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供电做客党风政风热线回应群众问题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黄胜 报道 7月5日上午,安顺供电局副局长李太明及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相关人员来到安顺人民广播电台直播间,“做客”102.9交通广播“阳光安顺-党风政风热线”访谈,实时连线听众,对市民反应的电表安装、电费缴费渠道、居民阶梯电价等问题,做出解答回应。
针对听众刘女士提出的南华营业厅现金收费窗口关闭,通过何种途径缴费问题,李太明回应:目前安顺市区南华营业厅、星光营业厅内柜台取消了现金收费,但开通了营业厅自助终端收费、POS机刷卡收费,同时办理银行代扣电费业务,近期贵州电网公司微信、网上营业厅即将升级完成,到时还可以通过微信和网上营业厅进行缴费。
针对听众王先生提出的想把商业用电改为居民用电,如何办理相关手续问题,李太明回应:商业用电转居民用电的问题,需提供改类用电申请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电费结清依据(当月的电费发票),到我局营业厅申请办理即可。我局将派人到现场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即可将电价更改为居民用电电价。
针对微信平台网友留言要了解年度居民阶梯电价的问题,李太明回应: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是按照贵州省物价局黔价格【2013】325号文件,实行“按年执行”的阶梯电价政策,即居民用户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当累计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点亮分档基数后的用电量,开始实行阶梯加价。分档电量为:第一档电量2200(含)度以内,第二档电量2200-4000(含)以内,超过4000度以上的用电量为第三档。
针对听众提出的,因为供电局的问题导致家用电器烧坏,作为用户该如何处理的问题,李太明表示:如果遇到应供电局原因,家电损坏,在七日内拨打95598,经核实确属供电企业原因导致客户家电损坏的,我局会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妥善处置,如果从家电损坏之日起七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自动放弃索赔权。
近一个小时的节目中,李太明回应了听众反映的14个问题,结束时,李太明表示,听众朋友所提的意见及要求,是对安顺供电局工作的鞭策和鼓励,安顺供电局将一如既往地贯彻“以客为尊,和谐共赢”的服务理念,努力为广大客户提供“可靠、高效、绿色、智能”的供电服务。黄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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