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城区分局纪检工作充分发挥“啄木鸟”作用
本网讯 毕节供电局城区分局充分发挥纪检工作的“啄木鸟”作用,履行监督职能,管好员工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015年5月,该局成立落实开展“反双违”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城区分局“反双违”实施方案,及营销违规处罚及奖励规定。截止日前,营销反违规共检查2万余户,发现问题311个,纠正整改问题278个,其中33个问题通过再次核查及与客户沟通后均无问题,因此未列入纠正数量。2015年1-11月共查处违章用户48户、窃电用户11户,累计追补电量12.488万度、差额电费8.686万元、违约使用电费18.0211万元。
通过反违规专项整治,该局基本理清了预购电费,逐步走向规范化。通过业扩报装专项检查,按月认真对归档客户、新签合同的规范性、完整性、合规性、合法性等进行自纠自查,认真对照公司《贵州电网公司业扩管理细则》规定,注重表单的内容填写和签字盖章等等。特别是针对10千伏及以上的客户报装,在申请受理及相关环节严格认真执行五项办理机制,非本人办理时,一律不予以受理和实施相关环节。 有效杜绝了“黑中介”介入客户工程。认真执行《贵州省用户受电工程监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报装容量大于630千伏安及以上的省外企业和3000千伏安及以上的省内企业,在承接客户工程时,需提供相应的社保关系证明,有效的规避了皮包公司承揽客户工程的现象。严格执行公司2014年下达的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的相关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认真履行中间检查职能,使客户工程尽早尽快投入使用,为增加全年的售电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目前,该局累计下达考核通报2期、奖励通报1期,累计考核金额1.12万元。对截留电费、管理失误等分局下达考核通报2期,考核11人/次,累计考核金额4700元;对2015年1季度自查发现的截留电费、管理不善、不规范等问题与行为,分局内部考核共10人/次,累计考核金额为7420元。同时,为形成全员监督的良好氛围,分局内部下达奖励通报1期,奖励2个班组及5名员工,奖励金额累计1500元。(李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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