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供电企业安全工作的最高境界
2009-09-15 14:36:35 来源:杨良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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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人为规范,物态良好,即人的行为规范,物的状态良好,这是亳州供电公司新任领导班子对安全工作目标所作的高度概括和深度提炼。该目标透过现象,直抵安全工作目标本质,可谓供电企业安全工作的最高境界。
人为规范,物态良好,揭示了保证安全的根本原则和方法。任何事物不会孤立存在,事物间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供电企业常见的安全事故主要有人身事故、电网事故和设备事故三大类,发生事故的主体可概括为“人”和“物”两类。而“人”和“物”发生事故的原因又莫过于“人”的行为不规范,“物”的状态欠良好。纵览中外供电安全事故,无论是前期青海“8.9”触电人身死亡事故,还是2003年发生在北美地区的有史以来最大面积停电事故,究其原因,不管是作业人员私自进入设备区,擅自翻越安全围栏造成触电致死,还是电压变化、输电线路故障和发电厂停电造成大面积停电,最终暴露的都是“人”和“物”的问题。人的问题表现在“三层两类”人员身上:决策人决策失误、管理人管理有疏、执行人执行不力;作业人员太粗心,监督人员太放心。物的问题最终由人的问题所致,基本同上。可见,“人为不规范,物态欠良好”是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源所在,这是对安全事故产生根源的基本判断。如何防范事故,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是要使人的行为趋于规范,物的状态趋于良好,做到“人为规范,物态良好”,这是消灭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则和方法。
人为规范,物态良好,概述了安全工作的最高目标和理想状态。确保安全生产,实现“七无”目标,这是供电企业安全管理的常态提法。从严格意义上讲,“七无”并不是安全目标实现的代名词,因为“七无”只是考核安全工作的关键指标,是安全工作的最低目标。“七无”仅是安全目标实现的一个总体现象和表象,而支撑这种表象的是“规范的人为和良好的物态”这个本质和根本。换言之,只有人员行为遵章守规,作业程序正确规范,电网设备状态良好,运行正常,才能够实现安全的“七无”和“人身、电网、设备”的“三保”。此外,安全工作目标绝不仅仅是要控制、杜绝“重伤”和“事故”,控制、消灭“轻伤”、“障碍”、“未遂”、“异常”同样是安全工作目标所必需涵盖的。所有这些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并最终表现为“人为规范和物态良好”。可见,“人的行为规范,物的状态良好”是安全工作的最高目标和理想状态,是抓安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为规范,物态良好,彰显了安全工作的“人本”理念。安全也是生产力。而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是安全工作的执行主体和服务对象,所以安全工作必须贯彻“人本”理念,做到以人为本。“人为规范,物态良好”依赖的都是“人”,物的状态取决于人的维护,从某种意义上讲,“物态良好”是“人为规范”的必然结果,关键都在于“人”。供电企业保证安全有科学严密的组织、技术措施和一系列完备的规章制度,但这些措施和制度本身并不能自动发挥作用。只有通过具备主观能动性的人,去学习、掌握、严格执行和准确应用,确保人员行为规范,设备状态良好,才能真正发挥效用。人是实现由完备的安全规章制度到完美的安全工作局面这一转换过程的关键和纽带。规范人的行为,需要从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习惯等各方面对人进行教育和培训。依靠人,武装人,这正是“人为规范,物态良好”价值取向所彰显的安全工作“人本”理念。 杨良升
人为规范,物态良好,揭示了保证安全的根本原则和方法。任何事物不会孤立存在,事物间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供电企业常见的安全事故主要有人身事故、电网事故和设备事故三大类,发生事故的主体可概括为“人”和“物”两类。而“人”和“物”发生事故的原因又莫过于“人”的行为不规范,“物”的状态欠良好。纵览中外供电安全事故,无论是前期青海“8.9”触电人身死亡事故,还是2003年发生在北美地区的有史以来最大面积停电事故,究其原因,不管是作业人员私自进入设备区,擅自翻越安全围栏造成触电致死,还是电压变化、输电线路故障和发电厂停电造成大面积停电,最终暴露的都是“人”和“物”的问题。人的问题表现在“三层两类”人员身上:决策人决策失误、管理人管理有疏、执行人执行不力;作业人员太粗心,监督人员太放心。物的问题最终由人的问题所致,基本同上。可见,“人为不规范,物态欠良好”是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源所在,这是对安全事故产生根源的基本判断。如何防范事故,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是要使人的行为趋于规范,物的状态趋于良好,做到“人为规范,物态良好”,这是消灭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则和方法。
人为规范,物态良好,概述了安全工作的最高目标和理想状态。确保安全生产,实现“七无”目标,这是供电企业安全管理的常态提法。从严格意义上讲,“七无”并不是安全目标实现的代名词,因为“七无”只是考核安全工作的关键指标,是安全工作的最低目标。“七无”仅是安全目标实现的一个总体现象和表象,而支撑这种表象的是“规范的人为和良好的物态”这个本质和根本。换言之,只有人员行为遵章守规,作业程序正确规范,电网设备状态良好,运行正常,才能够实现安全的“七无”和“人身、电网、设备”的“三保”。此外,安全工作目标绝不仅仅是要控制、杜绝“重伤”和“事故”,控制、消灭“轻伤”、“障碍”、“未遂”、“异常”同样是安全工作目标所必需涵盖的。所有这些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并最终表现为“人为规范和物态良好”。可见,“人的行为规范,物的状态良好”是安全工作的最高目标和理想状态,是抓安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为规范,物态良好,彰显了安全工作的“人本”理念。安全也是生产力。而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是安全工作的执行主体和服务对象,所以安全工作必须贯彻“人本”理念,做到以人为本。“人为规范,物态良好”依赖的都是“人”,物的状态取决于人的维护,从某种意义上讲,“物态良好”是“人为规范”的必然结果,关键都在于“人”。供电企业保证安全有科学严密的组织、技术措施和一系列完备的规章制度,但这些措施和制度本身并不能自动发挥作用。只有通过具备主观能动性的人,去学习、掌握、严格执行和准确应用,确保人员行为规范,设备状态良好,才能真正发挥效用。人是实现由完备的安全规章制度到完美的安全工作局面这一转换过程的关键和纽带。规范人的行为,需要从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习惯等各方面对人进行教育和培训。依靠人,武装人,这正是“人为规范,物态良好”价值取向所彰显的安全工作“人本”理念。 杨良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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