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江苏公司建立燃料管理监察联席例会制度
2012-12-10 10:51: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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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国电江苏公司要求所属企业从12月份起在每月10日前召开一次燃料管理监察联席例会,11月底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例会制度,以强化燃料监管工作,确保燃料监管工作从源头抓起,进一步提升燃料监管工作力度,为企业燃料经营、管理工作“把好关”、“掌好舵”,努力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确保年度目标利润的全面完成。
江苏公司为确保集团公司年度追加的目标利润落实到位,进一步应战电力、燃料、资金、热力四个市场,积极攻坚,挖掘潜力,改革创新。为确保燃料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江苏公司根据几年来的实践经验,依据集团公司燃料管理相关制度和有关规定,决定在所属企业定期开展燃料监管相关工作,建立起燃料管理监察联席例会制度,明确规定在例会上,一是燃料管理部门通报分析月度计划、合同签订及落实情况,入厂煤量、质、价、滞期、量质奖罚等指标完成情况。二是发电运行部门通报月度入炉煤结构。三是燃料生产部会同发电运行部分析入厂入炉热值差等数据,通报煤场管理、场损等情况。四是财务部通报月度入厂入炉燃料费,各种杂费等费用完成情况。五是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各部门互查关联数据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检查合同条款、合同流转过程、结算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滞期费、专吨亏卡控制、奖罚款项是否到位等。如发现疑点和问题必须及时查实,牵头相关部门形成书面报告。江苏公司视情况不定期参加所属企业例会,监督检查了解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燃料监管工作不流于形式,起到制约和督促的积极效果。 (史伟民 夏冬)
江苏公司为确保集团公司年度追加的目标利润落实到位,进一步应战电力、燃料、资金、热力四个市场,积极攻坚,挖掘潜力,改革创新。为确保燃料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江苏公司根据几年来的实践经验,依据集团公司燃料管理相关制度和有关规定,决定在所属企业定期开展燃料监管相关工作,建立起燃料管理监察联席例会制度,明确规定在例会上,一是燃料管理部门通报分析月度计划、合同签订及落实情况,入厂煤量、质、价、滞期、量质奖罚等指标完成情况。二是发电运行部门通报月度入炉煤结构。三是燃料生产部会同发电运行部分析入厂入炉热值差等数据,通报煤场管理、场损等情况。四是财务部通报月度入厂入炉燃料费,各种杂费等费用完成情况。五是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各部门互查关联数据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检查合同条款、合同流转过程、结算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滞期费、专吨亏卡控制、奖罚款项是否到位等。如发现疑点和问题必须及时查实,牵头相关部门形成书面报告。江苏公司视情况不定期参加所属企业例会,监督检查了解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燃料监管工作不流于形式,起到制约和督促的积极效果。 (史伟民 夏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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