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过节丨兴仁供电局多措严明纪律规矩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段明芬 报道 日前,兴仁供电局印发《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明确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杜绝“节日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2017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巩固廉洁建设及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文明廉洁、欢乐的节日氛围。
兴仁供电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公司“十严禁”“五不准”要求,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反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禁令。
该局监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春节期间加大节前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工作力度,紧盯享乐奢靡问题,密切注意隐形变异“四风”,重点关注公车私用、违规公款接待、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贴福利等“节日腐败”,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打“擦边球”、穿“隐形衣”、搞“变脸术”的“四风”问题。要严肃执纪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绝不姑息、一查到底一律从严查处,并公开通报曝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决做到真管真严,敢抓敢严,常抓常严。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提醒、抓早抓小抓了。对履行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周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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