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公司多措并举提效益经营业绩显著提升
近日获悉,国电费县发电公司2015年完成发电量72.3亿千瓦时;售热量177.95万吉焦;营业收入25.68亿元,纳税在费县排名第一;荣获集团公司五星级企业和特别贡献奖;蝉联山东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A级,荣获山东公司优秀基层党组织;提前一年获评临沂市文明单位,荣获临沂市功勋企业称号,取得了可喜的经营业绩。
强基固本,夯实安全文明生产基础。该公司注重制度建设,更新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21个;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标准192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6个;强化安全教育,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和各类安全考试1124人次;重视查禁违章工作,全年下发各类安全监督通报112期,下发整改项目98期;做好安全活动,全年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等安全活动32次。实现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纪录3个,实现连续安全生产3255天,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通过集团公司验收。
全体动员,市场营销业绩创历史新高。该公司电力市场营销取得新成绩,夺得两个批次大用户直供电量营销第一名,坚持前紧后促,完成全年电量计划的102.33%,机组利用小时完成5561小时,全年“三同”对标排名跃升至第二位,摆脱了连年落后的局面;热力市场营销取得新突破。新增供热用户9家,供暖增加50万平方米,全年售热量同比增加34.15%;开展了供热管损专项治理,全年供热管损完成13.55%;在市场低迷期间未发生固体排放物滞销情况,脱硫石膏、粉煤灰、炉渣等固体废弃物全年销售收入2511.27万元,利用率100%。
保供控价,燃料管理成效显著。该公司燃料管理工作明显加强,加强采购计划、合同、调运和供应商管理,积极落实省政府煤电互保措施,完成了各个时间节点的煤炭库存目标,获得2016年计划电量奖励8400万千瓦时;煤炭采购价格大幅度下降,全年入厂含税标煤单价同比降低177.96元/吨,剔除运费影响,入厂含税标煤单价比对标单位低30元/吨,完成了集团公司下达的低10元/吨对标任务。
开源节流,成本管控工作成果突出。该公司认真落实说清楚机制,不断优化完善成本和资金两个管控模型“10+6”指标,加强融资管理,带息负债总额较年初下降10.81亿元,财务费用发生6740万元,较预算指标节支2871万元,资金成本率完成4.69%,较年初5.65 %下降了0.96个百分点,税务筹划成果名列山东公司第一;加强与税务机关沟通联系,积极研究资产折旧、资产损失等税务政策,全年合理规避企业所得税4921万元,争取环实现财产保险赔款37.31万元;积极推进两项规范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组织废旧物资拍卖2次,收益241.8万元。(刘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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