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供电公司重申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规定
2012-07-06 13:36:44 来源: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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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7月4日,洪泽县供电公司组织党群工作部、客户服务中心、集体资产运营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宣贯学习省公司《关于不准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员工从业行为,促进员工廉洁从业。
该公司明确指出公司系统员工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从事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入股;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未经批准在本企业出资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中兼任职务的,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强调公司系统员工禁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近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严格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办事,确保不出问题。(李成)
该公司明确指出公司系统员工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从事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入股;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未经批准在本企业出资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中兼任职务的,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强调公司系统员工禁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近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严格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办事,确保不出问题。(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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