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个旧供电局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通讯员 肖梅 报道 为促进“四种形态”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关于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纪检监察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红河供电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方案》以及《红河供电局关于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试点工作的通知》安排,近日,个旧局物资仓储配送站在部门内组织开展了关键岗位员工谈心谈话。
本次谈心谈话采取谈话主体一对一的方式开展,即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员工谈,谈话内容包括对“四种形态”的认识、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廉洁从业承诺、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十项内容。谈话前,部门主任及部门员工首先充分了解有关情况,准备相关材料。由部门主任向部门人员宣贯、解读谈话告知书(参照《党员告知书》),确保本次试点工作的精神、政策、内容准确传递到每一位员工,营造良好的谈话工作基础;再由部门主任在部门人员了解告知书的基础上对每一位员工进行了谈心谈话。部门员工接受谈心谈话时,本着对组织忠诚、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如实回答了领导提问的十大问题,未有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谈话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并由谈话对象签字。谈话结束后,由谈话对象亲笔填写了《承诺书》。
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党员干部员工对照“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廉洁从业有关规定,重点检查十八大以来有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的问题;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等。为谈话对象提供一次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的机会,通过谈心谈话,在组织的帮助、指导下,找准本人目前在遵规守纪、廉洁从业、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升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认识,努力形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新常态。真正将全体党员干部员工引入党规党纪、企业规章制度设定的区间范围,减少红河电网内监督执纪第二、三、四种形态,严控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周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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