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供电双轨制促岗位绩效管理有效落地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朱辉 黄秋莹 报道 2017年,按照“精益化”管理的理念要求,临沧供电局持续优化岗位绩效管理体系,发挥直线经理主体作用,执行“双轨制”考核,对各层级开展不同模式的绩效考核方式,促进“精益化”岗位绩效管理有效落地。
该局一是结合局本部部门、基层单位负责人工作实际,月度考核按照KPI(;25%);+组织绩效(25%)+创一流工作(50%)+KBI(正向+负向)的模式,强调其绩效结果与创一流工作、组织绩效紧密挂钩,突出组织绩效核心管控作用;二是结合分局、县公司领导班子工作实际,月度考核按照组织绩效(50%)+创先工作(50%)的模式,分局、县公司领导班子岗位与单位组织绩效挂钩、与创一流工作结果挂钩,在注重全盘基础管控的同时,突出核心业务指标与本人绩效的直接关联;三是在一般员工中开展划小工资分配单元工作,全面推行 “人力资源部门+直线经理”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赋予各级直线经理月度绩效工资分配权,形成“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递、动力层层激发”的管理机制。结合省公司结构性缺员治理专项行动,按月核算冗缺员系数,实现个人收入与工作量的平衡,引导员工由冗员单位向缺员单位合理流动。优化调整“一线倾斜系数”,调整设置倾斜系数,让一线职工获得应有的报酬,能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四是在月度绩效考核中,将岗位绩效管理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并轨,执行“双轨制”。岗位绩效管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主体,经济责任制为量化补充。同时,将经济责任制考核奖励延伸至县级供电单位,履行县级供电单位职能管理责任,对县级供电单位日常管理过程中的负面、正面行为进行单位经济考核、奖励,充分发挥经济责任考核、奖励的时效性原则。
下一步,临沧供电局将不断探索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模式,加大直线经理绩效工资分配权限,加强岗位绩效管理优秀部门的互动交流,收集各方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完善考核方式,持续推进 “精益化”岗位绩效管理。
周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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