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供电局城区所党员骨干为班组讲案例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田晓岗 李健 报道 为扎实推进治理违法违规、确保人身安全专项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5月3日,桂林永福供电局城区供电所在6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了我是党员、我是骨干“我为班组讲案例”活动,再敲响安全警钟。该所共54人参加活动。
活动以班组党员、员工骨干讲案例的方式进行。活动中,首先由该供电所员工骨干廖兴国讲了《某供电局“1.6”外施工单位人身死亡事故情况》案例,详细的讲解了事故的经过,全面的分析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并联系自己的工作岗位谈了自己对这次不该发生的事故的看法:如果他能严格按照《电力安全规程》去做,上杆验电后挂好挂地线才进行工作的规定就不可能造成他触电死亡,结果相反,他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样也伤害了他们的亲人,父母为此失去了儿子,妻子为此失去了丈夫,儿女为此失去了父亲,他的家庭将因为他的离去而变得支离破碎;而管理人员也因为自己工作不到位,没有保护好别人,让别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他将承受因失职而自责的阴影,同样要付出沉痛的代价;施工方还是业主管理方,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有关人员也会受到一定的经济处罚,这起事故留下的是血的教训。今后,我们无论在施工特别是抢修高低、压线路前明知线路己停电也要当成线路有电的思维,一定要按安规进行验电,确应无电后两侧三相挂好接地线后才去工作,这样也可以防止在施工和抢修的过程中雷击线路时确保人身安全。
随后,供电所维护班班长、共产党员骆燕斌为大家讲了《某供电局“5.7”配网人员触电重伤事故快报》案例,他边读边联系实际进行分析讲解:莫某在线路查找时,违反公司《安规》有关规定,在未采取停电、验电、装接地线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的情况下,登上带电运行的配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生人身触电,又一个血的教训。因此无论是安全监督人员还是参与电力建设的任何一位员工,都必须把对人的生命保护放在安全生产建设中的第一位。
通过以上案例的学习,员工们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积极发言,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刚性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十大禁令》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工作中相互提醒,在做好整体安全工作的同时也要自觉做好个人的安全防护工作,严守安全底线。
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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