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永安发电公司:奖员工有所为 惩员工之所错
2013-10-22 17:31: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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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 为适应企业的发展需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纠正员工违章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日前,永安发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并经公司二届一次职代会审议通过。这对奖员工有所为,惩员工之所错,提供明确奖惩的依据。
该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遵循“实事求是、以绩论奖、依过行罚,以及公平、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坚持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以警戒教育为主,行政处分与经济考核相结合,对员工在履行岗位职责、安全生产经营、精神文明建设、保护公共财产、维护企业利益、为企业争得荣誉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以通报表扬、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等方式进行奖励。对员工违反相关规定或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给企业声誉、财产等方面造成严重损失,以及明知故犯,重复同样错误,不愿接受教育或经教育仍然无效等进行惩处。
该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的出台,并将《细则》纳入常态化管理,这对进一步加强员工队伍建设、规范员工行为,培育“自强、厚德、担当、开拓”核心核心理念,弘扬“永电绿竹”企业文化,建设一流员工队伍,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是打造国内CFB煤电热一体化的标杆企业,建设永电幸福家园的重要保障。(徐永龙)
该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遵循“实事求是、以绩论奖、依过行罚,以及公平、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坚持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以警戒教育为主,行政处分与经济考核相结合,对员工在履行岗位职责、安全生产经营、精神文明建设、保护公共财产、维护企业利益、为企业争得荣誉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以通报表扬、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等方式进行奖励。对员工违反相关规定或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给企业声誉、财产等方面造成严重损失,以及明知故犯,重复同样错误,不愿接受教育或经教育仍然无效等进行惩处。
该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的出台,并将《细则》纳入常态化管理,这对进一步加强员工队伍建设、规范员工行为,培育“自强、厚德、担当、开拓”核心核心理念,弘扬“永电绿竹”企业文化,建设一流员工队伍,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是打造国内CFB煤电热一体化的标杆企业,建设永电幸福家园的重要保障。(徐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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