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费县发电公司大宗物资采购费用节约成效显著
2015-08-07 08:4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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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今年以来,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大宗物资阳光采购实施办法》,大宗物资采购费用节约成效显著。经过统计,费县公司2015年1-6月份大宗物资采购费用环比大幅下降了444.49万元,其中主要大宗物资液氨和石粉、柴油降幅最大,分别下降了167.16万元、194.48万元和16.45万元,累计发生材料费用按时间进度较山东公司年度预算节支260.80万元,为该公司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节约了生产费用。
根据《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大宗物资阳光采购实施办法》及山东公司要求,费县公司按照成本费用管控“说清楚”的工作要求,对大宗物资石子、石粉、液氨、柴油、硫酸、盐酸、阻垢剂、杀菌剂等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阳光采购精神,委托国电物资山东配送有限公司通过中国电力商务网公开挂网询价采购,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和使用量,分别采取了2个月、3个月、6个月、1年询价一次的灵活询价采购方式,由于采购措施得力,组织协调得当,缩短了采购周期,使得供货商的报价参与更加踊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执行最低价成交中标,使价格更趋于合理,更加顺应市场,有效地降低了采购成本。(陶务新)
今年以来,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大宗物资阳光采购实施办法》,大宗物资采购费用节约成效显著。经过统计,费县公司2015年1-6月份大宗物资采购费用环比大幅下降了444.49万元,其中主要大宗物资液氨和石粉、柴油降幅最大,分别下降了167.16万元、194.48万元和16.45万元,累计发生材料费用按时间进度较山东公司年度预算节支260.80万元,为该公司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节约了生产费用。
根据《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大宗物资阳光采购实施办法》及山东公司要求,费县公司按照成本费用管控“说清楚”的工作要求,对大宗物资石子、石粉、液氨、柴油、硫酸、盐酸、阻垢剂、杀菌剂等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阳光采购精神,委托国电物资山东配送有限公司通过中国电力商务网公开挂网询价采购,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和使用量,分别采取了2个月、3个月、6个月、1年询价一次的灵活询价采购方式,由于采购措施得力,组织协调得当,缩短了采购周期,使得供货商的报价参与更加踊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执行最低价成交中标,使价格更趋于合理,更加顺应市场,有效地降低了采购成本。(陶务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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