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八局对二级单位实施“法人”运作财务资源分配
2015-10-15 00:00:00 来源: 水电八局 刘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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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日前,水电八局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了对二级单位实行“法人”运作财务资源分配方案,并已下文实施。
水电八局实施二级单位“法人”运作财务资源分配,是落实2015年工作会精神,夯实“总部-二级单位(分公司、事业部)-项目”三级管理架构,着力提升二级单位的运营能力和管控效率,重点完善业务管控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财务资源分配的意义有四:一是建立新型管理关系。以资本为纽带,将水电八局对各二级单位投入计入所有者权益,体现水电八局作为出资人、各二级单位为受资人的新型管理关系。二是强化“法人”责任,提高二级单位管控能力。通过财务资源分配,形成虚拟注资,建立模拟“法人”运作,强化“法人”责任,对资产规模增长、负债水平控制、所有者权益的保值增值承担全面管理责任,促使各二级单位提高运营能力和管控效率。三是减轻各二级单位历史负担,统一发展起跑线。此次财务资源分配,除注重资源公平分配外,还注重历史问题的解决,为各二级单位减轻负担,让各单位在同一起跑线上,轻装上阵谋发展。四是规范注资与授信额度。根据各二级单位资产、营业收入、合同存量等因素,建立财务资源分配模型,公平对各单位进行注资及内部融通资金授信额度。
此前,水电八局对各二级单位的考核,主要侧重于盈利能力、市场开拓等业绩考核;对各单位偿债能力未纳入考核范围,导致各单位债务规模庞大,资产负债率偏高。此外,现有二级单位由水电八局下文成立,拨付一定资金用于启动,拨付资金与各单位发展规模不匹配,也缺乏调整机制;同时,拨付资金属于债务性质资金,不能体现出资人、受资人的产权管理关系,对二级单位的管理主要依靠行政方式进行。且各二级单位融资规模与单位的资产规模、运营效率不关联。同时,各二级单位只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提出内部融资要求,而不考虑资产负债率的高低,导致各单位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加重了企业融资压力。
推行二级单位“法人”运作财务资源分配后,各二级单位以“法人”身份运营,要对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水电八局将对其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运营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以此推进各单位从生产单位向经营单位转型升级。为保证实施效果,水电八局对财务资源分配方案、法人运作财务管理、内部融通资金管理等均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财务资源分配后,水电八局还将结合各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因素,建立财务资源配置评价体系,对财务资源配置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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