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丨弥勒供电敲响反腐倡廉警钟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周沛超 报道 近期,公司监察审计部组织我们到红河供电局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此次参观学习在我的思想上又敲响了一次反腐倡廉的警钟,一例例触目惊心的腐败案例,看到昔日热血方刚、朝气蓬勃领导我们的同志,如今却身陷于狱,看到他们声泪俱下的忏悔和迟来的反省,深感震憾与惋惜。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非常重要,为此应常学习、辩是非、不攀比、想大事、干好事,以平常的心态处理事情,不羡慕、不嫉妒别人的富有,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顺境时不飘然,逆境时也不至于太消沉。做事、做官、做人要有底线,这个底线就是党纪国法,要真正把党纪国法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党的纪律、各种法律、规定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和特殊干部,作为电力部门一般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各项党纪国法,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群众,取信于组织。同时,要自觉地接受监督,而绝不能漠视甚至规避监督。
一是知深浅。所谓知深浅,是要扪心自问一下:“我是谁?我有什么?我能为社会做什么?”有些人违纪违法,就是从对自己不了解开始的,不知深浅,以为手中的一点权力就是自己的努力所得,忘了手中的权力是谁赋予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让人民赋予的权力成了私有财产;由于不知深浅,忘记了自己是谁,自以为是,目空一切,少了对自己的约束;由于不知深浅,忘了自己有学习,放松了学习,我认为,做人,要从知深浅开始,只有知道深浅,才会知道自身的不足,才会谦虚好学,才会尊重别人、看得起身边之众,才会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
二是知是非。所谓知是非,就是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就是一个人要有是非观念。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要分得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二是要在具体行动中做对的、做得对。有些人搞得清事情的是非,做起来就犯错误,是行动中的低能,或者不做好事专做坏事,是天生的坏人。我认为,我们要知是非,就要分得清事情的对错,要知道哪些事可做,哪些事不可以做,其实这并不难,我们每个人只要做到遵纪守法,遵循道德,事情的是非问题也就解决了一大半,重要的是如何做对的?观看了廉政教育基地,我发现,大多数落马的贪官都懂法知法,都知道制度的存在,有的甚至是制度的制订人,所以不能说他们不知道事情的对错,但是却为何偏偏做了错事而沦为阶下囚呢?在警示厅中不少当事人都谈到了这个问题:“第一次很重要,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这说明,一是不要恶小而为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二是不能心存侥幸,偶然带来必然。所以说,知是非的关键在于对“非”的防范。
三是知廉耻。所谓知廉耻,是指一个人在道德意识中要有因自己的言行的过失而引起羞辱惭愧之情,要对自己违背道德的意识和行为产生不体面、不光彩的心理,要有因周围人的责备产生自责心理。不知廉耻,就是无耻。人一旦丧失了廉耻,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无耻则无道,廉耻历来被视为“立人之大节”,耻感迷失,“做人无以治己,做事无治事”。所以,人如果不知廉耻,连自己都管不住自己了,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呢?一个人只要知廉耻,才会做应该做的,不该做的坚决不做。 “气是敢作敢为,节是有所不为”,要“守节”,不要“失节”。
四是知轻重。所谓知轻重,就是一个人在自己的人生观中对各种事物的看法和价值取向,孰轻孰重,要有选择。习近平常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反复强调“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群众利益无小事。就是把群众的利益放在了第一位,要以群众利益为重,个人得失为轻。但有些人往往把自己看得最重,自己的得失,自己的利益考虑的最多,而把群众放得很轻。这种人,指导思想出了问题,不犯错误才怪呢。如有的人把努力工作看得重,有的人把名和利看得重,有的人把自己的散漫自由看得重,轻重观念不同,生活方式也就截然不同。所以,正确处理好孰轻孰重的关系,知道轻重的人,才会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才不容易在人生道路上走上岐途。把为党和人民事业无私奉献作为人生的最高追求。
周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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