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电用工管理建设和谐劳动关系
2009-11-25 16:20:56 来源:山东济南供电公司 王晶 李成志 苏雯 戚岩 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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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农电工是农村用电的直接管理者,是党和政府有关农电方针、政策的基层落实者,是供电企业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具体形象代表。农电工在农村用电事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公司高度重视和加强农电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战略,坚持从基础抓起,规范管理,创新机制,实施了供电所组织机构设置、岗位职责界定、农电工分级评定管理、薪酬改革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努力提升农电队伍素质,提高农电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了农电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深入调查混岗问题
在济南供电公司所辖直供直管供电所中,曾长期存在正式职工与农电工混岗的情况,有的农电工从事本应由正式职工承担的供电所部分管理工作,而有的正式工则从事多数由农电工担任的抄表收费、线路维护等工作。随意混岗造成了人员隐性超编,而部分供电所人手又相对紧缺,无法按时完成电费抄收、线路运检等日常工作,降低了工作效率却加重了企业的负担。此外,正式职工与农电工执行不同的薪酬体系,存在“同工不同酬”的情况,有引发劳动争议的“隐患”。
解决混岗问题,关键要找准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的重点和方向。为此,公司主要领导分别带队,直接深入到供电所,针对农电经营管理、福利待遇、员工生活等问题,与农电工面对面交谈,切实了解他们的工作现状和思想动态,展开了多层调研。经过调研,我们了解到造成混岗的原因是部分供电所正式职工数量偏少,为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少数农电工被“提拔”,与正式职工一起承担了供电所部分管理工作;此外是部分正式职工工作能力较弱,需要农电工“协助”其完成工作;还有部分供电所正式职工数量偏多,为解决富余人员,部分正式职工被“下放”,与农电工一起从事电费抄收等工作。这种人员的交叉使用,导致了人员身份和岗位职责的不相符,造成了人员、编制和岗位管理混乱的现象。
混岗问题带来的影响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由于身份差异,混岗的农电工临时性工作的思想较重,普遍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普遍不高。与过去比较、与企业正式职工比较,心理落差较大;二是农电工工作任务较重,安全、服务责任和压力增大,但收入普遍不高,导致家庭经济普遍紧张,混岗所造成的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农电工的积极性,农电工提高薪酬待遇的愿望十分迫切。三是由于供电所中的正式职工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不高,一些优秀的农电工在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却无法得到更高层次的“重用”,从而使素质高、能力强的农电员工流失现象较严重。
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公司领导果断决策,通过规范用工体制、强化岗位职能、推行专业化管理、施行级别评定、健全工资增长机制等多项措施,下大决心、花大力气解决农电工混岗问题。确保农电工作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维护农电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以建设“业务熟练、行为规范、服务优质、作风过硬”的和谐农电队伍为目标,明确了从组织机构建设、岗位职能界定、薪酬体制改革、规范用工管理、强化教育培训等方面入手,搭建农电工素质提升平台,激励和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推行供电所专业化管理,将混岗的农电工全部“遣回”各个专业组
2004年,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工作安排,济南供电公司选取部分供电所开展了供电所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取消了电工组,人员实施集中管理。将农村供电业务分类划分到不同的专业组,将过去由包村农电工对服务区内的抄、核、收、维修、巡视、业扩全方位负责的做法,改为农村供电服务实施专业化分工管理。按照公司专业化管理模式,各供电所成立了“一室、两组”,既客户服务室、配电组和营业组,由分散管理转变为集中管理,使农电工的工作范围由原来的综合化变为单一化、专业化,充分发挥了每个农电工的专业特长和自身优势。2005年开始,将专业化改革在全市进行了推广。2006年,供电所专业化管理在集团公司推广,济南供电公司在当年召开的全省供电所专业化管理现场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强化供电所组织机构建设和岗位职能界定
2007年,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济南供电公司规范了所辖10个供电所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根据供电所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按照“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的原则,设置了“两长三员”岗位,分别为所长一名,副所长一名,专职安全员一名,技术员一名,营销员一名。对各岗位的职能与权限,也作出了明确界定。对于供电所的正式职工,也重新进行了调配,确保其业务能力、技术水平能够达到要求。同时明令禁止混岗,要求“两长三员”岗位只能由正式职工担任,农电工只能从事各专业组中的工作。
完善农电用工制度和措施,从源头上杜绝混岗情况
公司修订了《济南供电公司输入农电工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农电工的入职、离职程序、工作内容、职责范围以及级别评定等。并将派遣公司的《员工手册》发放到每一位农电工的手中。使每一位农电工对包括用工招聘、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劳动防护和职业健康管理、专业技术以及技术培训管理等都有了充分的了解,农电工劳动用工管理逐步走向了正规化、规范化,混岗情况得到了进一步的“遏制”。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农电工整体素质
围绕“按需施教”的原则,制定出详细的农电工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公司组织了一系列的农电工培训,把公司专业人才请进来,实行面对面、手把手的教培,改进和提升了农电工的综合素质,造就了一批业务素质强、技术能力过硬的农电工“专家”。同时为提高农电工整体水平,公司采取以工带学、以考促学,以学劣汰的方式,实现农电工优胜劣汰。对缺员单位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符合条件的新员工,充实农电工队伍,促进农电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规范用工管理员工公司双受益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企业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公司农电工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的航标。通过制度建设,理顺了农电工劳动关系,将劳动争议解决在萌芽之中。公司将安全、服务、线损、电费回收等多项指标落实到供电所包括所长在内的每个人头上,工作业绩与收入相挂钩,奖优罚劣,一视同仁,健全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了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在各农电专业组中,采取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通过竞聘选举组长、副组长等,并在实际工作中,赋予他们特定的职权。改善农电工工资待遇、福利待遇以及政治待遇。将农电工与正式职工同等看待,在政治上关心他们,在工作上尊重他们,在生活和福利待遇上充分考虑他们,让农电工有干头、有盼头。
农电工队伍得到精简,工作效率得以提高。规范管理后,农电工人数由年初的318名减至292名,农电工平均管理户数由原来的600户提高到700多户。
实行级别管理,专业水平显著提高。级别评定程序包括专业考试、业绩考核、综合评议三个方面,对于达到各个级别定级条件的农电工,按名次排序初步拟定每名农电工的级别并实施级别和工资挂钩的制度。该项举措在农电工队伍中形成有益的岗位竞争机制,促进了农电工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
健全薪酬体制,工作积极性提高。每年年初,制定各供电所年度工资总额,由各供电所根据全年工作计划,自行制定月度发放计划,再根据每个农电工的能力大小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确定每月发放数额。近年来农电工平均收入逐年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战斗力明显增强。
加强规范用工和劳动保障,队伍稳定性得以提高。农电工劳务派遣管理模式及为农电工办理商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举措解除了农电工的后顾之忧。截至目前,未发生过劳动争议案件。
农电工是农村用电的直接管理者,是党和政府有关农电方针、政策的基层落实者,是供电企业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具体形象代表。农电工在农村用电事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公司高度重视和加强农电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战略,坚持从基础抓起,规范管理,创新机制,实施了供电所组织机构设置、岗位职责界定、农电工分级评定管理、薪酬改革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努力提升农电队伍素质,提高农电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了农电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深入调查混岗问题
在济南供电公司所辖直供直管供电所中,曾长期存在正式职工与农电工混岗的情况,有的农电工从事本应由正式职工承担的供电所部分管理工作,而有的正式工则从事多数由农电工担任的抄表收费、线路维护等工作。随意混岗造成了人员隐性超编,而部分供电所人手又相对紧缺,无法按时完成电费抄收、线路运检等日常工作,降低了工作效率却加重了企业的负担。此外,正式职工与农电工执行不同的薪酬体系,存在“同工不同酬”的情况,有引发劳动争议的“隐患”。
解决混岗问题,关键要找准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的重点和方向。为此,公司主要领导分别带队,直接深入到供电所,针对农电经营管理、福利待遇、员工生活等问题,与农电工面对面交谈,切实了解他们的工作现状和思想动态,展开了多层调研。经过调研,我们了解到造成混岗的原因是部分供电所正式职工数量偏少,为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少数农电工被“提拔”,与正式职工一起承担了供电所部分管理工作;此外是部分正式职工工作能力较弱,需要农电工“协助”其完成工作;还有部分供电所正式职工数量偏多,为解决富余人员,部分正式职工被“下放”,与农电工一起从事电费抄收等工作。这种人员的交叉使用,导致了人员身份和岗位职责的不相符,造成了人员、编制和岗位管理混乱的现象。
混岗问题带来的影响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由于身份差异,混岗的农电工临时性工作的思想较重,普遍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普遍不高。与过去比较、与企业正式职工比较,心理落差较大;二是农电工工作任务较重,安全、服务责任和压力增大,但收入普遍不高,导致家庭经济普遍紧张,混岗所造成的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农电工的积极性,农电工提高薪酬待遇的愿望十分迫切。三是由于供电所中的正式职工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不高,一些优秀的农电工在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却无法得到更高层次的“重用”,从而使素质高、能力强的农电员工流失现象较严重。
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公司领导果断决策,通过规范用工体制、强化岗位职能、推行专业化管理、施行级别评定、健全工资增长机制等多项措施,下大决心、花大力气解决农电工混岗问题。确保农电工作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维护农电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以建设“业务熟练、行为规范、服务优质、作风过硬”的和谐农电队伍为目标,明确了从组织机构建设、岗位职能界定、薪酬体制改革、规范用工管理、强化教育培训等方面入手,搭建农电工素质提升平台,激励和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推行供电所专业化管理,将混岗的农电工全部“遣回”各个专业组
2004年,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工作安排,济南供电公司选取部分供电所开展了供电所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取消了电工组,人员实施集中管理。将农村供电业务分类划分到不同的专业组,将过去由包村农电工对服务区内的抄、核、收、维修、巡视、业扩全方位负责的做法,改为农村供电服务实施专业化分工管理。按照公司专业化管理模式,各供电所成立了“一室、两组”,既客户服务室、配电组和营业组,由分散管理转变为集中管理,使农电工的工作范围由原来的综合化变为单一化、专业化,充分发挥了每个农电工的专业特长和自身优势。2005年开始,将专业化改革在全市进行了推广。2006年,供电所专业化管理在集团公司推广,济南供电公司在当年召开的全省供电所专业化管理现场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强化供电所组织机构建设和岗位职能界定
2007年,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济南供电公司规范了所辖10个供电所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根据供电所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按照“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的原则,设置了“两长三员”岗位,分别为所长一名,副所长一名,专职安全员一名,技术员一名,营销员一名。对各岗位的职能与权限,也作出了明确界定。对于供电所的正式职工,也重新进行了调配,确保其业务能力、技术水平能够达到要求。同时明令禁止混岗,要求“两长三员”岗位只能由正式职工担任,农电工只能从事各专业组中的工作。
完善农电用工制度和措施,从源头上杜绝混岗情况
公司修订了《济南供电公司输入农电工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农电工的入职、离职程序、工作内容、职责范围以及级别评定等。并将派遣公司的《员工手册》发放到每一位农电工的手中。使每一位农电工对包括用工招聘、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劳动防护和职业健康管理、专业技术以及技术培训管理等都有了充分的了解,农电工劳动用工管理逐步走向了正规化、规范化,混岗情况得到了进一步的“遏制”。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农电工整体素质
围绕“按需施教”的原则,制定出详细的农电工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公司组织了一系列的农电工培训,把公司专业人才请进来,实行面对面、手把手的教培,改进和提升了农电工的综合素质,造就了一批业务素质强、技术能力过硬的农电工“专家”。同时为提高农电工整体水平,公司采取以工带学、以考促学,以学劣汰的方式,实现农电工优胜劣汰。对缺员单位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符合条件的新员工,充实农电工队伍,促进农电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规范用工管理员工公司双受益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企业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公司农电工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的航标。通过制度建设,理顺了农电工劳动关系,将劳动争议解决在萌芽之中。公司将安全、服务、线损、电费回收等多项指标落实到供电所包括所长在内的每个人头上,工作业绩与收入相挂钩,奖优罚劣,一视同仁,健全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了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在各农电专业组中,采取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通过竞聘选举组长、副组长等,并在实际工作中,赋予他们特定的职权。改善农电工工资待遇、福利待遇以及政治待遇。将农电工与正式职工同等看待,在政治上关心他们,在工作上尊重他们,在生活和福利待遇上充分考虑他们,让农电工有干头、有盼头。
农电工队伍得到精简,工作效率得以提高。规范管理后,农电工人数由年初的318名减至292名,农电工平均管理户数由原来的600户提高到700多户。
实行级别管理,专业水平显著提高。级别评定程序包括专业考试、业绩考核、综合评议三个方面,对于达到各个级别定级条件的农电工,按名次排序初步拟定每名农电工的级别并实施级别和工资挂钩的制度。该项举措在农电工队伍中形成有益的岗位竞争机制,促进了农电工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
健全薪酬体制,工作积极性提高。每年年初,制定各供电所年度工资总额,由各供电所根据全年工作计划,自行制定月度发放计划,再根据每个农电工的能力大小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确定每月发放数额。近年来农电工平均收入逐年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战斗力明显增强。
加强规范用工和劳动保障,队伍稳定性得以提高。农电工劳务派遣管理模式及为农电工办理商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举措解除了农电工的后顾之忧。截至目前,未发生过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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