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供电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017-07-20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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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张峰 报道 “四种形态”是监督执纪理念的重大创新,全面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是该局党总支部今后一段时期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方式。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强调监督执纪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即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它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的要求,贯彻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深化了对“树木”和“森林”关系的认识。
党总支部要求各单位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准确理解“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在实际应用上要处理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长远目标和当前任务的关系,依纪审查与抓早抓小的关系。加强对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督促检查,将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
周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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