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发电树立正确权责观念促进国资保值增值
2018-04-12 00:00:00 来源:东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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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和企业效益损失。4月10日,大连发电按照《关于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组织班子成员及敏感部门负责人学习集团公司《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关于物流公司连续发生财产损失案件的通报》。
会议组织学习了《通知》和《通报》内容,该公司班子成员结合案件经过和集团公司问责追责情况通报,分别进行了体会发言。认为集团公司对物流公司两起案件的有关责任追究和处罚非常必要。会议指出两起案件教训极其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该公司要求一是深刻领会通报精神,严控燃料范围内的违规行为,严格把关煤炭供应商资质审查和煤质检验,切实履职尽责,防范和化解各环节经营管理风险;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级把关尽责,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三是高度重视集团公司巡视检查,严格落实东北公司风险防范会议精神,强化制度的刚性与执行。四是深刻领会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深刻含义,坚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确保全面完成2018年目标任务,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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