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举行居民生活试行阶梯电价宣贯会
2012-07-13 15:36: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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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7月11日下午,红河州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红河供电局在蒙自共同举办了红河州居民生活试行阶梯电价宣贯会议,对红河州居民生活试行阶梯电价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红河州十三个县市的发展与改革局负责人、各县级供电企业的负责人及红河供电局相关部门的人员参加了会议。
按云南省发改委的相关文件精神,红河州将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居民生活试行阶梯电价。每年五至十一月丰水期期间,执行单一电价,即每度电0.45元。在上一年的十二月至次年四月枯水期期间,对居民生活用电执行阶梯电价。在此期间每户月用电量在170度及以下的,每度电按0.45元收取;171度至260度的按每度电0.5元收取;超过260度的部分,按每度电0.8元收取。这次实行阶梯电价还完善了对城乡低收入用户的优惠帮扶措施,对持证的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及城镇低保户,每月给予15度的免费电量。
红河州价格监督局局长王丽芸就我省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的相关精神作了说明,要求各县市发改委和供电企业要严格认真执行《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她强调说,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目的,一是为促进居民树立节约意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二是照顾弱势群体,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用电,让高收入者合理承担;三是缓解居民电价水平与其用电成本长期不匹配的矛盾。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陈鹏科长宣读了省、州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相关文件,及实施细则,要求各县市发改委与各县市供电部门积极配合,确保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顺利实施。
红河供电局副局长向雄、营销部负责人分别各县级供电企业实施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工作要求。
红河日报、红河电视台、红河人民广播电台等红河州主流媒体的记者到会,对红河州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宣贯会进行了报道。(王建)
按云南省发改委的相关文件精神,红河州将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居民生活试行阶梯电价。每年五至十一月丰水期期间,执行单一电价,即每度电0.45元。在上一年的十二月至次年四月枯水期期间,对居民生活用电执行阶梯电价。在此期间每户月用电量在170度及以下的,每度电按0.45元收取;171度至260度的按每度电0.5元收取;超过260度的部分,按每度电0.8元收取。这次实行阶梯电价还完善了对城乡低收入用户的优惠帮扶措施,对持证的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及城镇低保户,每月给予15度的免费电量。
红河州价格监督局局长王丽芸就我省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的相关精神作了说明,要求各县市发改委和供电企业要严格认真执行《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她强调说,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目的,一是为促进居民树立节约意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二是照顾弱势群体,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用电,让高收入者合理承担;三是缓解居民电价水平与其用电成本长期不匹配的矛盾。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陈鹏科长宣读了省、州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相关文件,及实施细则,要求各县市发改委与各县市供电部门积极配合,确保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顺利实施。
红河供电局副局长向雄、营销部负责人分别各县级供电企业实施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工作要求。
红河日报、红河电视台、红河人民广播电台等红河州主流媒体的记者到会,对红河州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宣贯会进行了报道。(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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