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局到县局开展“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检查
本网讯 2月3日,为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根据中纪委关于节假日期间开展明查暗访的有关精神及贵州电网公司《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通知》,兴义供电局到兴仁局开展“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
查检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抽查核实、实地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在兴仁局开展专项检查。对兴仁局是否组织学习《转发中央纪委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南方电网纪〔2016〕2号)文件精神。检查对象包含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和局各相关部门,重点围绕严格遵守相关纪律情况、“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及有无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等开展检查。
检查组一行在分别到该局的办公室、监察审计部、党群工作部等部门,查阅了接待管理、会议管理、车辆管理、招投标、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相关资料,认真询问落实“八项规定”具体做法。特别重点检查了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利用公款内部相互吃请,请客送礼的不正之风。是否存在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及违规配备车辆处置情况。是否存在超标,检查公务用车出车单,并现场抽查用车、用油等情况。
本次检查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对“四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作风纪律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切实做到理解认识到位、主体责任履行到位、完善整改落实到位,并开展对所属单位的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持把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南网公司专项检查通知要求作为对党员干部的刚性要求和行为准则,构建起反对工作“四风”的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构建廉政、廉洁、和谐电网。(蔡家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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