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电业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10-27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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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王慧丽 报道 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排,近日,绥棱县电业局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
一、问责对象。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问责对象不仅是领导干部,还包括失职失责党组织。二、六种情形将被问责。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6个方面失职失责的情形,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恶劣的,就要进行严肃问责。三、对党组织的3种问责方式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予以改组。四、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对党的领导干部的4种问责方式包括: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谈话或书面方式进行诫勉;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五、不论转岗、提拔、退休,都严肃问责。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六、问责工作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周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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