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供电七项重点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吴昌伟 报道 “廉洁从业‘红线禁区’,严禁供电企业人员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验收劳务费、设计评审费等。如果做不到廉洁自律,人生的小船说翻就翻。”监察审计部吴昌伟不厌其烦地为供电所人员讲解反腐倡廉的新形势:
弥勒供电有限公司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形成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合力。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权重以提升“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加强对重点业务节点监督检查,对业务过程进行管控跟踪,抓早抓小,严肃纠正"四风",开展常态性监督检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搭建大监督格局。将宣贯学习《关于印发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健全大监督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电党〔2016〕90号)精神纳入各党支部每周政治学习内容。督促各职能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认识建立健全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得到正确运用,实现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中秋、国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加强报销发票的初审和验真,费用管控人员和财务审核人员要加强学习,指导各部门经办人员不断提高发票真伪的辨识与初审,杜绝因发票真实、规范性问题带来的风险。
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在完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持续查找是否还存在其他类似问题和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偏、纠错,从根源上解决屡查屡犯的问题,解决不执行、不正确执行甚至错误执行制度的问题。按照“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个”的要求,对触碰“黄线”“红线”“底线”的廉洁风险做到可控在控。确保真正取得整改实效。
专项监督不放松。责任部门紧盯难点问题继续整改完善,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导、监督,跟踪招标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力求做到对每份招标文件进行审核、把关。严格要求各供电所和客户服务中心按流程、规定动作执行外,还要加强自身的监督管理,运用绩效考核手段,强化责任追究,不断提升人员业务素质。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党支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促所辖部门严格按廉洁风险防控要求,按时完成公司党委会确定立项开展的九项重点业务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对应开展干部选聘、日常费用报销、配网运维费用、业扩报装管理、抄表管理、电费管理、计量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非招标采购管理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按时报送专题自查整改材料。
推动“《工作指南》”应用落地。各供电所按照“供电所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指南” 中涉及业扩报装、电价、电费、报修等核心业务要求规范开展工作。对落实“《工作指南》”应用情况开展年度检查考核,有效杜绝或减少廉洁风险,确保供电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有效落地。
认真梳理,查缺补漏。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认真梳理,查缺补漏,及时总结,严格按要求完成评价指标体系考核内容。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职责及任务清单及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评要求,完成工作自评情况上报,由公司纪委作出最终评价。
历年来,弥勒供电公司党委加强党员日常工作管理,抓早、抓小,形成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内生机制。在廉洁自律上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的红线。严明纪律,对各种歪风邪气敢抓敢管,对“四风”、腐败问题敢于“亮剑”,始终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把党纪执行到位,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始终与网省公司党组、红河供电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周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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