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得出的四点实践结论
本网讯 2015年云南电网公司在楚雄武定供电局开展了县级供电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武定供电局在近一年时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实践中,总结出了四点实践结论:
1.构建实施体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载体。武定供电局采用SECP的体系管理思维,通过策划、执行、依从、绩效四个环节形成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体系框架。通过月度检查、季度听取汇报,将发现问题纳入纠正预防系统,形成执行体系的自我修复;通过半年检查、全年回顾,发现体系运转、方案修订的改进机会,形成执行体系的自我完善。构建实施体系已成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效载体,使其具有了拓展性和延伸性,更具生命力。
2.管控廉洁风险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核心。结合县级供电企业自身实际,以岗位为点、流程为线,以廉洁风险管控为核心,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廉洁风险管控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廉洁风险辨识全面、廉洁风险防范到位、廉洁风险管控有效的全方位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形成长效机制,筑牢廉洁风险防线。
3.理清职责流程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基础。县级供电企业只设党总支,未设纪委下级机构;有的只设党群工作部,未设监察审计部,由党群工作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还有其他特殊机构模式下,结合岗位设置理清职责、界面,理清主要业务管理流程是抓好廉洁风险管控和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基础。
4.强化效果评价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保障。只有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才能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武定供电局构建了9个主要指标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量化考评主要依据,通过月度检查、季度听取汇报、半年专题研究、全年考核评价等方式强化效果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绩效管理、中层干部年终考评的输入,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供保障。
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真正得到执行,那将只会是一纸空文。武定供电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过程中,要求全体员工讲规矩、按照制度办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创新了党建工作,不仅规范了日常党建工作,还探索出了“三级监督”体系,做到了没有党员或者没有党组织的部门、站所也可以履行监督责任,给“两个责任”落实带来新思路,注入新动力,找到新出路。(肖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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