分公司将高压输电线路的事故高发区和重点区段,通过与相关农电所签定“线路共同防护责任书”的办法,既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利益,又在充分扩大护线员队伍基础上,提升了电力设施保护的整体素质,不仅降低了维护成本,也使原有的护线工作效率得到大幅提升,这是一种新的尝试。
七、为群众护线员配备必要的工具与器材,提高群众护线队伍的防护水平。为充分发挥群众护线员的最佳潜能,提升维护水平和巡视品质,供电企业除了要在物质上关心群众护线员的待遇外,还需从实际需要出发,时时关心群众护线员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类困难,努力改善其工作环境,真正把群众护线员看成是企业的一份财富,坚持投入与贡献率原则,为每名护线员配备日常急需的照相器材、望远镜和其他相关的工器具,增进他们对供电企业的认同度,不断提高凝聚力和向心力,在调动群众护线员积极性的同时,定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八、增加科技含量,为构筑坚强安全电网插上腾飞的翅膀。仅有常规的举措并不能代表电力设施防护工作的全部,还应以科技含量为先导,补充或祢补防护工作的短板和瓶颈问题。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力设施的防盗技术有了进一步提高,因此,不断的引进新技术、新举措是确保电网安全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一谈到增加科技含量,就会使人联想到大笔的资金投入,而本人想到的则是:一是远红外线测试仪要作到普及化,有了这一技术支撑,就等于为运行人员填置了第三只眼睛;二是结合分公司实际条件,本着少花钱,办实事的原则,以开发输电线路电子巡检系统为依托,通过记录巡视时间、缺陷情况,能够时时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和运行人员的实际到位水平,为提高巡视人员的工作质量提供必要的考核依据;三是为确保重点地段的输电设施得到有效的时时监控,需要提升新技术在线路防护工作中的运用水平,将电子感应监视技术运用到线路的监视之中,就是一项突破,若发现特殊险情或主要隐患,线路传感器第一时间将信息发送到监控中心进行技术处理,技术人员则根据不同的成像情况,及时通知当地群众护线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核对、勘察,一旦确认,作到快速反映,真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奖励基金。 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教育群众提高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检举、揭发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检举揭发的线索一经核实,应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并及时兑现,以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维护电力设施的自觉性。在实际操作中,受资金困扰,多半企业领导人常常忽视奖励举报人的作用,认为奖励不奖励一个样,效果不大。但恰恰相反,我们认为:现在,很多公安机关在破获一些重大案件上,都是依靠群众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奖励高达几万至数十万元。对于举报人及举报材料,应予以保密,保证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一章第七条在奖励举报人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应在实际工作中将其细化,并确保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
总之,高压输电线路的防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保证电网安全是全体供电人的神圣职责,这是安全的基石。但如果社会各方面力量有效的调动和被激发出来,对实现输电网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倪乃武 胡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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